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学校特色发展优秀项目评选活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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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校(幼儿园): 为打破“百校一面”的局面,加快 “一校一品”“一校多品”建设,推进“文化立校、特色兴校、质量强校”内生式发展之路,并挖掘和展示一批“文化底蕴深厚、内涵发展持续、办学风格突出、课程体系科学”的特色学校。经研究,决定开展学校特色发展优秀项目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主题 着力构建“品质校园”个性化、特色化、多样化发展样态,为孩子搭建出彩平台,成就出彩人生,体现“用心办学校,倾力促发展”的核心价值观。 二、评选对象 全市各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 三、评选内容 坚持“环境影响人,活动锻炼人,课程教育人”的教育理念,不断满足学生多元发展需求,同时学校的某项工作处于领先地位,学生某一方面的素质明显优于其他学校。 (一)德育类。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教育全过程,具有良好教育效果。德育类特色包括爱国教育、养成教育、感恩教育、诚信教育、礼仪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特色等。 (二)教学类。围绕“课程、课堂、作业”三大改革,深入开展实验和研究,取得较好的效果。包括教学方法、教学手段、教学模式、校本课程、校本教研、学科特色等。 (三)管理类。学校在现代学校制度建设过程中,立足实际,形成独特的管理思想和管理风格,使学校管理做到精细、科学、规范,办学效益得到不断提高,包括党建创新、队伍管理、托管服务特色等。 (四)活动类。坚持学生全面发展,丰富学生社团活动,充实学生课外生活。包括团队会、大课间、读书、摄影、书法、绘画、演唱、声乐、器乐、舞蹈、体育、科技活动、综合实践等。 (五)师训类。学校在教师的专业化发展方面有突出的做法并取得显著效果,通过教师专业化发展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包括师德教育、研训模式、课题研究等。 (六)文化类。致力于将校园景观和空间布局做成蕴含文化的课程,构筑成为隐形“教科书”,注重“让孩子作主,说孩子的话”,使学校文化能体现出办学特色目标,成为学校持续健康发展的动力。包含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环境文化、行为文化等。 四、评选标准 (一)独特性。学校在具有一般共性的基础上,追求“人无我有,人有我优,人优我精”,形成个性鲜明、独树一帜的办学模式和教育理念。 (二)校本性。学校特色应基于学校,生成于学校,并发展于学校。能从学校实际、传统底蕴、工作优势、周边资源等出发,选择创建特色的具体领域,形成浓郁的本土气息和鲜明的个性特征。 (三)稳定性。办学的个性与成果能长期保持,并经受时间的检验,成为学校的传统,形成较为完整系统的办学思想和经验,具有较大的社会影响。 (四)发展性。按照学校发展的规律和趋势,从整体上、全局上对特色建设进行长期规划,并把学校特色的发展建立在具有持久生命力的举措上,能不断超越自我、创新发展。 五、评选要求 (一)充分认识此次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宣传、组织及报送等工作,及时总结梳理亮点特色项目。全市所有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至少要报送一个亮点特色项目,获奖单位将在学校及校长年度综合业绩考核中予以加分。 (二)申报单位对照评选内容和标准,精准挖掘、精心提炼,形成2000字左右的典型材料,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公章后,于12月15日前上交纸质材料,并将电子稿发送到指定邮箱。送交科室:市教育局办公室(局机关C405室)。联系人:潘老师、仇老师,联系电话:13175685175、18557706055,邮箱:sjyxxzx @126.com。地址:乐成街道公安东路104号。 (三)市教育局将组织专家对各学校(幼儿园)推荐材料进行评选,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选取优秀项目向省、温州市主流媒体推荐,并在《乐清日报》、乐清教育网站、“乐清教育发布”展示成效和做法。 乐清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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