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补助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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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明确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二维分配法”资金的通知》(浙商务发〔2023〕36号)文件精神,经验收初审,乐清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乐清正大-旭阳智慧商圈大数据平台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达到省商务厅建设预期目标。 按照《关于印发〈乐清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乐商务联发〔2023〕5 号)文件,拟拨付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201.76万元 现将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补助予以公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9日起到2023年11月16日止,共5个工作日。 2、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问题。 3、受理电话:61882149(市商务局商贸发展管理科)。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888号。 乐清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9日 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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