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关于下达2022年冬季农田季节性抛荒整治资金补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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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温州市财政局 温州市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下达2022年第四批乡村振兴 (西部生态休闲产业带建设)大专项资金的通知》(温财农〔2022〕30号)文件精神,以及耕地“非粮化”抛荒整治要求,重点对高速、主干道周边的农田季节性抛荒整治。按每亩补助300元的标准(主要用于购买马铃薯、油菜、绿肥等种子和种植人工等费用),全市完成1000亩以上的抛荒整治任务(具体任务分配见附件)。现将30万元的整治奖补资金发给你们,请于2023年1月18日前完成整治任务,并做好资金结算台账整理,包括具体地块图斑、整治前后照片、购买种子发票、人工支出、地块面积数据等等。 附件:2022年冬季农田季节性抛荒整治任务分配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3年1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2年冬季农田季节性抛荒整治任务分配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1月1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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