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检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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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代理记账管理办法》、《关于开展全市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乐财会〔2022〕171号)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我局拟派检查组自2022年 9 月 21日开始,对我市代理记账情况进行检查和有照无证整治工作,现将检查有关情况公示通告如下: 一、检查对象和检查范围 检查范围:有照无证非法进行代理记账违法违规行为。 根据问题线索和工作需要,将追溯检查以前年度或延伸检查有关单位。 二、检查时间 2022年 9月 21日至2022年 9 月 30 日,根据检查需要,可适当延长。 三、检查纪律要求 参加检查的人员要依法行政、秉公执法,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各项廉政要求、检查纪律和工作纪律,不得妨碍被查单位的正常活动。严守保密规定,对检查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为配合检查组工作,特设立联系电话,欢迎对检查组人员遵守工作和廉政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 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 周 莹 联系电话:57571266 地址:乐清市伯乐东路501号 邮编:325600 财政部门(章) 2022年 9 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