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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4/2022-215223
  • 组配分类:
  • 行政许可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2022年8月26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2- 08- 26 16 : 09 浏览次数: 字体:[ ]

序号

文件名称

文号

时间

原文链接

1

温环乐建〔2022〕196号《关于浙江方大刀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硬质合金35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温环乐建〔2022〕196号

2022.8.23

附件

2

温环乐建〔2022〕197号《关于浙江瑞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SMC片状模塑料、8000吨BMC团状模塑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温环乐建〔2022〕197号

2022.8.23

附件

3

温环乐建〔2022〕198号《关于乐清市桢煊工具有限公司年产15万个开孔器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温环乐建〔2022〕198号

2022.8.24

附件

4

温环乐建〔2022〕200号《关于东亮电气有限公司年产500台油浸式变压器及400台干式变压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温环乐建〔2022〕200号

2022.8.25

附件

5

温环乐建〔2022〕203号《关于浙江正科电机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台电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温环乐建〔2022〕203号

2022.8.25

附件

6

温环乐建〔2022〕204号《关于浙江弘同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锂亚电池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温环乐建〔2022〕204号

2022.8.26

附件

7

温环乐建〔2022〕205号《关于浙江千斛雪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

温环乐建〔2022〕205号

2022.8.26

附件

公告期2022年8月26日至2022年9月6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

温环乐建〔2022〕196号《关于浙江方大刀具科技有限公司年产硬质合金350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pdf

温环乐建〔2022〕197号《关于浙江瑞盛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年产6000吨SMC片状模塑料、8000吨BMC团状模塑料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pdf

温环乐建〔2022〕198号《关于乐清市桢煊工具有限公司年产15万个开孔器配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pdf

温环乐建〔2022〕200号《关于东亮电气有限公司年产500台油浸式变压器及400台干式变压器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pdf

温环乐建〔2022〕203号《关于浙江正科电机有限公司年产260万台电机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pdf

温环乐建〔2022〕204号《关于浙江弘同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万只锂亚电池迁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pdf

温环乐建〔2022〕205号《关于浙江千斛雪酒业有限公司生产及辅助非生产用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意见的函》.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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