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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冬季农田季节性抛荒整治资金补助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6/2023-223800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农业、畜牧业、渔业
  • 文号:
  • 乐农〔2023〕16号
  • 发布机构:
  • 市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日期:
  • 2023-01-16
  • 有效性:
  • 有效

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乡村振兴 (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2〕30号)文件精神,以及耕地“非粮化”抛荒整治要求,重点对高速、主干道周边的农田季节性抛荒整治。按每亩补助300元的标准(主要用于购买马铃薯、油菜、绿肥等种子和种植人工等费用),全市完成1000亩以上的抛荒整治任务(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现将30万元的整治奖补资金发给你们,请于2023年1月18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并做好资金结算台账整理,包括具体地块图斑、整治前后照片、购买种子发票、人工支出、地块面积数据等等。

附件:2022年冬季农田季节性抛荒整治任务分配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冬季农田季节性抛荒整治任务分配表

序号

乡镇(街道)

种植任务(亩)

补助资金

(万元)

备 注

1

柳市镇

60亩以上

1.8

2

石帆街道

170亩以上

5.1

3

虹桥镇

300亩以上

9

4

清江镇

270亩以上

8.1

5

雁荡镇

200亩以上

6

合  计

1000亩以上

30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印发

乐农〔2023〕16号关于下达2022年冬季农田季节性抛荒整治资金补助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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