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东方少年儿童艺术学校向我局提出终止办学的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其终止办学进行审批前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问题,任何个人和单位都可向乐清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反映。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受理科室:乐清市教育局行政审批科,地址:乐清市政务服务中心(城东街道伯乐东路888号)一楼116窗口,联系电话:0577-61888805。
乐清市教育局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