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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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民政局: 你单位《关于要求对乐清市清江敬老院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批复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我局组织初步设计会审并会同相关部门审定概算,根据领导批示、乐发改投资〔2020〕15号、我局会议纪要〔2022〕63号、初步设计及概算文本报批稿等材料,经研究,现就项目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 该项目选址于乐清市清江镇清江村,东侧、北侧与西侧为山地,南侧为社会福利用地。 二、建设内容 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为1栋养老用房,层数为5层;30平方米门卫兼消控室一座;108平方米设备用房一座。包括土建工程、给排水工程、强弱电工程、智能化工程、绿化景观工程等。 三、总平面布置及方案设计 1、原则同意设计的总平面图布置。 2、功能分布: 项目设计为一栋楼,东侧设置服务中心2层高,西侧设置养老公寓5层高,呈Z字型展开。服务中心一层层高为4.5m,二层层高为3.6m,主要功能为养老院服务及行政功能; 养老公寓一层层高为4.5m,二至五层高3.6m,主要功能为养老公寓及配套服务设施。主入口处设置门卫兼消控室,地块北侧设置室外消防水池和设备用房。 3、交通组织:经六路设一个主出入口作为车行及人行入口,一个次入口作为后勤和消防入口,内部由一条净宽4米的消防车道环通,车道边设置地面停车位。 四、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项目总建设用地面积9275.7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252.07平方米,建筑占地面积1855.15平方米。其中敬老院建筑面积8114.07平方米,门卫兼消控室建筑面积30平方米,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08平方米。绿地率40%,容积率0.89,机动车位33辆,非机动车停车位82辆,床位数194个。 五、根据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标准,同时结合施工等各因素综合考虑,计划总工期为24个月。 六、投资额及资金来源 工程投资总概算4412.54万元。资金来源由市财政统筹(详见附件)。 七、其他 1.请根据建筑、结构、节能、环保、消防、医疗、养老等各方面有关规定的要求,对项目进行必要的优化与补充,并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对接沟通。 2.项目要贯彻科学规范、生态环保、经济合理、限额设计的设计原则,做好与二次装修设计的衔接,确保设计内容合理完整,概算编制准确齐全。 3.根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第712号)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除因国家政策调整、价格上涨、地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投资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 附件:总概算表 乐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