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对范秀洪进行行政处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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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秀洪: 本单位于 2022 年 07 月 28 日受理的乐清市曹玉培被殴打案一案,现已查明(事实和理由):2022年7月27日23时许,你与曹玉培在乐清市虹桥镇钱家垟村一出租房内以打麻将的方式参与赌博,后因打麻将与曹玉培发生纠纷,你用玻璃水壶击打曹玉培头部,造成曹玉培头部、右手、左肩等部位受伤。经鉴定,曹玉培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以上事实有曹玉培的陈述、你的陈述和申辩、证人证言、检查笔录、鉴定意见等证据证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你的行为已构成赌博,公安机关将据此对你处罚款300元。你的行为已构成殴打他人,公安机关将据此对你处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2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六条之规定:有两种以上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分别决定,合并执行;公安机关将据此对你合并执行行政拘留10日并处罚款500元。现因无法向你直接履行告知义务,特向你进行公告告知。 对以上告知内容及事项,你可以在公告之日起七日内向本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告知人:王易洲、林志龙 乐清市公安局(盖章) 2022年 09 月 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