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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平安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3/2022-216504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 文号:
  • 乐经信〔2022〕78号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15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街道),功能区,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关于高水平建设平安中国示范区的决策部署,根据乐清市委“平安乐清”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系列平安建设指标体系的通知》和《关于组织开展“平安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乐经信﹝2021﹞98 号)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2022年度“平安企业”创建工作,现将2022年度“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根据“平安企业”五年创建工作要求,到 2022 年底,持续完善“平安企业”建设标准和工作体系,有效形成各镇街、跨部门联动工作合力,着力营造“平安企业”建设良好氛围,大幅提升“平安企业”建设覆盖面和达标率。各乡镇 (街道) 功能区规上工业企业建设覆盖面应达到 40%以上、达标率应达到 30%以上,各地任务见附件。

二、部门职责

经发办:牵头属地规上企业开展动员发动,梳理创建意向企业名单,组织召集相关职能站所,开展业务培训与指导。

政法部门:对“平安企业”建设标准中涉及的治安保卫、防盗抢、消防等内容,开展培训与指导企业做好工作台账;组织对申报“平安企业”的企业自评结果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的,向乐清市“平安企业”建设工作联席会议申报。

安监部门:对“平安企业”建设标准中涉及的安全生产等内容,开展培训与指导企业做好工作台账。

人力社保部门:对“平安企业”建设标准中涉及的和谐劳动关系等内容,开展培训与指导企业做好工作台账。

三、有关要求

1.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

“平安企业”创建工作是平安中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工业行业的“小平安”为全市的“平安乐清”建设作出贡献,为乐清高水平开启“摘星夺鼎”新征程打下坚实基础。要认真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平安中国建设重要指示精神,以“平安企业”创建工作为载体,进一步拓展“平安乐清”建设的广度和深度。

2.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

各乡镇 街道,功能区要各乡镇 (街道) 要建立“平安企业”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保障,加强党委政府条线工作分工,统筹协调相关职能站所,明确工作职责,建立长效机制,合力推进“平安企业”创建工作。

3.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

各乡镇街道。功能区要通过电视、报纸、短信、门户网站、微信、微博、抖音等多种渠道,结合助企服务活动,广泛开展宣传,引导广大企业,特别是规上企业积极参与,要注重挖掘典型,树立样板,打造树立一批“平安企业”乐清样本。

附件:1.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平安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附件:1.温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平安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pdf

           2.乐清市“平安企业”建设任务清单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2年9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经信〔2022〕78号关于开展2022年度“平安企业”创建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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