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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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区,各中小学: 为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法治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全市教育系统学习宣传宪法,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根据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2023年全市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现就我市教育系统开展2023年“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2年12月1日至12月7日。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 三、活动内容 (一)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各学区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开展“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契机,引导青少年学生积极参加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网络学习和“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积极创设活动载体,提高宪法宣传力度,吸引广大师生积极参与。 (二)宪法晨读活动。2023年12月4日是第十个国家宪法日,教育部将在北京设立主会场,组织开展全国中小学生“宪法晨读”活动。请各学校组织广大中小学生通过普法网观看直播、参与活动,活动详细流程和宪法晨读内容见省教育厅文件(附件1)。 (三)宪法特色活动。积极参与全省第三个“宪法与浙江”主题宣传月活动和《宪法伴我们成长》歌曲传唱活动,具体要求见省教育厅文件(附件1)。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法治副校长工作,围绕主题开展各类宪法学习宣传教育活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指导。各校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将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月等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健全保障机制,认真部署落实。 (二)创新活动方式。各校要积极探索、科学设计宪法学习宣传的内容形式,坚持贴近日常实际,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探索开展互动式、体验式宪法教育,不断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推动宪法教育与学校教育教学、日常管理相结合,提升宪法教育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三)广泛宣传报道。各校要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展示活动亮点和教育特色,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市教育系统蔚然成风,营造宪法学习宣传教育的良好氛围。 活动结束后,请各学校认真总结“宪法宣传周”活动开展情况,将2023年“宪法晨读”活动情况汇总表(附件2)及三类活动开展情况(活动图片、视频等信息资料),如有刊发公众号请一并报送 图文链接于12月7日前通过电子件形式发送至市教育局学生科邮箱:pufa51314297@126.com。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1526715。 附件: 1.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3年全省教育系统“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的通知 2. 2023年“宪法晨读”活动情况汇总表 乐清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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