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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乐清市“去除文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0/2022-217394
  • 主题分类:
  • 卫生、体育、医保/卫生,卫生、体育、医保/医药管理
  • 文号:
  • 乐卫发〔2022〕91号
  • 发布机构:
  • 市卫生健康局
  • 成文日期:
  • 2022-09-09
  • 有效性:
  • 有效

局直属各单位,各民营医院,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乐清市“去除文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去除文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去除文身”服务行为,促进医疗美容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结合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乐检行公建〔2022〕27号)建议,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去除文身”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去除文身”服务行为进行清理和整顿,打击非法开展“去除文身”行为,严惩违法行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依法执业管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包括各类医疗美容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检查内容如下:

1、有无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有无在显目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标识;

2、提供“去除文身”诊疗活动是否超出诊疗范围、“去除文身”诊疗项目是否备案,是否存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是否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等。

(二)非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包括生活美容美发场所、“文身店”以及其他场所。详见非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监督检查表(附件)。

1.全面排查美容美发场所、“文身店”等经营单位有无存在开展非法“去除文身”服务行为;

2.根据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的等线索,进行重点检查。

三、整治时间

2022年9月1日-10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市卫生监督所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去除文身”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履行职能,严厉查处非法开展“去除文身”以及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行为。各类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应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规范开展“去除文身”医疗活动,并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

(二)多措并举,建立机制。一是强化社会监督、拓宽投诉举报渠道,接到投诉举报后,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核查,依法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对医疗美容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开展非法“去除文身”行为,并对违法单位进行不定期跟踪回访;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建立部门联动和信息沟通机制。

(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借助媒体、网站等公示医疗美容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加大医疗美容普法宣传,提高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抵刊杂志等媒介,广泛宣传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的成果,树立警示样本,提高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附件:非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监督检查表.doc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印发


乐卫发〔2022〕91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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