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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度“四上”企业入库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3/2023-24376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统〔2023〕13号
  • 发布机构:
  • 市统计局
  • 成文日期:
  • 2023-10-19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单位:

“四上”企业是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和重要支撑,是常规年份统计监测的主要对象,对全面如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起到重要作用。按照国家统计局“先进库,后报数;要进库,走程序”的总体要求和相关报表制度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入库相关资料,经各级统计机构审核通过后,才能成为“四上”企业。根据《国家统计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年度和2024年月度调查单位审核确认工作的通知》(国统办普查字〔2023〕36号)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要求

2023年调查单位年度审核工作由非普查年份的两次合并为一次,即2023年11月17日前,完成纳入、退出以及主要信息发生变更的年报调查单位的申报审核。其余11月、12月达标的企业需要在2024年1月26日前申报入库(这批企业不申报统计年报)。

二、“四上”企业基本情况

“四上“企业包含规模以上工业、资质以上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规模以上服务业及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业法人单位。

“四上”企业入库条件情况表

行业

入库条件

工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工业法人单位

建筑业

有总承包和专业承包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

批发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

零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

住宿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

餐饮业

年主营业务收入200万元及以上的批发业法人单位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

服务业

年营业收入2000万元及以上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卫生等行业法人单位

年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教育,以及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租赁经营和其他房地产业等行业法人单位

年营业收入500万元及以上的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社会工作等行业法人单位

三、申报所需材料

企业一旦达到入库标准,除了《调查单位年/月度审核登记表(一)》、企业营业执照(证书)复印件外,还要按各行业的要求准备好利润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等资料,具体如下:

行业

所需材料

工业

截止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

企业生产经营场地入口的实地照片(需有企业名称的挂牌并标注厂房自有或者厂房租赁),生产加工现场设备照片

若是新开业(投产)单位还需要提供发改局(或经信局等)对建设项目的批复(备案)文件复印件;若是新申报的工业单位若为战新企业,还需要提供战新产品照片和战新产品信息表。

加盖单位公章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纳统统计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加盖单位公章的《规下升规上信息表》

建筑业

带有“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字样和住建部门公章页面的资质证书复印件,截止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财务报表。

批发业

零售业

住宿业

餐饮业

截止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若无,则提供最近1个季度表)

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

房地产开发经营业

若有资质,提供房地产开发经营资质证书复印件

服务业

截止申报期最近1个月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的《利润表》复印件

加盖税务部门和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利润表和纳税申报表中营业收入不一致的需要提供说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加盖单位公章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一)》(小规模纳税人免此项),没有此表的单位,需附证明材料

为保障“四上”企业入库质量,除以上申报材料外,各级统计机构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企业提供其他补充材料。

四、入库报数申报流程

具体流程为:全面排摸→发起入库申请→县级审核→市级审核→省级审核→国家审核→纳入联网系统→定期报送数据。

国家统计局最终审核通过后,县级统计局将通知企业按一套表统计调查制度规定,定期通过联网直报平台上报企业相关数据,为全面反映经济发展成果作出贡献。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统计局   

2023年10月19日

乐统〔2023〕13号关于做好2023年度“四上”企业入库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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