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乐清市迭代“村企共建”共富模式 开拓强村富民改革新路径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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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共同富裕省级试点工作,根据浙江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省级试点创建要求,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乐清市迭代“村企共建”共富模式 开拓强村富民改革新路径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4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实施。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迭代“村企共建”共富模式 开拓 强村富民改革新路径试点实施方案 (2022-2024年)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试点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抢抓试点机遇,乐清市以迭代“村企共建”共富模式为突破口,强化体制机制创新,着力在“扩中”“提低”跑道上先行先试,加快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乐清紧抓五大国家改革试点机遇,积极探索强村富民改革的有效路径,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推动农村农户双增收。 (一)基本现状 1.国家级试点改革成效显著。近年来,乐清先后获批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提升整县推进试点县、全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等4项国家级改革试点,成功列入全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名单。北塘村宅基地管理制度改革、下山头村新时代美丽乡村集成改革等相关经验分别在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现场会推广,被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多次宣传报道。 2.集体经济经营性年收入20万元以上全覆盖。2021年,全市村集体经济总收入25.93亿元,同比增长14.3%,全域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超25万元,实现经营性年收入20万元以上全覆盖;村集体经营性收入100万以上实行按股分红村累计达到49个。 3.城乡居民收入倍差温州7县(市)中最小。2021年,乐清市城镇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为73287元和41991元,分别比上年增加6218、6513元,城乡居民收入比收窄至1.745。除温州主城区外,乐清城乡居民收入倍差在温州7个县(市)中最小,低于全省和温州水平。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6376.5元,比上年增加10%,低收入农户收入与全省农民收入倍差为0.46。农村家庭人均收入9000元以下现象全面消除,“两不愁三保障”问题动态清零。 (二)工作成效 1.以市场化改革为抓手,发展壮大集体经济。紧抓国家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契机,先后出台《乐清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乐清市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方案》《乐清市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管理办法》等系列政策。创新集体资产股权有偿退出、质押、担保、继承等权能的制度供给,探索农村集体资产股权内部流转、有偿退出方式,如柳市镇长虹村实施“股权可继承和转让”,目前已流转14例,总金额270万元,实现年股份分红3500元/股。制定完成新一轮“造血式”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开工110个总投资44.38亿元的村级集体经济项目。 2.以融合发展为导向,推动乡村多业态发展。围绕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制定《乐清市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以品种选育、组培苗繁育等方式优化种植结构,提升“一产”;积极打造一批示范性的生产基地、加工工厂,主攻“二产”;将石斛文化产业与农业生态休闲、康养文旅有机结合,拓展“三产”。目前,乐清拥有省级现代农业园区5个、温州市级现代农业园区38个,农业现代化发展指数居温州首位。“乐耕清耘”“雁荡山铁皮石斛”“雁荡毛峰”等农业区域公共品牌的影响力持续扩大,铁皮石斛成功列入国家“药食同源”试点。 3.以宅基地改革为突破,释放农村资源活力。深入推进全国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挂牌成立全国首个农村宅基地仲裁委员会,出台《乐清市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办法》《乐清市农村宅基地行政许可指南》等文件。深化闲置农房盘活试点,通过经营农家乐、民宿、超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等方式,累计盘活闲置农房23001幢,盘活面积332.27万平方米,农户增收9.18亿元,村集体增收1.85亿元,带动农户就业5.9万人。推进农房抵押贷款试点,拓宽农房抵押贷款受益范围,全市26家金融机构有15家开办农房抵押业务,已办理抵押登记15.74万件,受益农户达5.29万户,贷款余额达61亿元,三年试点期内贷款余额总量与综合评估均居全国前列。 4.以数字化改革为手段,赋能乡村高效治理。成功上线服务小程序乐e农,出台《数字乡村建设工作方案》,集成未来乡村智慧一张图,打造下山头村未来乡村智慧场景样板。搭建宅基地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市乡两级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设立温州首家由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的政府性质的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入驻淘宝网资产处置平台,培育农村产权交易二级市场,完成村集体资产交易项目1060余宗,交易项目平均围观数超2000人次,起始总金额9.9亿元,总成交金额11.1亿元,溢价率12.08%,溢价金额达1.2亿元。 5.以先行示范为引领,加快改革多点突破。近年来,乐清因地制宜,强化村企合作机制,探索形成了一系列典型做法,并取得了实质性进展,示范引领作用不断增强。下山头村未来乡村促共同富裕案例入选第一批全省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典型案例,“村企共建、能人带动”项目入选浙江乡村振兴十大模式。环山村通过集中流转村内低小散土地,组建成立公司负责开发建设和维护运营,以租金收益壮大村集体经济规模、以文旅项目收益拓宽村民增收渠道。 (三)试点意义 为破解发展过程中全省农民增收面临的共性问题,乐清迭代“村企共建”共富模式,实行定点突破,通过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实践路径和强化要素支持,开展供需对接、市场运营、利益分享等发展全周期深度合作,实现村企共建共赢,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力争形成具有推广性的模式,具有较好的示范性和必要性。 聚焦农村项目引进难问题,通过“村企共建”的机制创新,助力农民找准增收致富通道。整体上看,部分农村发展面临无资源、无产业、无发展环境的“三无”情况,企业项目引进难、落地难,居民增收难。乐清坚持党建统领,深挖用好乡贤资源,通过组建各类新型共富共建联盟,推动新技术、新资源、新业态模式整合优化,创新运营机制、利益联结分享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吸引更多项目共建落地,助力农村探索增收致富新路径,挖掘现代农业增收潜力。 聚焦村企发展需求不匹配问题,通过“村企共建”的模式创新,促进企业发展、农民就业增收。在村企发展中,每个村(社)拥有不同的自然禀赋、发展条件、人口结构,每家企业也有不一样的产业类型和发展诉求。乐清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通过打造“三金共富”“共富车间”“金融强村”“循环慈善”等多元化的“村企共建”路径,因时因地为不同类型的村企合作提供可落地的实施路径,推动工业、金融、慈善反哺农村发展,实现企业发展、农民增收双赢。 聚焦农村资源利用率不高问题,通过“村企共建”固化农村集成改革优势,加速盘活农村闲置资源。随着城镇化进程加快,农村人口逐年减少,空心村问题日益凸显,宅基地用途单一、大量闲置,且缺乏有效的退出流转机制,成为全省层面普遍性问题。据统计,全省闲置农房超46万幢,预计释放价值约300-400亿元。乐清在现有试点改革经验基础上,通过闲置土地盘活流转、产权市场化交易、产权金融抵押等方式,加速农村要素资源流通,进一步激发农村发展活力。 二、试点目标 (一)总体思路 围绕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标杆,聚焦低收入农户、高素质农民两大群体,充分发挥强村富民改革先发优势,着力推动机制重塑、模式创新、体系重构,建立健全多元联动的共建机制,迭代创新“村企共建”共富模式,打造要素高效配置的支撑体系,加速农村产业引进、资金引入、资源盘活,助力村集体经济“扩容”、低收入群体“提低”、高素质农民逐步“扩中”,为全省、全国推动农村“扩中提低”提供乐清样板,努力开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新局面。 (二)量化目标 力争到2024年,制约农村发展农民增收问题有效破解,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认同感显著提升。 农民收入更加殷实。农民收入结构持续改善,农民财产性收入占总收入比重稳步提升。农民群体增收能力稳步提高、增收渠道日益拓宽,现代农业增收潜力充分挖掘。到2024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000元以上,城乡收入倍差缩小到1.75以内。 农村“家底”更加厚实。到2024年底,全市村企联盟达到180个,力争助力发展项目30个以上。“以企带村”促增收氛围日益浓厚,每年村级集体经济总收入增速不低于15%,村级集体经济总量达到39.5亿元,全市村集体经营性收入100万以上实行按股分红村达到100个。 居民就业更加充分。打造“共富”系列平台,建成共富车间工坊100个,打通闲置劳动力从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到就业的全链条,力争累计新增农村劳动力就业1万人以上。农村人才新军加快打造,新培育3000名实用型人才、高素质农民等乡村人才,技能人才占从业人员比重达到32%以上。 资源要素利用更加高效。依托国家农房、产权、土地流转等试点创新,持续释放农村改革红利,到2024年底,再盘活闲置农房600幢,累计流转耕地5000亩、林地1600亩。农业科技技术加快向农民输出,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到5.2万元/人。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不断健全,累计新增涉农贷款640亿元。 (三)标志性成果 以试点建设为依托,深化体制机制创新,通过三年试点,乐清“村企共建”模式在乐清市内全面复制推广,为全省、全国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提供乐清样本。 1.形成“村企共建”多元联动发展机制。坚持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特色化发展,构建多形式结对带富工作体系,推动形成村企组织共建、多主体共营、村企利益联结分享机制,标准化输出“村企共建”工作制度框架,营造以企带村携手致富最优环境,推动连片化发展、组团式增收。 2.打造农民群体“扩中提低”最佳路径。以强村富民集成改革为牵引,迭代升级“三金共富”“共富车间”“金融强村”“循环慈善”等“村企共建”模式,坚持因地制宜,为不同类型的村企合作探索更多可落地的实施路径,以点带面,复制推广,加快推动村集体经济和农户双增收、企业农民双赢。 3.构建“群体共富”农民增收最惠机制。持续巩固提升强村富民改革成果,加快农村土地、闲置房屋、低效用地等要素高效流转,以循环式帮扶提升“提低”保障能力,推动要素资源增值农民全分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经验。 三、试点任务 (一)坚持党建统领、政府引导,系统建立“村企共建”四大机制,打通农民就业增收路径 1.形成结对带富“1+3+X”工作机制。聚焦经济相对薄弱的乡镇、村(社),全面构建结对带富“1+3+X”工作体系,围绕“扩中”“提低”1个核心目标,组建3大帮富联盟,即经济发达乡镇(街道、功能区)与重点结对乡镇共建“山海带富联盟”、在外商会与重点结对乡镇共建“引贤助富联盟”、重点企业和重点结对乡镇经济欠发达村共建“村企创富联盟”;实施结对清单、需求清单、项目清单和活动清单等X张清单,念好新时代“山海经”。(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市委社建委>) 2.形成党建统领的村企组织共建机制。坚持党建引领村集体发展,探索组建“非公企业党组织+域内外商会党组织+村(社)党组织”村企联建党支部模式,充分发挥两新党组织在资金、技术、人才、信息及经营管理等优势,帮助共建村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找准路径、增强能力,协同推进村企融合发展。探索搭建国企助力村集体和村民增收的网购平台,通过“国企建平台、村集体(村民)出产品、全民助销售”的模式,拓宽增收路径。全面盘活村社闲置用房及利用现有场所,打造邻里食堂、邻里工坊和邻里书房等“幸福邻里”系列场景,建设共建共享共富的幸福美好家园。(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3.探索形成“国企+民营+村集体”运营机制。探索建立市级企业平台,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在产业、管理、营销等方面的优势和托底作用,开展市级企业平台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性合作,通过“国有+民营”“国有+村集体”等模式开展多元化全产业合作运营。鼓励企业与村(社)合作发展农业产业,依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立足当地资源禀赋,充分整合土地、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开展现代农业标准化生产,企业经营产生的利润大部分返回给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加快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 4.建立村企利益分享机制。形成“农民入股+保底收益+按股分红”“土地流转+优先雇用+社会保障”等多种利益分享机制,共享村企共建成果。深化异地联建“飞地经济”模式,统筹推进村企共建“产业飞地”“物业飞地”,以农业资源开发、物业租赁、工业平台打造等项目提高“飞地”亩均产出效应,重点谋划建设“物业飞地”。深化小微园富村、连片开发等发展模式,引导村集体资产、农户承包地、宅基地、房屋等资产通过流转、出租、入股等形式发展多层次、多形式的联合与合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农业农村局) (二)坚持高效协同、创新引领,迭代创新“村企共建”四大实践路径,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5.推行“三金共富”模式,提升农民财产性收入。深化“租金+股金+薪金”的“三金惠民”新路径。推广“企业出资、村民入股、专家培育、集体收成”模式,引导村民以耕地、林地、闲置农房等入股村集体股份经济合作社,通过村(社)整合生产要素统一出租并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企业。推广“村集体土地入股+企业资金入股+村民投资入股”投融资机制,落地一批集体经济增收项目,推动租赁经营向股份合作经营转型。深入推行农民持股计划,逐步提高财产性收益,实现产业发展、农户致富、集体增收。(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各相关乡镇<街道>) 6.推行“共富车间”模式,拓宽就近就业增收渠道。鼓励企业与村集体共建“共富车间(工坊)”,推动建立以主导产业为核心的产业链,利用闲置村楼,为留守老人、妇女提供充分就业,并逐步辐射周边乡镇及地区,带动县域内外山区同步走向共同富裕。推动建立结对镇街、结对村企用工需求动态对接机制,加大技能培训力度,鼓励村民从事来料生产、来件装配,打通农村闲置劳动力从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到就业的全链条。到2024年,全面推广“多企一村振兴共同体”“跨区域共富车间”模式,建成共富车间(工坊)100个,新增吸纳就业1万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人力社保局,各相关乡镇<街道>) 7.打造“金融强村”模式,增强共同富裕内生动力。深化能人带动型、标准厂房型、公共服务型、村惠公司型、农房集聚型五大金融强村新路径,通过对龙头农企和上游农户授信贷款,支持企业、村集体、农户协同发展。加强基层网点布局,建立覆盖全域514个村(社)的金融共富专员制度,打造5个旗舰型丰收驿站。开展低收入农户小额贷款,推出“石斛贷”“枇杷贷”“草莓贷”等专项产品,支持农户个体和农业产业链发展。(责任单位:市农商银行、各相关乡镇<街道>) 8.推行“循环慈善”模式,优化三次分配资源配置。探索“循环式”帮扶模式,以“龙头企业+村集体+能人志士”的方式成立共富基金入股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打造区域公共品牌,集中开发高山优质果蔬农产品。构建多层次分红使用机制,实现社会资本投资分红保障优质农产品收购价格,乡贤捐助类分红改善低保低边群体生活质量,不断做大慈善蓄水池,提高重点群体帮扶力度,切实提升农村“提低”保障能力。以岭底乡为试点,到2023年,实现慈善信托“零”的突破。(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民政局、市慈善总会,各相关乡镇<街道>) (三)坚持市场导向、高效配置,打造集成资源、资金、技术、人才的全要素支撑体系,激发农民农村发展活力 9.形成市场化的农村资源流通体系。开展宅基地“双激活”改革,探索农村宅基地超面积有偿使用、闲置农房宅基地盘活利用和有序退出、宅基地资格权多形式兑现等有效途径,加快推进二轮农村土地承包到期后延长30年试点。实施闲置农房激活计划,到2024年累计盘活闲置农房600幢,带动农民增收2000万元以上。推进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吸引乡村资源要素入市交易,依托农村产权交易平台,开展集体经营性资产、水域滩涂养殖权、林权和土地经营权交易等要素“云端”流转,实现标的最大程度竞价,减轻项目交易成本,推动村集体资产保值增值。(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0.形成多样化的资金要素配置体系。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支持和规范涉农担保机构发展,创新农业信贷担保机制,深化农民资产授托代管融资改革,全面提升金融支农能力和水平,到2024年,累计新增涉农贷款640亿元。深化“融资畅通工程”,实施无还本续贷无抵押贷款首贷户拓展、农民(小微)资产授托代管、小微企业“整园授信”等融资新模式,持续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强化政策性农险运用,深化杨梅、石斛、柑橘、茶叶等特色农产品政策性农险,推广生猪价格指数保险,探索“保险+期货”“政策险+商业险”等多元化保险产品,为发展提升农业提供更全面的风险保障。(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人行、市银保监组) 11.形成联农富农的技术支撑体系。推动技术要素和农业资源融合发展,立足乐清铁皮石斛、雁荡毛峰等特色农业产业,迭代升级石斛等农产品种植管理技术标准,加强种苗培育、种植技术等向农民输出,构建标准化、规范化生产管理体系,提升石斛等产品种植规模和品质。重点依托国家“药食同源”试点创建契机,推进铁皮石斛“雁斛”系列3个新品种选育,加快推进铁皮石斛深加工与国内食品龙头企业合作,提升初级农产品附加值。深入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推动种子种苗培育、新型种植、农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科技创新。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构建技术研发应用与“育种-种植-加工”融合发展生态系统。到2024年底,农业劳动生产率提高到5.2万元/人。(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 12.形成高素质的农村人才支撑体系。加强农村本土人才建设,重点遴选专业大户、家庭农场经营者、农民合作社带头人、农业企业骨干、农村“能人”和返乡下乡涉农创业者为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依托涉农大中专院校、农业科研院所、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以及各类社会培训机构,开展分级分类培训,鼓励农民参加职业、职称、学历教育等培训,打造“新农人”孵化平台。加强农村人才教育培训,探索“线上+线下”“理论+实践”“论坛+座谈”“技能比拼+训后服务”等模式,开展农业产业、休闲农业、农村电商、乡村振兴带头人等培训班,新培育3000名实用型人才、高素质农民等乡村人才,打造农村人才新军。(责任单位:市人力社保局、市农业农村局) 四、试点保障 (一)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组建乐清市迭代“村企共建”共富模式 开拓强村富民改革新路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统筹协调,把试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制订年度工作计划,明确目标任务、负责专人、线路图和时间表,推进试点任务落地。 2.强化督导服务。市级层面定期召开专题协调会,及时研判试点推进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形成合力,协同推进试点工作。出台相关考核办法,把试点建设工作纳入全市年度综合目标考评和专项工作考核。对试点项目和重点工作实行清单化管理,会同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督导,常态化晾晒项目、工作任务进展。加强与省内兄弟县(市、区)试点工作交流,借鉴学习好经验好做法。 (二)政策保障 3.创新项目推进要素保障政策。对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进行政策倾斜,加大财政、土地、金融等方面的支持。财政保障方面,市财政按照不少于每村(社)10万元/年的标准安排专项扶持资金。土地方面,全市安排用于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的新增建设用地应达当年计划指标的3%以上,并优先供应给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社)。金融方面,加大授信额度、降低贷款利率、延长贷款期限等支持,完善村集体资产抵押和担保机制。 4.谋划建设“村企共建一本账”应用。坚持数字化引领,谋划打造“村企共建一本账”数据驾驶舱、“村企共建全景地图”和“村企共建政策工具箱”等模块。整合宅基地审批、农村产权交易、低收入农户帮扶增收、石斛全产业链大数据应用等应用场景,归集农业主体、房屋、土地等数据资源,构建“三农数据仓”。搭建信息发布渠道,导入企业信息、共建项目、企业需求等数据,提高共建匹配度和成功率。主动匹配企业和村社需求,推送共建项目,推动相关政策应享尽享。 (三)其他方面 5.深挖用好乡贤资源。健全“两进两回”长效机制,探索“头雁领航、产村融合”发展路径,研究制定乡贤回归、乡贤引领等方面的政策文件,充分发挥乡贤人员层次高、接触面广、影响力大的优势,释放群贤共治能效,围绕村庄发展、社会治理、乡风引领、产业反哺等工作,共同解决乡村发展难题。积极引导在外乐清商会结对西北部山区乡镇,开展共同富裕项目建设,大力推进建设一批乡贤引领的标志性工程,打造一批具有乡贤特色的共同富裕实践成果。 6.突出宣传引导。讲好共富故事,推出更多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理论宣传产品。及时总结提炼试点经验,加快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志性成果,全方位宣传报道试点推进情况、重点项目及亮点成果,开展“村企共建”典型事迹宣传,不断激发社会各界积极投身农村促共富的热情,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新时代企业家精神,营造全民参与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的浓厚氛围。 附件:1.试点指标目标清单 2.试点重点工作清单 3.试点重点改革清单 4.试点预期成果清单 5.试点工作系统架构图 附件1 试点指标目标清单
附件2 试点重点工作清单
附件3 试点重点改革清单
附件4 试点预期成果清单
附件5 试点工作系统架构图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23日印发 乐政发〔2022〕25号关于印发《乐清市迭代“村企共建”共富模式开拓强村富民改革新路径试点实施方案(2022-2024年)》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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