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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补助公示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18/2023-241957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文号:
  • -
  • 发布机构:
  • 市商务局
  • 成文日期:
  • 2023-11-09
  • 有效性:
  • 有效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明确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二维分配法”资金的通知》(浙商务发〔2023〕36号)文件精神,经验收初审,乐清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乐清正大-旭阳智慧商圈大数据平台项目已完成建设任务,达到省商务厅建设预期目标。

按照《关于印发〈乐清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乐商务联发〔2023〕5 号)文件,拟拨付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201.76万元

现将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补助予以公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1、公示时间:从2023年11月9日起到2023年11月16日止,共5个工作日。

2、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问题。

3、受理电话:61882149(市商务局商贸发展管理科)。地址:乐清市城东街道伯乐东路888号。


乐清市商务局

2023年11月9日

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

项目单位

法人

项目计划总投资

完成项目总投资

核定投资

补助资金

乐清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施振

791万元

420万元

420万元

20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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