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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信息公开年报
  • 成文日期:
  • 2023-01-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乐清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乐清市医疗保障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 01- 28 14 : 34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2年度报告根据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由乐清市医疗保障局编制而成,并向社会公布。全文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限自20221月1日至202212月31日止。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乐清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ueqing.gov.cn/)上下载。如对报告内容有疑问,请与乐清市医疗保障局联系(电话:0577-61881557,电子邮件:yqylbz@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部署,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2022年乐清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要求,紧密结合医保工作实际,加强政府网站管理和维护,规范政府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依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监督考核等工作流程,严格落实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程序不断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域和范围。

(二)主动公开情况。我局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着力推进医保基金监管、异地就医结算、药品集中采购、医保待遇等重点改革领域信息公开。2022年我局在乐清市人民政府网上共计发布信息87条,其中政务动态16条、部门文件3条、招考录用4条、通知公告31条、网络问政3条、机构设置3条、财政信息3条、其他2条。2022年我局没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的情况发生,没有发生因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三)加强政策解读。2022年我局负责起草《关于调整乐清市基本医疗保险政策的通知》和《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实施工作的通知》两个规范性文件,我局严格按照“谁起草,谁负责”的原则,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配合市人民政府在乐清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做好这两个文件的政策解读工作。为尽可能的提高广大群众的知晓率和参保积极性我们联合各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多形式广角度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活动,一是印制并发放50万份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政策问答三折页宣传单和4000份参保缴费公告二是联合中国移动公司向全市18-70周岁移动手机用户发送90万条参保缴费提醒短信,并通过微信广告向全市近60万微信用户发送朋友圈参保缴费广告。三是制作动漫宣传片,从在全市350辆公交车车载视频、移动公司各网点、各乡镇(街道)、市行政服务中心大屏幕、人民医院大屏幕等有大屏幕的公共场所循环播放,并在乐清发布等新媒体上发布。四是通过广播电视台、报纸宣传城乡居民参保、缴费流程。

(四)做好平台管理。我局开乐清市医疗保障局微信小程序,拥有常见问题、在线咨询、文章推荐等功能2022年总体运行良好,共计在小程序上推送61条信息,回答群众医保问题813个。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信息公开不及时、公开内容不全面等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积极整改,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持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进一步增强公开意识。加强全局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政府信息公开文件的学习,准确理解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意义,持续增强全局人员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的业务能力和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保障机制。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健全和完善监督保障机制开展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实务培训,确保不违反保密等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及时梳理社会公众普遍关心,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教育信息,适时予以公开,推动政府便民服务。坚持创新载体,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途径,如推出微信公众号等,推动新媒体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机结合,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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