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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风入企” 精准施策 清廉成为民企“隐形资产”

发布日期: 2023- 01- 18 08 : 51 浏览次数: 字体:[ ]

“请注意合同中的廉洁条款,乙方要承诺绝不向甲方人员、甲方利害关系人或关联方进行任何贿赂或给付其它不正当权益……”日前,在合兴集团会议室内,公司采购部负责人正和供应商签订《阳光协议》。

清立企,廉立业。在乐清市纪委监委的指导下,合兴集团建立厂务公开制度、“招才引智”管理规定等22项廉政建设规章制度,全员签订《员工反贿赂反腐败承诺》,并打造“红色调解员”“党风廉政建设在车间”等清廉文化品牌,不久前,该集团被评为温州市“引领型”清廉建设单位。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全面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乐清作为“温州模式”的主要发祥地和中国民营经济的先发地,全市1834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中绝大部分为民营企业。市纪委监委将清廉民企建设作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护航民营企业稳发展的重要举措,深入构建清明、清朗、清新的民营经济发展生态,制定落实《关于实施“政企携手·共促清廉”计划深化清廉民企建设的意见》,明确建设任务和重点,实现政企携手、双向发力。

为发挥清廉民营企业的典型引领作用,市纪委监委在正泰集团、合兴集团等成功经验基础上,培育清廉民企31家,创新建立“双指导”服务制度,为民营企业分别指定1名涉企职能部门和纪检监察组织干部担任指导员,协助企业进一步完善责任体系、制度体系等内容,构建以预防为主、惩防结合的清廉制度体系。2022年以来,市纪委监委协助企业在项目招投标、供应商管理等方面建章立制138项,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堵塞监管漏洞。

“《指导手册》详细介绍了‘四种形态’的运用依据及具体流程,对我们加强党员监督提供了重要依据。”在近日召开的加强非公企业“四种形态”运用工作动员部署会上,参会企业家均收到了市纪委监委编制的《非公企业纪检组织运用“四种形态”指导手册》,这是市纪委监委推进非公企业“四种形态”运用、着力消除党内监督空白点的一次有力探索,也为清廉民企创建工作的长效发展提供了监督动能。动员部署会结束后,作为全省清廉建设成绩突出单位,正泰集团纪委立即对企业党员行为规范开展专项检查,据了解,正泰集团自1998年设立企业党委和纪委以来,已累计查处涉纪问题500多个,移送司法机关11人,追回经济损失2800多万元。

越清廉越发展,清廉已成为民营企业保持加速奔跑的“新动能”。市纪委监委鼓励引导企业结合自身及行业特点探索创新,涌现出一些富有特色和亮点的做法,如正泰集团制订《正泰集团反腐败条例》《正泰集团利益冲突和回避规定》等一揽子制度,架起企业内部反腐“高压线”;德力西集团建立“红黄橙绿色”供应商考核制度;台邦集团大力推行“廉洁物资采购模式”;意华集团建立“清廉办”,聘请专职纪检人员提升监督质效。

清廉是生产力,也是生命力。下一步,市纪委监委将以亲清文化和清廉民企建设作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擦亮民企清廉底色,使清廉真正成为促进企业可持续健康发展的“隐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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