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养犬,请别掉“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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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结合本地实际,全力推进文明养犬管理工作。 一、精心安排部署,压实养犬管理工作职责 7月份,吴施明副局长召集各镇街执法中队负责人部署强调养管办和各辖区中队重点任务,对我市养犬管理工作存在的不足对症下药,并提出各项工作要求。 二、加强重点区域和道路的犬只规范化管理,尽力减少流浪犬扰民。 入夏以来,流浪犬繁殖较多,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和老旧小区附近,时有流浪犬昼伏夜出,给抓捕带来难度。养管办、抓捕队和辖区中队根据犬类习性,调整抓捕时间,改进抓捕办法,至今年9月份全市共抓捕流浪犬3027只,对限养区内老百姓的流浪犬投诉处理率100%。 三、规范犬只收容和处置流程,严密监控每只犬去向。 每只收容的流浪犬都经过平台规范领养,并与第三方财务结算实行无缝对接;新增收容基地对领养和科普教育基地功能要求、生态化粪池必须符合环保要求;收容基地内所有犬只要满足最低收容天数且保证足够食物与水;犬只无害化处置台账真实可靠、无遗漏,养管办对收容基地每月检查次数不少于1次。 四、提升犬只登记率,宣传犬只文明出行。 联合农业农村局定期对全市9家委托养犬登记的宠物医院督促指导,检查登记、疫苗、芯片植入、宣传等开展情况,提升犬只登记率,今年办理犬证871个,其中新办犬证284个。 五、推进养犬文明示范小区建设 今年我局牵头各镇街新增10个文明养犬示范小区,总创建小区总数达到31个,引导小区居民依法、文明、科学、规范养犬,总体目标是巩固历年创建小区成果,保证新增创建小区文明养犬要求。 六、部门联动,齐抓共管 联合公安、农业农村部门开展无主犬、流浪犬收容和不文明养犬行为集中整治。对辖区内的流浪犬开展清查,对在公共场所遛狗不牵绳、犬只随地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违法养犬行为和四处游荡的犬只及时发现、及时劝导、及时查处、及时管制,共同维护良好城市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