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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作业审核意见表

发布日期: 2022- 09- 20 16 : 06 浏览次数: 字体:[ ]

申请企业全  

上海广堃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10230MA1JYY1A2K

项目名称

普洛斯乐清智慧物流枢纽项目

施工地点

乐清市柳市镇

施工作业方案主要内容

一、水泥搅拌桩

为防止混凝土地坪下沉,该项目室内地坪设计水泥搅拌桩加固处理,桩径0.5m、深度7m、间距1.2m,A03仓库东侧桩位与石油管道最小距离47.8m,F02仓库东侧桩位与石油管道最小距离33.6m,G01仓库西侧桩位与天然气管道最小距离35.5m。

二、预应力管桩

桩径0.6m,桩长56m,A03仓库东侧桩位与石油管道最小距离47.8m,F02仓库东侧桩位与石油管道最小距离33.6m,G01仓库西侧桩位与天然气管道最小距离35.5m。

管桩施工与成品油及燃气管道间安全距离在33.6m以上,且该项目:1、经过第一道8m深密封墙搅拌桩对挤土的阻隔。2、第二道排水沟兼作防挤沟,有效地消散挤土桩的挤土效应。3、A03、F02、G01均为钢结构物流仓库,具有跨度大、基础承台数量少等优势,挤土方量较少。4、根据地勘报告显示,地面以下50m范围内淤泥及粉质层土质,桩端土层较软,打桩过程中每击贯入较大,传入土内能量则较小,引起的振动响应不明显。

三、分层碾压

因软基处理完成后,设计在原土面回填80cm的塘渣,原计划的库外取消强夯区域更换为20t压路机分层碾压(30cm每层),因A03库与成品油管线水平距离17.5-19m、F地块与成品油管线水平距离15-16米、G地块与天然气管道水平距离12-15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三十五条,《浙江省石油天然气管道建设和保护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我局受理了该项目关于石油天然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作业的申请,并按照要求组织进行项目安全评审。

经审核,申请企业提供的材料符合要求,提交的施工方案已通过安全评审,现予以批准作业,请接文后严格按照施工作业方案组织施工。

  审核机关(印章)

2022822

抄送

温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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