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征求《乐清市近零碳工厂评价办法(试行)》意见的反馈
2022年12月13日至2023年1月11日,我局按照相关规定在乐清市政府网发布《乐清市近零碳工厂评价办法(试行)》,期间没有收到单位或者个人反馈意见。衷心感谢社会各界对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相关链接:关于公开征求《乐清市近零碳工厂评价办法(试行)》意见的函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