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瓯越领军教师2021学年度目标考核的通知
时间: 2022- 09- 16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字体:[ ]

各学区(单位),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加强中小学瓯越领军教师的管理和考核工作,充分发挥瓯越领军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现就开展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2021学年度目标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依据和标准

《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考核细则(试行)》乐教政〔2022〕36号

二、考核时间安排

(一)温州市第一、二层次瓯越领军教师考核时间安排

1.8月30日—9月10日。考核对象、学校(单位)、登录考核平台,修改密码。考核对象填写考核表及上传证明材料。9月10日18时考核对象申报平台关闭。

2.9月11日—9月20日。学校审核考核表和证明材料,进行评价,并在汇总表中填写未参加考核人员的理由;学校提交给乐清市教育局审核。9月20日18时学校审核平台关闭。

3.9月21日—9月30日。乐清市教育行政部门进行评价,同时填写瓯越领军教师汇总表,提交温州市教育局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4.10月1日—10月10日。温州市教育局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专家对瓯越领军教师进行考核。

5.10月11日—10月20日。乐清市教育行政部门将省特级教师、第一层次领军教师分层分类进行排序后上报温州市教育局。温州市第二层次领军教师考核结果报温州市教育局审核确定。

6.10月21日—10月31日。温州市教育局名师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同行专家进行分层分类评价,提出评议意见,并确定考核结果。公布考核结果并进行公示。

(二)温州市第三层次、乐清市三个层次瓯越领军教师考核时间安排

1.温州市第三层次和乐清市三个层次的瓯越领军教师,根据相关要求,进行自评,填写《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2021学年度目标考核表》(附件1),并整理相关证明材料,按照附件1填写内容的顺序装订成册。附件1(纸质文稿,一式二份)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于9月12日前送交所在学校。

2.学校组织对瓯越领军教师在述职的基础上进行满意度测评,根据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按类别填写《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2021学年度目标考核表》(附件1),《2021学年度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目标考核汇总表》(附件2)、《2021学年度温州市、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附件3),《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2021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附件4),并将上述相关表册及瓯越领军教师考核证明材料等于9月20日前送交所在学区。

3.各学区根据瓯越领军教师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在学校统计赋分的基础上,再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填写附件1及各类汇总表[包括附件2(1-3)、附件3、附件4],并将上述汇总表及温州市第三层次和乐清市第一、二层次的瓯越领军教师考核证明材料(审核盖章)与《考核表》(附件1),纸质文稿,一式二份,于10月11-12日送交市名师办(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环城东路465号,办公楼1幢203室)。汇总表[包括附件2(1-3)、附件3、附件4]电子稿发至yqsmsb@126.com。

4.市属学校(单位)、民办高中直接将温州市第三层次和乐清市一、二层次的瓯越领军教师考核材料及汇总表(包括附件2、附件3、附件4),纸质文稿,一式二份,于10月11-12日送交乐清市教育局名师办。汇总表电子稿发至yqsmsb@126.com。

5.乐清市第三层次瓯越领军教师的考核工作由学区与市属学校(单位)负责,瓯越领军教师测评表由学校统计赋分后根据目标考核的内容和标准,再逐项对照审核量化评分。考核结果(附件2(4)、附件3),纸质文稿,一式一份,于10月11-12日上报乐清市教育局名师办(《考核表》留学区与市属学校备查),电子稿发至yqsmsb@126.com。

6.10月24日~11月30日,乐清市名师办将组织专家分别对瓯越领军教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进行公示。

三、考核要求

各学校(单位)要从队伍建设的高度,充分认识瓯越领军教师学年度目标考核工作重要性,及时做好组织发动工作,严格按照考核标准规范实施,杜绝弄虚作假行为。

乐清市名师办联系人:杨老师,联系电话:61524137。

附件:乐清市教育局关于2021学年瓯越领军教师目标考核的通知.docx

1.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2021学年度目标考核表

2.2021学年度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目标考核汇总表

3.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2021学年度目标未参加考核对象汇总表

4.乐清市瓯越领军教师2021学年度目标考核民主测评表

乐清市教育局

2022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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