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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乐清市民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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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要求,由乐清市民政局组织编制,保障乐清市民政信息公开工作的全面、及时、准确,提高我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为经济社会活动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提供服务。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乐清市民政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577-62523901,电子邮件:yqsmzj@163.com)。 一、总体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本着“实事求是、公开透明”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及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把政务公开与政府各项工作联系起来,自觉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从而,增强干部队伍素质,提高了为民服务的水平。现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化领导,健全政务公开的组织体系。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使政务公开工作得到落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明确专人负责,切实加强政务公开监督力度。同时,持续健全完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运行体制机制,形成由局长担任组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并根据领导分工及部门职责变化,及时加强统筹协调,确保信息公开工作平稳健康开展。在具体工作开展中,我局不定期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培训,持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水平,将政务公开工作做细做深。 (二)强化意识,健全信息公开工作机制。我局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强调坚决不走过场,不应付了事,不搞假公开,注重质量和实效。通过总结往年工作开展情况,提炼经验做法,明确了政务公开的内容、方法、步骤、目标,对全年政务公开有部署、有安排。特别是在遵循保密相关工作制度方面,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根据“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切实保管好各类工作秘密。同时又要保障好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在民生保障、养老服务、基层治理、慈善事业和民政暖心服务五方面做好信息公开,以及为民众提供所需的民政信息,持续做好政务公开工作。 (三)全力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始终坚持“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于监督”的原则,在具体运用过程中,重点聚焦广大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问题,持续提升民政信息公开的广度与深度。在相关规范性文件政策制定中,我局始终高度重视意见征求工作,尤其是涉及殡葬改革、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社会救助等与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重要政策文件,通过专家座谈、官网征求意见等方式,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截至12月31日,今年我局共发文161条,其中主动公开106条,不公开54条,政策规范文件1条,政策解读1条。我局严格根据《条例》规定和温州市政府的政务信息公开要求,设置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机构和经办人员,直接受理申请人的现场书面申请,针对民众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一做好回应,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虽然有了一定提高,但距离广大人民群众的诉求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个别工作人员没有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公开的重要性与紧迫性,没有在思想上引起足够重视,在具体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政务公开的内容更换不及时,部分信息内容覆盖不够全面。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扎实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民政事业发展环境。 二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政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公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加大公开力度,提高公开针对性、实效性。 三是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高政务公开质量。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工作动态、文件政策,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民政局无收取信息公开处理费情况,无其他报告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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