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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乐清市“医保纾困•携手共富”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22-214790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医保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2-08-16
  • 有效性:
  • 有效

1.政策出台社会背景有哪些?

做好困难群体因病致贫返贫防范化解工作既是我市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市域样板的支撑性举措,也是增强对困难群体基础性、兜底性保障的应有之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困难人员的保障问题作出重要指示。市医保局立即成立专班起草相关政策意见,在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医保政策框架、分析研究我市政策创新点,结合各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乐清市“医保纾困•携手共富”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2.实施方案的工作目标是什么?

围绕防范化解困难群体因病致贫返贫问题,推动实现预防监测早干预、合理诊疗降成本、参保缴费有资助、待遇支付有倾斜、基本保障有边界、多层保障有衔接,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增强困难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3.政策适用对象有哪些?

适用于浙江省大救助平台中由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低保、低边(含因病因残纳入低保低边人员)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以下统称困难人员)。

4.政策有哪些主要措施?

按照“精准、闭环、集成、创新、量化”的要求,从“预防监测、降低费用、综合保障”3个方面,研究提出12项政策举措:

一是强化预防监测,及时发现致贫返贫风险。通过加强健康教育精准服务、重大疾病综合防控、患病风险预警监测等3项举措,解决小病不治、对象监测不及时等问题,重点是做实医疗机构、家庭签约医生和基层干部健康结对服务制度,建立智能预警监测机制。并优先在困难人群中开展城乡居民健康体检,结直肠癌、胃癌、肺功能、农村癫痫等免费筛查,老年人流感疫苗免费接种等项目。本市户籍患高血压和Ⅱ型糖尿病的困难群众,可到指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后免费领取相关基本药物。

二是引导合理诊疗,降低就医成本。通过促进合理有序就医、完善高发高额病种就医指导方案、落实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降低就医成本等4项举措,解决小病大治、高发病种费用偏高等问题,重点在健全分级诊疗体系的基础上,以“最小费用、最大疗效”为目标,由卫健部门牵头组建医疗专家团队,研究制定高发高费用病种标准化的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

三是实施综合保障,实现精准救助。通过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促进三重制度互补衔接、鼓励发展商业健康保险、发挥社会力量多渠道化解、建立多方联动帮扶机制等5项举措,解决资助参保、高额医疗费用化解等问题,主要是健全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商业补充医疗保险、社会救助“五重医疗保障”。基本医保新增糖尿病胰岛素治疗、尿毒症透析治疗等6个病种纳入特殊病种。困难群体大病保险降低起付线,提高支付比例,取消封顶线。医疗救助提高门诊限额,与住院年度限额共用10万元。困难群众的商业补充医疗保险降低起付线标准,取消封顶线。设立“慈善医疗救助共富基金”,并引导建立“乡镇街道慈善医疗救助专项共富基金”,对自负金额经前“四重保障”后仍超5万元部分由各地多渠道化解至5万元以下。在此基础上,鼓励各部门按职责联动帮扶,包括落实公租房金、水电费等减免政策,鼓励设置公益岗位等。

5.实施时间是什么时候?

本方案自2022年9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2022年1月1日起符合本政策情况的,参照本政策执行。


解读机关:乐清市医疗保障局

联 系 人:叶小敏

联系电话:0577-618815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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