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白石街道水堆涧山塘报废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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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要求批复乐清市白石街道水堆涧山塘报废工程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的报告》悉。根据你单位报送的《乐清市白石街道水堆涧山塘报废工程建议书、可研、初步设计报告(报批稿)》和乐清市水利局的审查意见(乐水函〔2022〕88号),经研究,现将其主要建设内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水堆涧山塘位于白石街道坭岙村上游,建于1972年,是一座主要功能为灌溉的土石坝,经多年运行后,大坝下游坝体出现渗漏,上下游坝坡坡比均不满足要求,金属设施局部锈蚀,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经安全技术认定综合评价,认定该山塘为“三类坝”。目前该山塘下游已有一座新山塘,可替代老山塘的灌溉功能,满足下游农田的灌溉需求,因此将水堆涧山塘进行拆除报废处理是必要的。 二、项目名称 乐清市白石街道水堆涧山塘报废工程。 三、建设规模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为:拆除报废山塘一座,新建排洪渠97.0m。 四、工程等级及设计标准 原则同意设计提出的工程等级和防洪标准。工程等别为Ⅴ等,主要建筑物级别为5级,排洪渠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 五、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设计 1、工程总体布置 基本同意工程总体布置。新建排洪渠起点为库区库尾,下游终点衔接溢洪道,坝体拆除至97.50m高程,库区全部回填至97.50m高程,新增排洪渠轴线布置考虑直线布置。 2、主要建筑设计 同意主要建筑物设计方案。 1)、坝体拆除设计:现状坝体拆除至97.50m高程,拆除土方用于库区回填,回填至97.50m高程。 2)、坝坡整治:坝体拆除至97.50m高程后,对97.50m高程以下干砌块石护坡进行拆除,坝脚处设置M10浆砌块石基础,重新铺设坡比为1:1.5的干砌块石护坡,在顶部铺设3.0m宽的砼路面。 3)、排洪渠设计:排洪渠进口底宽5.0m,QD0+005桩号后底宽2.50m,采用0.35m厚浆砌块石基础,边坡1:1,厚0.35m浆砌块石挡墙,高度为1.6m,压顶采用0.64m宽、0.20m高的C25砼压顶。 六、施工组织设计 基本同意工程施工总布置方案和主体工程施工方法。 七、建设工期 工程计划建设工期4个月。 八、工程总概算及资金来源 本项目总概算投资114.61万元,其中建筑工程费43.78万元,临时工程费4.22万元,独立费用7.93万元,工程预备费1.68万元,其他费用57.00万元。资金筹措方式:由市财政统筹解决。 九、招标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设备和重要原材料采购等,均委托招标代理机构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 十、其他 1、请建设单位加强与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报建手续,依法开工建设,并及时公开有关工程建设信息。 2、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