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关于印发乐清市“去除文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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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直属各单位,各民营医院,局机关各科室: 现将《乐清市“去除文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2022年9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去除文身”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去除文身”服务行为,促进医疗美容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结合乐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乐检行公建〔2022〕27号)建议,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去除文身”专项整治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对全市“去除文身”服务行为进行清理和整顿,打击非法开展“去除文身”行为,严惩违法行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依法执业管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工作任务 (一)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包括各类医疗美容医院、医疗美容门诊部、医疗美容诊所、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检查内容如下: 1、有无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有无在显目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提供文身服务的标识; 2、提供“去除文身”诊疗活动是否超出诊疗范围、“去除文身”诊疗项目是否备案,是否存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是否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等。 (二)非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包括生活美容美发场所、“文身店”以及其他场所。详见非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监督检查表(附件)。 1.全面排查美容美发场所、“文身店”等经营单位有无存在开展非法“去除文身”服务行为; 2.根据投诉举报、其他部门移送的等线索,进行重点检查。 三、整治时间 2022年9月1日-10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管理。市卫生监督所要充分认识开展此次“去除文身”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认真组织实施,切实履行职能,严厉查处非法开展“去除文身”以及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等行为。各类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应严格落实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主体责任,规范开展“去除文身”医疗活动,并及时开展自查自纠,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 (二)多措并举,建立机制。一是强化社会监督、拓宽投诉举报渠道,接到投诉举报后,属于职责范围内的,要及时核查,依法严肃处理;二是加强对医疗美容机构日常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行为;三是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严厉打击开展非法“去除文身”行为,并对违法单位进行不定期跟踪回访;四是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建立部门联动和信息沟通机制。 (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借助媒体、网站等公示医疗美容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等信息。加大医疗美容普法宣传,提高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和群众的法律意识。充分利用互联网、电视广播、抵刊杂志等媒介,广泛宣传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的成果,树立警示样本,提高医疗美容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办公室 2022年9月9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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