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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市民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13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民政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乐清市民政局2022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思路

发布日期:2022-09-13 11 : 15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上半年,乐清市民政局认真贯彻市委市政府重要工作任务部署,以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为契机,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重点围绕社会保障、养老服务、殡葬管理等工作,全面推进高水平的“五个标杆区”建设,加快共同富裕社会体系下民政事业的高质量发展。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聚焦建设精准保障标杆区,提升兜底保障新水平。

一是数字化社会大救助不断迭代升级。线上持续优化一站式智慧救助平台,完善数字驾驶舱中人群结构分析、政策推演、精准查询等功能,开发并上线重残预警、社会力量参与功能模块,主动预警推送133例,为困难群众智能研判办理1188例救助事项。线下推进“助联体”有序运作。完成25个乡镇(街道)大救助分中心新一轮政府购买服务承接运行,累计开展帮扶活动571场,服务19857人次,通过“社会力量参与功能模块”兑现困难群众物质或服务项目2572例。二是社会救助力度不断加大。开展社会救助领域排查整治与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治理行动,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持续健全完善兜底保障政策。上半年通过“利民补助一键达”系统发放低保、特困、孤困儿童、“残疾人两补”等资金0.77亿元,7月1日起调整特困对象基本生活标准至2801元/人/月。大力推进残疾人就业帮扶,上半年新增4家集中就业机构,集中安置90名残疾人就业。积极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上半年实际救助求助人员227人次,劝助、引导62余人次。三是儿童保障体系持续完善。实现社会散居孤儿和机构孤儿生活费标准统一,5月1日起达到2913元/人/月。完善未保委成员单位联络机制,协同市检察院建立提前介入干预工作机制,推进市社会福利中心儿童部向未保中心转型升级,10个镇级示范型儿童之家向未保站转型。

(二)聚焦建设幸福颐养标杆区,完善养老服务新体系。

一是探索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在全省率先开展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印发《乐清市关于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实施意见》,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的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已完成相关工作任务分解并印发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完成3个温州市级老年友好型乡镇街创建申报,7个社区创建申报,联合相关部门对标对表对创建乡镇和村社进行培训指导,积极主动对接上级部门有关老年友好型城市和社区创建工作。二是高效率推进三级民生实事项目。其中省民生实事4项,温州市民生实事6项,乐清市本级民生实事3项。4项省政府民生实事工作已于6月底提前完成,且新增持证养老护理员任务超额240%完成。三项温州市政府民生实事工作均已完成80%以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等市本级民生工作有序推进,正处于上门评估完善改造方案阶段。三是高质量推进其他养老重点工作。区域性敬老院建设进一步加快。大荆敬老院已于2月份开工建设,现已完成桩基工程,进入主体施工建设。虹桥敬老院已经完成供地,正在进行方案审查和完善。清江敬老院已完成方案设计,正在办理供地手续。城东敬老院正加快异地选址工作。上半年共发放90周岁以上高龄津贴299.95万元,制定智慧养老服务应用平台建设初步方案。

(三)聚焦建设和谐自治标杆区,塑造基层治理新面貌。

一是持续健全基层自治体系。扎实推进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转任)工作,目前已发布专职社工招聘公告,转任社区两委“副职”5人。积极参与现代社区各项政策制定,参与制定《党建统领网格智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导意见>任务责任清单》等政策,不断完善基层治理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居民会客厅与农村社区建设,完成乐成街道景贤社区和城南街道清和社区的居民会客厅打造;完成7个省级引领型农村社区、8个温州市级完善型农村社区申报。二是持续优化社会组织管理体系。做好2022年度全市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购买服务推荐性目录编制工作。深入开展2021年度年检工作,已完成年检373家,年检率达到35%。开展僵尸社会组织清理规范工作,注销社会组织12家。抓好乡镇街道级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建设,实现25个乡镇街道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实体化运作,积极引导社会组织为困难群众提供服务。三是持续健全社工服务体系。开展第九届社工文化节活动,围绕“五社联动聚合力 社工服务暖基层”主题,开展了征集“社工好故事”等社工月宣传活动。成立浙江省社会工作领军人才王丽旦工作室,启动“社工聚英堂”浙江省领军人才承办项目“五社联动社工成长赋能营”和“聚菁汇神社工督导孵化营”两大模块,助力乐清社工工作高质量发展。

(四)聚焦建设人人慈善标杆区,构建慈善发展新格局。

一是健全慈善政策制度。出台《关于加快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紧扣总体要求、多元主体、载体创新、融合发展、法制监管、保障措施等6个方面,为乐清市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助推共同富裕指明方向、确定目标、明确职责。二是探索慈善发展新模式。谋划慈善信托这一慈善新路径,链接爱心企业,协同市慈善总会和相关公司,研讨大学生助学项目。协调在外温商,谋划在乐成立基金会相关事项,加快推进慈善组织孵化。三是统筹多方力量,塑造慈善发展新面貌。开展好“慈善一日捐”等慈善活动,上半年市慈善总会共募集资金2898万元,其中“慈善一日捐”募集资金380万元。持续做好“浙里有善”平台应用,指导12家慈善组织完成“浙里有善”的录入工作。

(五)聚焦建设暖心服务标杆区,实现服务水平新跨越。

一是持续深化殡葬改革。在巩固丧葬礼俗整治成果方面。加强常态化巡查管理,及时督查处置违规事项。上半年共处置违规办丧22例,问责处理相关人员53人。在节地生态葬法改革方面。修编布局殡葬设施专项规划,确定全市31个点列入殡葬设施专项规划,其中确定了4个政府投资建设骨灰堂的拟建设点位。在私坟禁新方面,完成温州下达的207座私坟整治改造。在完善惠民殡葬政策方面,今年2月起施行《进一步完善绿色惠民殡葬政策实施意见》,增加11项免除基本殡葬服务费用项目,涉及群众2790名,减免费用301万,实现基本殡葬服务全流程免费。二是加快水库移民融合发展。2022年度,获中央及地方资金资金3068.63万元。今年共立项28个,开工率100%,发放直补资金790.245万元。三是不断优化区划地名管理服务。完成大型建筑物预命名2例、命名24例,完成道路命名1023例。数字门牌建设方面,18个乡镇(街道)完成数字门牌安装任务,其余7个乡镇也即将完成。四是持续完善婚姻服务。上半年共办理结婚登记2738对;申请离婚1559对,离婚登记735对,补发婚姻登记532对,查询婚姻档案1325人次。

二、下半年工作思路

2022年下半年,我局将继续深刻领悟浙江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贯彻落实好相关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民政领域共同富裕五大标杆区建设,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切实践行初心使命,推进新时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在精准保障标杆区建设方面,一是深入推进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集成改革。推动数字化社会大救助与低收入家庭综合帮扶集成改革相衔接,做好温州试点承接工作。让更多综合援助政策举措无缝衔接、直达快兑、免申直享,努力实现兜底型救助向发展型帮扶转变、分散型救助向集成式帮扶转变、物质型救助向内生性帮扶转变。二是完成低保调标工作。根据温州市进度安排,2022年底前调整低保年年标准达到11000元。三是持续做好特殊困难群体救助帮扶工作。落实好救助“一件事”惠民联办、救助家庭探访关爱、幸福清单送达,确保季度完成率均达到100%。及时发现困难群众诉求,做好各类困难群众的关爱帮扶。完成市未保中心改造并投用,筹备召开全市未保工作会议。四是做好社会救助综合治理。协同纪检部门与乡镇(街道)深入走访排查,实现走访排查到位,问题发现到位,措施整改到位,严格落实“全覆盖、无死角、零遗漏”。

在幸福颐养标杆区建设方面,一是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出成效。加快“养老服务、健康支持、空间环境、社会保障、社会参与”五大友好体系建设。整合部门和乡镇街的力量,完善示范型乡镇街(社区)创建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年底前打造1个老年友好镇街和5个老年友好村社。争取纳入省级老年友好型城市创建试点,争创全国老年友好型示范社区1个。二是推进民事实事项目高质量完成。力争10月底完成全部项目建设投用,同时做好民生实事项目的长效运营,进一步提升民生实事项目群众满意度。三是推动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出成果。实现全年新建投用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不少于20家,全市居家覆盖率提升到93%以上,村社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试点半社会化运营不少于40个。在市区老城区选址试点建设养老综合体和示范型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月底前完成全市养老服务设施专项布局编制。加快区域性敬老院建设,实现9月底虹桥敬老院开工建设,10月底清江敬老院开工建设,12月底大荆敬老院完成主体工程的40%以上。四是推进智慧养老综合服务应用初见成果。谋划建立老年友好社会建设暨养老管理服务数据平台,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工作推进、老年人服务设施数据库等相关功能模块。12月底前完成资源整合和平台框架搭建。

在和谐自治标杆区建设方面,一是推动基层治理创新。以制定退出流程、打通晋升通道、实行乡镇备案为抓手,推进村民代表的履职规范化、培育职业化、服务常态化,力争省级城乡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二是高质量完成专职社工招聘工作,确保每万城镇常住人口配备专职社区工作者14名以上;三是健全社工运行体制机制,定期对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开展督导指导,推进社工站运行更加规范化。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考后资格审核工作,助力社工招录工作有序开展。四是加强社会组织综合监管。完成202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工作,对发现的非法社会组织予以劝散取缔,实现全市僵尸组织“零存量”。开展社会组织“双随机”抽查工作,社会组织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6%。持续巩固行业协会商会收费行为清理规范成果,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在人人慈善标杆区建设方面,一是推进慈善信托项目落地。委托市慈善总会和相关公司,合作开展大学生助学项目,完成1单备案资金规模达100万元的慈善信托;二是拓宽慈善收入来源。继续开展好“慈善一日捐”活动,实现年社会捐赠款物总额逐年增长。谋划互联网募捐项目,发起1个募捐项目上线腾讯公益开展网络募捐;三是持续加强慈善氛围塑造。聚焦“9·5中华慈善日”,谋划开展好慈善宣传系列活动。加快孵化1家慈善组织,培育1个慈善品牌项目,选树1名慈善领军人物,实现乐清慈善事业不断发展。

在暖心服务标杆区建设方面,一是深化殡葬综合改革。继续加快身后一件事应用场景迭代升级,推进“线上殡仪馆”应用上线浙里办,实现闭环管理开发联办结果查询,优化上门办理“阳光殡葬”系统,搭建身后一件事殡葬“数字驾驶舱”,力争12月底前完成应用场景上线和推广宣传。完成青山白化治理工作。针对剩余的92座私坟,将联合市四边三化领导工作小组强化督查整改,结合前期成果“回头看”行动,确保10月底前完成整改任务。完成全市殡葬设施布点规划会审修编工作,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定的全市殡葬设施布点规划进行会审,根据意见及时修改公示。不断健全公墓管理体系,力争下半年出台《乐清市公墓管理办法》。二是优化婚姻登记服务。继续做好日常婚姻登记工作,保证办证合格率100%。开展婚姻家庭关系辅导和婚前辅导工作,组织婚事新办、文明新风等婚姻文化宣传讲座。三是推进共同富裕水库移民项目。统筹水库移民后扶资金,开展全市购置物业项目,稳步扩大生产性开发项目投资占比,提高各移民村村集体经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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