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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乐清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02 10 : 03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乐政发〔2020〕34号)及《关于进一步修订完善〈乐清市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 (乐亩均领〔2022〕1号)精神,我市开展了2021年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经公示后现予以公布,请各有关部门于10月份开始执行相关差别化政策。


附件:2021年度乐清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名单



乐清市“亩均论英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2022年9月2日

 附:关于公布2021年度乐清市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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