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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教育局关于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对象体检的通知
时间: 2023- 10- 30 信息来源: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字体:[ ]

各有关认定对象:

根据教育部《<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等精神,乐清市教育局将组织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对象进行体检。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体检对象

2023年下半年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并已通过电子材料审核的国考及直认对象。2023年11月30日之前尚不能交齐材料的申请人请谨慎参加体检,以免造成完成体检但因材料不全不能通过认定。

二、体检时间及人员安排

时间:11月3日(周五)下午1:30

请各认定对象通过附件3查找自己的档案号,根据指定的时间准时参检。逾期不参加统一组织的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地点

乐清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

四、体检要求

1.体检前一晚应早睡、忌酒,体检当日正常进食,不需空腹,近视者自戴眼镜。

2.申请人需参加相关体检所有项目(包括胸透等),经体检医院医生现场确认已怀孕的,可以免做胸透检查。申请人自带怀孕证明的,不予认可。备孕和哺乳期的人员一律不免检胸透。

3.体检需要复检和不合格者,由医院体检中心电话通知(请近期不要安排外出,保持电话畅通)。通知复检的申请者务必在要求的时间内准时参加,以免影响整体发证。

4.体检费请交医院体检中心,初中、小学150元,幼儿园200元(幼儿园未婚者有相关项目不宜检查,缴费时提出申请)。

五、注意事项

1.体检时须随带以下材料:

(1)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原件;

(2)体检表(附件1或2);

申请认定幼儿园的下载打印附件1,申请认定初中及小学的下载打印附件2,务请打印在一张A4纸同一面上,粘贴好与网报时上传一致的一寸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用黑色水笔参照填写示范手写填好档案号等内容。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对象需注意在“是否已婚”栏填写“已婚”或“未婚”。初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对象注意填写申请资格种类(小学或初中);

(3)1张与网报同一底版的一寸照片(近期免冠正面彩色白底证件照);

体检前,在体检中心门口工作人员处领取信封一个,放入一寸照片,信封封面需写上“档案号+资格种类+姓名”,交给工作人员。体检完成后的体检表请交医院体检中心。

2.申请者须按规定时间到市人民医院体检中心参检。

3.体检结果由乐清市教育局统一领取后留档。领取时间为11月30日,在此之前复检仍不合格的视为体检不合格,本次认定不予通过。


       附件1-浙江省申请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2-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附件3-乐清市2023年下半年教师资格认定网报人员名单.xlsx


                                         

乐清市教育局                  

2023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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