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0/2022-217091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财政
  • 文号:
  • 乐财办〔2022〕229号
  • 发布机构:
  • 市财政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26
  • 有效性:
  • 有效
  • 统一编号:
  • CYQD12-2022-0003

局属各单位:

根据《乐清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乐政发〔2020〕9号)有关规定,结合《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乐政办发明电〔2022〕4号)要求,对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局(包括与其他主管部门联合)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确定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54件(详见附件1),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30件(详见附件2),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未列入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本通知自2022年11月1日起施行。原《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乐财办〔2021〕115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54件).docx

         2.废止或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共30件).docx


乐清市财政局

2022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印发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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