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老年版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部门决算 > 2021年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7/2022-215314
  • 组配分类:
  • 2021年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成文日期:
  • 2022-08-2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公安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汇总)

发布日期: 2022- 08- 29 16 : 37 浏览次数: 来源:市公安局 字体:[ ]

目录

一、概况..........................................................................................  ...............(1)

(一)部门职责.................................................................... .............(1)

(二)机构设置.................................................................................... ...........(2)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2)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3)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13)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13)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13)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4)

四、名词解释......................................................................... .......................(17)


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等;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机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入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执行刑罚;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乐清市公安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事业单位决算。

纳入乐清市公安局(汇总)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乐清市公安局局本级

2.乐清市交警大队

3.乐清市看守所

4.乐清市强制隔离戒毒中心

5.乐清市禁毒服务中心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单位内设:办公室、政治处处、警务保障处等。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总计92,110.97万元,支出总计92,110.97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14,286.92万元,增长18.36%。主要原因是:一是协警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同时新增协警人均公用经费;二是补发边防改制人员往年的工资以及社保补缴;三是增发激励待遇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91,776.07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90,516.3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5,787.7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4,728.5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0万元),占收入合计98.63%;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1,259.77万元,占收入合计1.37%。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91,40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0,897.97万元,占77.56%;项目支出20,510.57万元,占22.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0,531.05万元,支出总计90,531.05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4,452.89万元,增长19.00%。主要原因是一是协警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同时新增协警人均公用经费;二是补发边防改制人员往年的工资以及社保补缴;三是增发激励待遇等。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70,235.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90%,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增,如协警增资、激励待遇发放、边防改制人员社保工资补发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787.7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85%。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3,815.86万元,增长19.20%。主要原因是:一是协警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同时新增协警人均公用经费;二是补发边防改制人员往年的工资以及社保补缴;三是增发激励待遇等。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787.7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85,352.41万元,占99.49%;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7.64万元,占0.45%;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47.69万元,占0.0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9,213.33万元,支出决算为85,787.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5%,主要原因是年中预算调整新增大量开支,如协警增资、激励待遇发放、边防改制人员社保工资补发等。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44,959.66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62,933.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8.5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协警增资、激励待遇发放、边防改制人员社保工资补发等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3,715.40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3,912.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防控,嫌疑人体检不再在拘留所执行,体检费用大幅上升。同时因2021年度电信诈骗打击力度上升,我局差旅费用较往年有大幅增加。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838.00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800.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4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2019年度我局响应市政府号召,大力缩减预算经费,控制支出。

4.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款)。2021年年初预算为5,790.95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6,260.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1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协警经费支出增加。

5.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款)。2021年年初预算为13,532.74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10,293.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支出调整,部分原定于年初预算中支付的项目如雪亮工程项目等转为专项债中列支。

6.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2021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1,729.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无法计算,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比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追加的部分项目经费如民警服装经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武警中队业务补助等均列支在该科目。

7.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款)。2021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72.3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无法计算,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比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类支出根据每年实际情况支出,无法预估。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款)。2021年年初预算为383.63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387.6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离退休经费人员标准提高。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款)。2021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47.6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无法计算,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比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该项经费根据当年度实际情况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0,215.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264.8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费、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4,950.9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3.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19%。与2020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51.78万元,增长15.93%。主要原因是:新增无房派出所建设,列支在基金科目,同时部分监控视频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调整至基金。。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3.3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3,833.34万元,占80.82%;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909.97万元,占19.18%;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22.00万元,支出决算为4,74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64.12%,主要原因是新增无房派出所建设,列支在基金科目,同时部分监控视频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调整至基金。其中: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928.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无法计算,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比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芙蓉、白象、大荆等无房派出所建设,列支在基金科目。

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671.6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无法计算,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比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新增项目如反诈专项经费、枫桥公安建设经费、执法办案平台中心建设等项目均列支在基金科目,同时部分监控视频建设项目资金来源调整至基金。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32.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无法计算,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无法比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安排支付精细化管理项目。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2021年年初预算为1022万元,2021年支出决算为909.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9.0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维修维护项目及办案业务费项目的支出科目调剂至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安排,故无相关数据。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76.5万元,支出决算为954.24万元,完成预算的69.32%,2021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近年来警车购置更新,车辆维修及燃油经费小幅下降,同时因财政资金拨款问题,部分车辆运行及购置经费列支在基金中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20年度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无该项费用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944.21万元,占98.95%,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了288.92万元,下降23.43%,主要原因是因近年来警车购置更新,车辆维修及燃油经费小幅下降,同时因财政资金拨款问题,部分车辆运行经费列支在基金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03万元,占1.05%,与2020年度相比,减少0.77万元,下降8.32%,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管控,减少了与外单位的交流。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 支出。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该项费用产生。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涉及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317万元,支出决算为944.21万元,完成预算的71.6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近年来警车购置更新,车辆维修及燃油经费小幅下降,同时因财政资金拨款问题,部分车辆运行经费列支在基金中。

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数为5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332.0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完成预算的65.1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部分公务用车购置安排在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24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807.00万元,支出612.21万元,完成预算的75.8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近年来警车购置更新,车辆维修及燃油经费小幅下降,同时因财政资金拨款问题,部分车辆运行经费列支在基金中。主要用于执法执勤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2021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92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59.5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3万元,完成预算的16.86%。国内公务接待157批次,累计1,503人次。主要用于接待同级及上级部门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管控,减少了与外单位的交流。其中: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外事的接待事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29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同级及上级部门等支出,接待157批次,累计1,503人次。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年初预算数为5,211.21万元,支出决算为4,950.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0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响应国家厉行节约的号召,全年减少了不必要的支出;比2020年度增加792.33万元,增长27.02%,主要原因是新增协警人员公用经费等。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630.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639.8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315.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74.8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251.5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55.72%。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3.1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9.25%;货物采 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67.02%,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53.58%,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75.26%。

(十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乐清市公安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29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 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68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5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45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8台(套)

(十三)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乐清市公安局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1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17,06 1.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办案业务费、维修维护等6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1,526.36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

本年无部门评价。

本年无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本年无下属部门或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公安局本级在2021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委托第三方管理费用及协辅警执勤业务经费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委托第三方管理费用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9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0万元,执行数为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提高涉案财物的管理效率,保障我局日常办案工作顺利开展。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规定,支出合规合理。

 

2021年度乐清市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名称

乐清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涉案财物管理中心”委托第三方管理费用

项目责任部门

法制预审大队

项目负责人

郑淳刚

联系电话

61570688

项目基本情况

上年结转

预算安排数

预算调整数

财政支付数

预算结余数

0

120

120

120

0

评价内容

分值

自评简述

自评得分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10

项目预算科学合理,主要用于局涉案财物的保管,项目合同金额为温州市统一规定。

10

预算执行率

10

全部执行到位

10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10

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规定,支出合规合理

10

资金支出合规率

10

100%

10

资金支出相符率

15

100%

15

项目产出

25

DNA试剂购置经费参照历年的实际使用情况确定,预计购置目标达到与日常办案耗材消耗进度相匹配。

25

项目效益(效果)

20

提高涉案财物管理效率,保障我局日常办案工作顺利开展

19

合计

100

*

99

评价结果

优秀

☑优秀  100-90分; □良好  89-75分; □一般  74-60分; □较差  59-0分

单位负责人(签字):程式       项目负责人(签字):郑淳刚        填表日期:2022年8月15日

 

协辅警执勤业务经费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1.2万元,执行数为25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保障全体民警协辅警执勤装备的质量数量完整。;二是降低执法人员的执法受伤率、提高执法威严和执法安全性、提高执法效率。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严格执行项目管理的规定,支出合规合理。

 

2021年度乐清市预算项目绩效自评表

单位:万元

项目单位名称

乐清市公安局

项目名称

协辅警执勤防护装备

项目责任部门

警务保障处

项目负责人

高乐飞

联系电话

61570688

项目基本情况

上年结转

预算安排数

预算调整数

财政支付数

预算结余数

0.00

280

251.20

251.20

0.00

评价内容

分值

自评简述

自评得分

项目预算及预期绩效目标编制水平

10

项目编制科学合理,主要用于保障我局协辅警日常的服装及各类防护装备、办公设备购置等

9

预算执行率

10

预算执行率100%

10

项目组织管理水平

10

严格按照项目规定支出,支出合规合理。

9

资金支出合规率

10

支出均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及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无违规开支。

10

资金支出相符率

15

支出均限制在项目预算范围内。

15

项目产出

25

保障全体民警协辅警执勤装备的质量数量完整。

25

项目效益(效果)

20

降低执法人员的执法受伤率、提高执法威严和执法安全性、提高执法效率。

20

合计

100

*

98

评价结果

优秀

☑优秀  100-90分; □良好  89-75分; □一般  74-60分; □较差  59-0分

单位负责人(签字):程式       项目负责人(签字):高乐飞        填表日期:2022年8月15日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财政评价项目是“”涉案财务管理中心“委托第三方管理费用”、“司法救助费”和“协辅警执勤业务经费”项目。(评价结果详见附件)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上缴上级支出:填列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填列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7.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事业运行(项):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9.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其他公安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安方面的支出。

20.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公共安全方面的支出。

21.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国家司法救助支出(项):反映用于国家司法救助方面的支出。

2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反映公安机关从事行政执法、刑事司法及侦查办案等相关活动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款):反映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4.其他城乡社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去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2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款):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职工)、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自然灾害救灾及恢复重建支出(款)自然灾害灾后重建补助(款):反映政府预算安排用于自然灾害恢复重建的补助支出。

27.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其他方面的支出。不包括市县级政府当年按规定用土地出让收入向中央和省级政府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的支出。

28.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开发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用于前期土地开发性支出以及与前期土地开发相关的费用等支出。

2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项):反映上述项目以外的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支出。

30.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项):反映其他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包括用以前年度欠款收入安排的支出)。

3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附件:

2021年乐清市公安局下属单位决算公开及汇总公开报表.zip

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