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了进一步提高对学校图书馆的认识,健全学校图书借阅制度,有效养成师生阅读习惯,发挥学校图书馆效益,更好地建设书香校园,现将2022学年度(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我市中小学图书馆图书借阅做如下要求: 一、各校在9月底须完成新增师生的云图书馆平台读者账号建立和使用培训。 二、各校新增图书在10月底须完成编目,上架流通。 三、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年生均纸质图书阅读量不低于12册。 四、高中学校学生年生均(纸质书和电子书)总阅读量不低于12册。 五、纸质图书和电子图书年生均总阅读量排名全市前20名的学校将予通报奖励。 各学区和各中小学校要高度重视学校图书管理,建立良好的阅读指导和考核机制,不断加强管理队伍、阅读环境建设,确保按质按量完成考核目标。 乐清市教育局 2022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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