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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乐清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23-245998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政办发〔2023〕43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11-23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乐清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已经十七届市政府第二十九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意见》《浙江省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温州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大力营造政府有为、服务有效、企业有感的民营经济发展环境,推动破解民营经济发展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特制定如下举措。

一、总体要求

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和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面梳理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1+N”任务清单,扎实推进“浙江32条”落实落细,建立健全企业从准入到退出、项目从招引到投产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探索打造一批具有乐清辨识度、全省乃至全国首创的标志性成果,全面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2023年,全面推动惠企政策降本减负35亿元以上,全年民间投资增速超10%,民营企业工业供地占比达到70%以上,确保80%以上新增能耗用于民间投资项目,畅通民营企业问题反馈渠道,问题化解率达95%以上。

到2025年,构建形成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市场经营主体突破24万户;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3.2%左右,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13%左右,全面激发民营经济竞争新优势。

二、主要举措

围绕“提信心增预期、降门槛扩领域、真公平破隐性、拓市场促升级、优氛围增服务”五个方面,明确目标任务,细化工作举措,强化责任落实,推动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一)提信心增预期。深化“数据得地”改革,探索建设复合型工业综合体,探索集体工业用地入市优先保障中小型企业用地需求机制,进一步激活农村土地资源要素(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深化“税地协作”,精准宣传“政策找人”、精准落实“免申即享”、精准回应涉税诉求、精准防范政策风险,实现强化财税政策保障体系迭代提升(责任单位:市税务局)。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推广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国网订单贷等金融产品,借助“银行业万人评议”等活动有效提升金融服务质效,推进银担合作,强化政策性融担业务,加大对民营企业融资支持力度(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深入开展企业自主评价认定技能人才改革,大力推进“510+行动计划”,争创国家级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持续打响“来乐清·创未来”引才品牌(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

(二)降门槛扩领域。聚焦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等三类项目,支持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组成联合体,依法依规共同投资、建设、运营重大项目。探索民营企业参与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省级试点(责任单位:市发改局)。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工业软件、云计算、工业互联网、新型储能等领域的重大科技攻关,提升民营企业在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的供应能力,培育一批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真公平破隐性。常态化实施招投标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实行招标代理机构“五色清单”和投标人不良行为信用管理,全面推行招标文件示范文本应用,探索推进服务类项目“评定分离”(责任单位:市发改局)。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聚焦公用事业、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营造公平市场竞争环境,积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放宽社会力量办医、养老、体育、文化等准入限制,严格实行“非禁即入”(责任单位:市发改局)。

(四)拓市场促升级。支持我市民营企业参与“丝路领航”“千团万企”行动等系列活动。推进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开放平台建设,加快“乐清市云上跨境生态园”、乐清湾C区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推动实现中欧(义新欧)班列乐清始发、常态化运营和双向贯通,助力民营企业走出去、拓市场、抢订单,加快融入“一带一路”和RCEP经济圈(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围绕智能电气、电子信息等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一批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大企业建平台,鼓励中小企业积极上平台、用平台。加快未来工厂培育体系建设,提速“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整体提升改造,持续推进全省细分行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建设,培育一批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争创国家和省级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示范试点(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五)优氛围增服务。深入推进“两个健康”文化、亲清政商文化建设,规范政商交往边界和行为,推动形成“以清护亲、以亲增清”良性循环,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综合查一次”,落实涉企“柔性执法”3.0版新型监管品牌,动态更迭柔性执法事项清单(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一链条”集成改革,探索开展涉企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联动执行(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加快预防性电气产业合规体系建设,实质化运行电气行业协会“企检服务中心”(责任单位:市检察院)。以民营企业需求为主导,推行民营企业“科技副总”制度,搭建产才融合桥梁,为企业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激活创新动能(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实施“乐商名家培育行动”“青蓝头雁”工程,引导民营企业家重燃“四千”精神(责任单位: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民营经济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成立乐清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下设办公室在市发改局,实体化运作。市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定期研究解决民营经济发展中遇到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按要求成立工作专班,助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二)强化政策支持。科技、经信、市场监管、司法、金融等部门要踏前一步、高效协同,围绕民营企业科技自立自强、转型升级、民间投资、公平竞争、柔性执法、金融支持等方面制定配套措施,完善“1+N”政策体系,形成工作合力,抓好推进落实。

(三)强化督查考核。充分发挥考核考绩指挥棒作用,明确和压实部门责任,加强协同配合,强化部门联动。适时对任务清单推进情况进行专项督查,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对落实不力、进展缓慢的予以通报批评、约谈提醒,倒逼责任落到实处。

(四)强化宣传引导。扎实做好政策宣贯,通过主动推送、分类指导、精准服务、数字化手段等多种方式,让企业切身受益、得到实惠。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推出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广泛宣传鼓励支持引导民营企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关心、支持民营企业家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坚定企业家信心,稳定企业家预期,让企业家吃下定心丸、安心谋发展。


附件:乐清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1+N”任务清单


附件

乐清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1+N”任务清单

序号

总体任务

重点工作

全市目标

落实举措

实施阶段

责任单位

分管领导/联络员

1

一、提信心增预期

(一)强化财税政策保障

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小微企业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金融机构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增增值税,为农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提供融资担保及再担保业务免征增值税,金融机构与小微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等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底。

2.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落实支持重点群体和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费优惠政策。

3.符合条件行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100%,作为制度性安排长期实施。

1.完善县域样本建设。积极发挥省级模板示范效应,进一步加强细化落实,全面推进“强化财税政策保障”县域样本建设,总结落地细化举措形成经验用于全省推广。

2.健全双向标签体系。加强部门协作和数据交互,为企业精准画像,实现“政策找人”向“政策精准找到人”迭代提升。

3.开展精准推送工作。细分“老板请看”“财务来看”“百姓知晓”三类人群,以不同渠道开展不同版本的政策精准宣传,实现宣传全覆盖、无死角。

4.强化“税务+宣传”协作。积极融入地方宣传大盘子,建立健全“税务+宣传”协作机制。打造全市共享的“税枫景”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促进政策落实效应不断外溢。

5.对点送达红利账单。持续深化应用“减税降费直达快享”平台,不断提升市场主体与法人对“税有温度”的知晓度和获得感。对我市重点税源、高新技术、专精特新等企业,开展税费优惠政策“红利账单”推送工作,为企业定制展示已享受的政策红利明细,提振民营经济发展信心。

6.简化办税流程。推行基于“管户+管事、数据+规则、分类+集中”的税源管理新模式,加快事项集中审核,再造办税流程。

7.打造数字平台。利用总局征纳互动平台,推行“居家云办”。与涉税中介机构签订遵从协议,实现纳税人居家远程视频连线“云办”坐席,进行在线辅导和远程办理。建设“咨询+办税”一体化智税中心,配置人工坐席,引入智能坐席助手,及时解答电话、网络咨询。

8.优化审批程序。研发应用智能审批程序,自动对比纳税人申请退税信息与退税清单,比对相符的即刻自动流转完成审批,实现清单式退税,大幅缩短审批流程。

9.持续开展“走流程”。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纪委书记、党支部书记、两代表一委员、税务体验师、税务志愿者等走进自助办税服务区、12366智税中心、实体办税服务厅,开展“代入办”“体验办”“跟踪办”,收集意见建议,推动流程优化、服务提升。

10.深化“税地协作”。加强与人社、医保、科技、经信、财政等多部门的协同配合,在企业资格认定、涉税数据共享、政策精准落实、政策效应测算上凝聚更大合力。

11.建立“税商联”助企机制。在涉税信息互通共享、联合服务、涉税矛盾多元化解、完善民主监督等方面,与工商联开展全方位合作。通过工商联及其商协会组织的各类税企座谈活动,及时开展诉求响应。

12.拓宽诉求征集渠道。通过组织开展“六大百项”助企行动、建立“十百千”直联点、设立部门问题快反直联点,多渠道开展诉求征集。

13.完善诉求响应机制。组建专家团队,按照政策、征管、服务等多个维度,对多渠道征集的涉税诉求,以简单、较复杂、复杂三级分类标签开展诉求处理。优化提升诉求管理,做好诉求反哺和调查回访。

14.落实风险应对管理。组织开展政策落实风险“应享未享、不应享而享”风险排查,确保风险早识别、早提示、早防范。

15.定期开展健康体检。创新推出“税健康”应用,建立定期“问诊”机制,通过构建开票额、用电量、人工投入、直接采购投入、固定资产投入等多要素评价指标,对企业开展产销健康评价,为需要纾困企业提供政策辅导。

2023-

2027年

市税务局

陈宋淼

林良卡

1

一、提信心增预期

(一)强化财税政策保障

4.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允许先进制造业企业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

2023-

2027年

市税务局

陈宋淼

林良卡

2

(二)加大产业基金支持力度

积极投资参与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基金、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基金,持续加大产业基金支持力度,组建乐清市科创基金,向民间投资项目比重达到70%以上。

1.进一步落实好《乐清市政府产业基金管理办法》,规范产业基金运营管理,发挥我市产业基金政策引导作用。

2.在基金管理人遴选公告中鼓励基金加大对民间投资项目的支持力度。

3.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基金投资项目储备库,各部门配合筛选建立项目储备库,为基金提供优质民营投资项目清单、路演机会等,进一步提升基金与民营企业的合作覆盖面。

4.在基金投后管理的过程中引导鼓励基金加大支持民间投资项目。

2023-

2027年

*市财政局、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国资办、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

杨宏辉

 

3

一、提信心增预期

(三)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1.2023年度全市工业用地供地中民企占比达到70%以上。

2.2023年度完成工业用地“数据得地”改革供地30家、1000亩。

1.加大重大产业项目指标争取力度,争取列入省级统筹.按照“有展指标跟着大项目好项目走”的要求,对省重大产业项目,指导各地积极申请重大项目指标奖励。其中被列为特别重大的,向省里申请100%计划指标保障;被列为引领性的,向省里申请60%计划指标保障;被列为示范性的,向省里申请40%计划指标保障。

2.用足用好市级“指标银行”政策,加快项目审批进度。针对无法列入到省重大业项目的工业项目,对符合市级指标银行统筹的,争取通过指标银行予以保障项目计划指标和耕地占补平衡指标。

3.强化规划空间保障。加快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报批,考虑民营经济项目布局特点和需求,在空间上对工业用地予以充分保障,严格落实工业区块线规模,严格执行工业区块线调整政策。

4.围绕“一心二翼”重点发展区域,推进中心城区、经济开发区、临港产业区、滨江新区等产业园区详细规划修编完善,加强详细规划与产业用地需求相契合,推进万亩千亿产业平台建设,拓宽民营经济发展空间。

5.深化工业用地配置方式,探索推广弹性年期出让、先租后让、长期租赁等方式供地,合理确定土地供应方式和使用年限,有效降低企业用地成本。积极推广“限地价竞税收”方式出让,消除中小企业用地门槛。探索实行产业链供地,对产业链关键环节、核心项目,可统一规划布局,整体实施、按宗供应。

6.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新一轮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允许将不同门类自然资源的使用条件、开发要求、标的价值、溢价比例等纳入供应方案,统一公开出让。加大低效工业用地整治力度,支持低效工业企业以自主改造、联合开发等方式,实行“退二进三”“退低进高”。

7.支持民营企业改造提升,在符合详细规划、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前提下,在自有工业用地上新建扩建生产性用房或利用地下空间提高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

8.支持民企业实施“零土地”技改,提升工业用地质效,对符合条件改造新增建筑面积部分,纳入各地“腾笼换鸟”专项经费支持范围。

9.加快推进老旧工业区块改造,对改造后容积率2.5以上的项目,在保障自身生产需要外,允许新增改造面积不超过50%转让给其他企业或由市属国有企业回收。

 

长期实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王旭勇

3

一、提信心增预期

(三)保障合理用地需求

1.2023年度全市工业用地供地中民企占比达到70%以上。

2.2023年度完成工业用地“数据得地”改革供地30家、1000亩。

10.推动工业设备上楼,放宽审批条件,在符合规划条件和安全生产情况下,放宽相关建设指标限制:容积率≦5.0,建筑密度≦65%,绿地率不作要求。鼓励探索建设复合型工业综合体,容积率宜高则高,建筑密度、限高、绿地率能宽则宽,不再增收土地价款。

11.推动重大招商引资工业项目“拿地即开工”,对重大招商引资等工业企业项目,利用土地出让公告期及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签订准备期,对意向企业的工程设计方案先行开展预审查并出具预审查意见,企业取得土地成交确认书并签订合同后,不再开展工程设计方案审查,对公示无异议的项目,凭备案等文件直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实现“拿地即开工”。

12.提升工业用地利用效率,鼓励企业二次开发过程中通过设置交通连廊,提高空间利用率,解决内部交通问题。跨宗(跨城市道路)设置地上或者地下交通连廊的,在符合规划且满足市政交通等外部条件的前提下,可按申请时点规划用途计收土地出让金,由申请人通过签订原土地出让合同补充合同方式供应地上或地下空间。

13.简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手续,建设单位在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取得建设项目备案文件后,直接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14.持续深入工业企业“数据得地”改革工作,积极落实“数据得地365”评价体系,根据政策具体执行及企业反馈情况,把落实温州政策和创新乐清政策统筹考虑,进一步优化完善政策措施,迭代升级系统应用,奋力打造工业企业“数据得地”2.0版的乐清示范样本。

15.优化保障性租赁住房审批流程。项目主体可持建设、分配、运营管理方案等,向属地保障性租赁住房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报,由领导小组组织发改、建设、经信、自然资源、生态环保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查,出具项目认定书,并由相关部门分别依法办理项目立项、规划、用地、环保、施工、消防等手续。

16.用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政策,探索集体工业用地入市优先保障中、小型企业用地需求和培育规下工业企业升规。

长期实施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信局、市住建局、市财政局

 

王旭勇

4

一、提信心增预期

(四)强化用能保障

每年新增能耗的80%以上支持民间投资项目。

1.落实重大项目全程跟踪服务,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千项万亿”重大投资项目,梳理重大项目用能需求,加强部门联动,实施提前介入、定期调度,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过程遇到的用能问题。

2.对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0.52吨标准煤/万元的项目开通节能审查绿色通道,无需能耗平衡、开展用能权交易。

3.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加快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加强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和新上民间投资项目用能保障。

4.加大力度淘汰落后产能,鼓励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用能空间。

2023-

2025年

市发改局

林立杨

连十炎

5

(五)强化金融保障

1.力争2023年实现民营经济贷款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增速,综合融资成本稳中有降。

2.力争2023年全市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

3.提高民营企业发债规模。

4.力争2023年全市政府性融资担保支农支小余额达6.5亿元以上,资本金放大倍数保持全省前列。

5.力争2023年全市小贷公司新发放贷款中,支农支小普惠金融贷款占比不低于70%。

6.力争2023年实现民营经济贷款和小微企业贷款均新增120亿元。

1.配合人行温州市中心分行开展“金融促投资、促消费,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专项行动,督促辖内银行机构出台落实举措,单列民营经济的信贷投放规模和考核激励举措,引导金融机构提升民营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2.持续释放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改革效能,发挥存款利率市场化调整机制作用,引导企业贷款利率稳中有降。

3.开展“金融顾问”制度工作,加大银企对接走访力度,指导全市银行机构对制造业等重点企业开展走访对接,推广知识产权质押、应收账款质押、国网订单贷等金融产品,积极满足民营企业合理金融需求。

4.积极开展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按季度通报重点领域信贷投放进展,督促金融机构优化民营企业金融服务。

5.深化银担合作。贯彻推进省局相关“双保”助力融资机制文件要求,乐清市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探索“双保”助力融资批量担保业务。

6.强化上市服务。积极推广“凤凰丹穴”系统,组织企业入驻及信息更新工作;强化企业上市政策保障,持续激励企业上市;邀请沪深北交易所专家走访企业,传递资本市场动态信息,开展“一对一”指导;举办“乐企上市”精品沙龙、“走进上市公司”等活动,引导企业全方位对接资本市场;支持民营上市公司用好定向增发、配股等资本市场工具。

7.强化融资担保。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扩面和产品创新,加大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担保支持力度。创新开发支持民营小微企业的个性化担保产品,将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担保比例从5%提高至8%。积极做好小贷年度评级导向工作,加大考核力度,引导小贷公司下沉重心,立足普惠金融。

长期实施

*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人行、市银保监组、市发改局、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

黄道敏

吴慧慧

5

一、提信心增预期

(五)强化金融保障

7.2023年首贷户新增1700户以上。

8.落实温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乐应用。

 

8.强化金融考核。完善并实施银行业金融机构万人评活动;加强监管数据监测管理,推动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切实提高数据报送时效性、准确性;按期通报进展情况,对不理想的机构进行督导,不断提升金融服务水平。

9.深入推动温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在乐推广应用。强化运用融资对接、信用评价、风险预警、政策服务、数据分析等平台功能,有效破解企业融资难、授信难等问题。

10.做好企业风险化解。用好“政银企法”联合会商机制,深化企业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全周期工作制度,对生产经营正常,但因资金流暂时出现问题的重点帮扶企业,严格依照“同进同退”相关规定,不盲目抽贷、压贷、断贷。及时恢复企业贷款信用等级,企业因出险导致贷款信用等级下降,当企业风险得到有效化解后,协调各相关银行及时恢复企业贷款信用等级,帮助企业维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长期实施

*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人行、市银保监组、市发改局、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

黄道敏

吴慧慧

6

(六)强化人才和用工需求保障

1.2023年力争引育高层次领军人才20名以上。

2.到2023年底,向温州推荐1家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申报中级职称自主评审权限。

3.到2023年底,全市开展职业技能培训1.66万人次以上,新增技能人才1.08万人。

4.到2023年底,温州市才华技工学校与企业合办“订单班”在读学生249人。

5.到2023年底,全市新增高校毕业生1.9万人。

6.落实“单工伤险”参保新政,鼓励平台企业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

7.积极开展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申报工作。

1.持续推进国家级、省级“万人计划”行动,深化“瓯越英才计划”、高校毕业生“510+行动计划”“温青回归”重大人才工程,落实人才住房、子女入学等配套服务政策,全力打造人才“安居乐业”最优县市。

2.大力推进乐清人力资源产业园及人才社区建设,引导企业与大型人力资源机构开展深度合作,搭建行业合作机制,发挥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专业化、精准化作用。

3.推荐1家条件比较成熟的民营企业,向温州市申报中级职称自主评审权限,加强职称评审政策及业务的指导和服务,制定符合专业职业属性和岗位特点的企业职称自主评价标准。

4.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深入开展企业自主评价认定技能人才改革,积极组织技能人才研修班,引导支持民营企业培育更多技能人才。

5.全面落实《关于推进技工教育提质增量行动的实施方案》(温委办发〔2023〕58号),推进温州市才华技工学校向技师学院升格,扩大招生规模,优化专业设置,深化校企合作,扎实推行工学一体培养模式,根据产业和企业需求培养更多高质量技能人才;加大社会公益培训力度,推进乐清公共实训基地建设。

6.按照《浙江省用人单位招用不符合确立劳动关系情形的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浙人社发〔2023〕21号)有关要求,鼓励平台企业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单险种参加工伤保险。

7.加大与市外技师、技工院校合作力度,解决企业急需的一线技能人才。

8.推动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建立健全实体化运行机制,构建产教供需对接机制,积极开展产教联合体、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申报工作,着力推进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

9.深化企业外来用工子女入学便利化改革,实现企业外来用工子女“零门槛就学”,符合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子女在家长常住地100%入学。

2023-

2025年

*市人力社保局、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局、市教育局

赵小乐

林存富

7

二、降门槛扩领域

(七)向民营企业推介三张项目清单

2023年向民间资本推介项目不少于2个。

1.拓宽民资投资领域。聚焦铁路、公路、港口、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和新能源、充电桩、储能、先进制造业、现代设施农业等产业发展领域,围绕重大工程和补短板、重点产业链供应链、完全使用者付费的特许经营项目等3类项目清单,常态化梳理储备一批推介给民间资本的重大项目。

2.创新推介项目模式。探索经营权转让、产权抵押、资产证券化等模式,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综合开发模式参与重点项目建设。

3.提高项目报送频率。常态化向市级、省级做好项目推介报送,对接争取更多项目纳入市级、省级清单。

4.保障推介项目要素。全流程、全方位做好参与民间资本推介项目后续的跟进、服务、保障等工作,加强各类要素保障、推进前期手续办理,为项目落地创造条件。

5.加强企业对接交流。充分发挥市属国企优势资源,加强与产业头部民营企业的项目推介和交流合作,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

长期实施

*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办

陈永德

叶子昊

8

二、降门槛扩领域

(八)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主体作用

1.2023年支持3家民营企业申报省科技领军企业或省科技小巨人企业,145家民营企业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企业,440家民营企业申报省科技型中小企业。

2.完善以企业为核心的核心技术攻关机制。征求企业技术需求,围绕企业需求凝练“揭榜挂帅”榜单,重点支持企业项目申报,推荐申报省尖兵、领雁项目3项,立项民营企业承担的市本级重点研发项目20项以上。

3.加速科研成果落地,力争新增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1家以上;技术交易额突破60亿元,使用科技创新券2000万以上。

4.支持2家民营企业申报省重点企业研究院,8家民营企业申报省企业研究院,24家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

5.到2025年,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3.4%以上,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达3.2%左右。

1.推动科创主体倍增提质。深入实施科技企业“双倍增”计划升级版,建立企业梯队培育库,完善“微成长、小升高、高壮大、大变强”梯度体系,筛选一批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好的科技型企业纳入培育库,进行分类分层培育,开展科技精准服务,对培育库企业进行一对一深度摸底,分析存在的短板及问题,实行“一企一策”,全程跟踪服务。

2.迭代升级“人才科技贷”。出台人才科技贷2.0版,进一步提升融资规模、降低贷款费率,实现由政府、银行、省融资担保有限公司合作设立科技企业贷款风险池基金,共同为区域科技型企业提供以信用为主、免抵押、低费率、降门槛、简手续的信用贷款,解决中小民营企业融资难问题。

3.强化科技项目技术攻关。加强对企业牵头申报国家、省重大项目的服务指导,落实省重大专项项目经费配套经费;面向科技领军(小巨人)企业、建有省级研发机构的企业征集需求,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攻关模式,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荐申报省尖兵领雁等项目。

4.支持民营企业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完善科技大脑的民营企业“成果池”应用,促进科技成果就地应用、就地转化、就地交易,探索建设乐清市大专院校技术转移中心联合体;鼓励企业或创业者使用科技创新券购买各类技术服务,降低企业技术研发成本,帮助民营企业提升技术水平和成果转化能力。

5.强化科创平台技术支撑。招引西安交通大学共建雁荡山研究院,投用赛宝(东南)实验室,提质扩容温州大学工业研究院,打造乐清3大“塔尖重器”,对企业新品研发、核心技术攻关提供技术支撑,为企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提供智力和技术支持。

6.推动大孵化集群建设。出台《乐清市大孵化集群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为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内入驻企业和项目提供租金补贴,由专业运营机构提供孵化服务,大力孵化培育民营科技企业发展。

7.梯队培育企业研究院。建立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培育库,根据“省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省企业研究院--省重点企业研究院”对企业研发机构进行梯度培育,落实奖补政策,激励企业创建研发机构,为企业实现创新发展奠定基础。

8.加强民营企业基础研究投入。制定《乐清市创建“科技创新鼎”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2023年度乐清市科研院所R&D经费投入攻坚方案》,持续实施研发后补助,对研发投入占比高、增幅大的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研发后补助。

长期实施

市科技局

何向荣

 

9

二、降门槛扩领域

(九)鼓励发展创业投资

力争到2025年末,与超过5家机构达成产业基金业务合作,管理基金规模达到5亿元。

1.采取产业基金引投、私募基金风投、地方国有金融企业股权投资等多渠道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2.鼓励我市产业基金投向“专精特新”类民营企业。

3.对我市半导体、新能源、智能电子电气等行业的培育上市、产业链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进行市场化精准支撑。

4.加快推动募投管退联动发展,优化服务机制,营造优质配套服务环境。

长期实施

*市发改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

倪海滨

林云德

10

(十)支持民营企业盘活存量资产

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开展基础设施REITs工作。

1.紧盯基础设施REITs项目储备。组织各单位对规模以上民营企业开展排摸调查,组织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点企业开展走访,对有盘活意愿的企业进行指导服务,帮助企业掌握相关政策、制定盘活工作方案,常态化做好项目储备工作。

2.开展基础设施REITs业务培训。指导做好项目前期培育工作,坚持成熟一个、申报一个。

3.做好基础设施REITs项目考核。将各单位成功盘活存量资产项目情况纳入全市投资工作年度绩效考核。

长期实施

*市发改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市住建局、市国资办

陈永德

叶子昊

11

(十一)加大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支持力度

2023年全市完成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不少于21.05亿元,占政府采购总额的比例不低于90%。

1.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全面落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建设工程招投标领域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制度要求,明确依法必须招投标(400万元以上)的政府采购工程项目,适宜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比例必须达到40%以上。

2.建立完善政府采购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计划,依托预算约束增强支持中小企业政策刚性;在采购执行阶段增设强制审核标识,严格按照采购预算项目信息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确保预留中小企业份额政策执行到位;进一步优化政采云平台的动态监测功能,实时监测部门单位落实中小企业合同份额情况,对违反规定的单位进行自动预警提示。

3.压实部门单位等采购人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进行采购意向公开、执行结果公开。

长期实施

市财政局

包建信

郑国伟

12

三、真公平破隐性

(十二)严格落实招投标“七个不准”

1.有序推进制度规则类文件整合修改工作,将全市招投标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总量控制在1件以内。

2.落实省市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

1.全面开展招投标领域规则制度文件清理。

2.做好省、市招标文件示范文本推广应用。

3.开展招标文件示范文本使用情况检查,严格落实《破解招投标过程中对民企限制问题针对性举措落实清单》。

4.推进“交易让中小微企业市场更友好”改革工作,根据温州市《关于推进“交易让中小微企业市场更友好”改革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我市实施方案,全力为中小微企业积极广泛参与招投标活动提供便利。

5.2020年以来重点建设项目招投标异常情况自查,督促招标人严格落实招投标“七个不准”。

长期实施

*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杨光飞

 

13

(十三)加大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力度

1.违法违规乱象有效遏制,规范统一市场加快形成,长效治理机制持续健全。

2.排查2023年以来招投标项目不低于10%。

3.压紧压实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各方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2023年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持续开展招投标领域问题线索“大起底”工作。

3.实施招投标专项整治十大行动,推进重点督办清单化、表单化,持续提升监管服务能力。

4.加强温州公优廉一体化平台和阳光e网的贯通应用,强化招标人、招标代理、投标人、监管人员、评委专家等五方主体的标前、标中、标后清单化管理和全闭环智慧监管,全力构建“公平、择优、廉洁”招标投标市场环境。

5.加强标后履约检查,对中标人合同履约过程进行随机检查。

6.实行招标代理机构“五色清单”管理,引导招标代理机构有序竞争,保障守信企业公平友好执业。

7.出台代理机构收费指导意见,降低企业交易成本。

8.落实投标人不良行为信用管理,营造公平市场竞争环境。

长期实施

*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杨光飞

 

14

(十四)增加招标人的自主权利

探索推进服务类等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工作。

1.宣传贯彻省、市工程建设招投标“评定分离”改革试点相关工作。

2.根据省、市工程建设招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探索我市服务类等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工作,进一步优化招投标服务。

3.序时推进电子营业执照在招投标领域应用工作。

长期实施

*市发改局、市住建局、市水利局、市交通运输局

杨光飞

黄旭萍

15

三、真公平破隐性

(十五)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1.2023年底前,审查一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清理一批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文件。

2.根据《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1.根据《浙江省公平竞争审查办法》,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

2.保质保量完成公平竞争指数编制工作。

3.组织开展公平竞争满意度测评工作。

4.开展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

5.聚焦公用事业、政府采购、招投标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开展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专项行动。

6.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中引入第三方评估,结合评估情况加大公平竞争竞争审查力度。

7.开展全市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检查。

8.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人员培训,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能力。

长期实施

市市场监管局

马金晓

 

16

(十六)严格实行“非禁即入”

严格落实国家层面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排查归集通报典型案例,确保应查尽查、应改尽改、应报尽报。

1.根据每年国家的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明确清单事项的主管部门和管辖权限,推动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落地。

2.通过“民呼我为”“12345”等市场主体投诉举报平台,对有可能违背“非禁即入”的相关案例跟踪进展情况,核实后及时整改,积极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

3.引导民企参与基础设施、社会事业等领域投资,形成社会力量办医、养老、体育、文化等乐清经验,予以宣传推广。

长期实施

*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

倪海滨

林云德

17

四、拓市场促升级

(十七)实施“千团万企”行动助力民营企业拓市场

2023年累计组织百家以上企业,参加境内外拓市场活动十余场。

1.优选10个重点展会编制目录。充分发挥展会开拓市场的主渠道作用,大力支持企业参加境外线下为主、境内境外举办的各类国际性展会。落实境内外重点展会信息推送工作,努力化解企业出海困难。

2.积极开拓新兴贸易市场,2023年组织企业分赴菲律宾、马来西亚和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地拓市场。

3.强化政策支持全覆盖。出台外贸扶持新政策,对参展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为企业出海抢订单提供有力保障。

4.推动乐清市进出口联合会开展实际工作,发挥桥梁作用,构建外贸企业服务驿站,指导联合会及时发布针对乐清外贸企业实际情况的信息,包括国际展会、金融助企、政策资讯、本地企业出口情况等,帮助企业及时了解信息。

2023-

2027年

*市商务局、市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乐清海关办事处、市人行

陈景慧

 

17

四、拓市场促升级

(十七)实施“千团万企”行动助力民营企业拓市场

2023年累计组织百家以上企业,参加境内外拓市场活动十余场。

5.加强对自主品牌出口企业的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力度,对企业当年度首次获得海关AEO高级认证的给予一次性奖励。

6.优化出口退税涉税事项流程,加快出口退税进度,对重点出口企业,在符合条件下实行优先流转、审核、核准和退库,实现平均5个工作日内办结退税。

7.规划建设一站式云上跨境生态园,打造跨境电商供应链服务体系,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先进技术进行高效风控,实现四流合一和风险闭环的跨境电商供应链金融服务,从而降低金融机构业务风险,进一步解决企业发展融资问题。

8.加快推进金丽温开放大通道建设,加快建成乐清湾C区、浙能乐清电厂三期配套码头、乐清湾进港航道一期延伸工程等重点项目,加快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多式联运”、集拼箱公共服务、保税物流产业发展,推动口岸正式开放。实现中欧(义新欧)班列乐清始发,推进义新欧场外堆场、海关监管场所、铁路支线沿线货场建设,努力实现中欧(义新欧)班列温州号和温州—南昌海铁联运专列常态化运营和双向贯通,构建全域协同物流网。

2023-

2027年

*市商务局、市外办、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乐清海关办事处、市人行

陈景慧

 

18

(十八)引导有序布局境外产业

1.2023下半年重点服务对外投资1000万美金以上重点关注项目不低于1个。
2.支持引导我市企业入驻省和温州境外经贸合作区2家以上。
3.2023年组织企业参加“丝路护航”活动不少于1场。

1.落实省厅浙江本土民营跨国公司培育“丝路领航”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我市今年入库省本土民营企业跨国经营绩效平台11家以上。

2.根据《对外投资备案服务十条》,拟订重点关注项目清单,线上或线下结合解决企业对外投资问题。

3.组织企业参加“丝路护航”、投资对接等系列活动。

4.加大“走出去公共服务平台”“浙企出海”等境外投资信息服务平台及涉外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为企业提供国别政策、专业分析等基础信息。

5.做好跨国公司资本项下基础业务登记工作。

长期实施

*市商务局、市发改局、市外办、市人行

伍培利

武园晓

19

四、拓市场促升级

(十九)推动平台经济创新发展走在前列

1.2023年,实现全市网络零售额290亿元。

2.2023年,培育绿色直播间3家。

3.2023年,培育省级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示范点1个。

4.2023年,新增省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5家。

1.制定《乐清市促进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工作方案》。

2.根据温州市市监局的部署参与全国网络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的创建,参与温州市网络监测中心的建设,加强网络监管工作。

3.根据《温州市绿色直播间建设培育实施方案》及评价体系开展绿色直播间培育工作。

4.开展全市平台企业“增动能提信心”专项服务行动。

5.围绕智能电气、电子信息等产业数字化转型,加快建设一批行业级、企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引导大企业建平台,鼓励中小企业积极上平台、用平台,构建以平台为纽带的产业生态。

6.用好头部电商平台资源,加强优质电商项目招引,密切对接阿里、抖音、京东等头部电商平台,持续为乐清商家拓展线上销售渠道赋能助力。

7.通过对省级示范类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的培育,引导更多的本地电商龙头企业、直播电商企业或电商创业带头人向电商直播式“共富工坊”方向发展。

8.积极培育高能级电商基地、直播基地及重点电商企业等电商市场主体,助力电商产业高质量发展。

9.举办直播电商消费活动,配合上级持续打造“网上年货节”“双品网购节”“新电商文化节”等品牌活动,通过直播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进一步激发消费潜能。

长期实施

*市市场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商务局

周庆祥

屠胜达

20

(二十)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

1.2023年,新增“个转企”480户。

2.2023年,入库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300家。

3.2023年,作为省级监测点之一每季度走访个体工商户5千户。

1.制定《乐清市促进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的若干举措》等文件,积极沟通省、温州市市场监管局,及时了解《浙江省支持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出台情况,跟进贯彻落实。

2.简化许可手续,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且投资主体不变的,可以采取“直接变更”办理登记。

3.落实全程电子化登记平台“个转企”业务功能应用,实现“个转企”以“直接变更”方式办理变更登记。

4.出台《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特定新设小微企业首年基础代理记账免费服务实施办法》,提高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意愿,降低企业运营性成本,助力企业做大做强。

5.梳理建立个体工商户“三型四类”名录库,积极开展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培育,结合我市产业特色研究制定扶持政策,在专项资金、特色政策、金融支持等方面帮扶“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

6.应用“个体工商户服务在线”,提供法律咨询、供需对接、用工招聘、创业培训、金融支持、权益保护等服务。

长期实施

*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

马海陆

陆臣飞

20

四、拓市场促升级

(二十)支持个体工商户升级为企业

1.2023年,新增“个转企”480户。

2.2023年,入库培育“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300家。

3.2023年,作为省级监测点之一每季度走访个体工商户5千户。

7.探索建立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监测分析体系,畅通部门数据采集通道,作为温州3个省级监测分析联络点之一,每季度上门走访个体工商户,形成个体经济发展分析报告。

8.开展“入市第一课”增值服务,聚焦“个转企”初创企业生产经营和运行管理等环节,制定食品、药品、化妆品等行业和知识产权、广告、质量、特种设备等领域生产经营的工作指引,让经营主体“看着学、照着做”,指导经营主体及时规避相关风险,提高“个转企”初创企业生存和发展能力。

长期实施

*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

马海陆

陆臣飞

21

(二十一)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资

1.年新增智能化技改200个以上。

2.新增省市级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5个以上。

3.实施省重点技改项目,年投资任务完成率100%以上。

4.做好省级技改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年底前省级技改项目资金拨付率达到100%。

5.技改投资增速1达到12%以上。

1.加强技术改造指导。加强技术改造统分类指导。加快未来工厂培育体系建设,提速“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等整体提升改造。

2.突出典型示范引领。积极组织企业开展制造培训会,通过示范项目经验推荐以及理论学习等方式,进一步激发企业智能化技改内生动力。

3.推进“三化”改造落地。做好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和省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等省重点技改项目的申报指导工作。

4.优化资金使用效率。加强企业技术改造政策扶持资金使用管理,重点强化省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和省产业链协同创新项目等省重点技改项目资金的监督管理,提高资金拨付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率。

5.加大政策宣讲力度。制订印发工作方案和具体操作手册,开展技改政策宣传,让更多企业知晓政策。推动各地执行好支持企业加大技改投资政策条款内容,有效提升企业获得感。

6.强化项目跟踪监管。跟踪了解已预拨付资金项目的建设进度,定期实地走访。重点关注投资进度偏慢项目,及时分析滞后原因,分类采取应对措施。

2023-

2027年

市经信局

林贤柱

陈小勇

22

(二十二)强化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支持

1.推进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试点县(市、区)工作。

2.到2023年底,推进100家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

3.到2023年底,新增2家省产业数字化服务商。

4.到2025年,乐清市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13%。

1.实施中小企业“轻量化数改、样本化推广”行动。

2.加强政策支持力度,制定出中小企业数字化改造专项资金政策,加快补助资金兑付。

3.强化项目周期管理,制定数改标准合同,完善事前诊断、事中监理、事后验收机制,保障改造成效。

4.推进试点示范,打造一批中小企业数字化样本企业,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5.营造数改氛围,举办各类现场会、推广会等宣传活动,加强政策宣贯,激发数改动力。

6.提升数字化服务供给能力,持续引培数字化化服务商和推动各类赋能平台建设,持续丰富“小快轻准”数改产品,降低中小企业数改门槛。

长期实施

*市经信局、市财政局

杨有才

徐远志

23

四、拓市场促升级

(二十三)构建完善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

1.2025年底基本构建形成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推动实现优质企业数量合理增长和质的有效提升,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85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过60家。

2.根据省“专精特新”专班建设工作要求,鼓励引导乐清市优质专精特新企业入板。

1.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落实《温州市打造“专精特新之城”行动方案(2023-2025年)》系列举措,联动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

2.完善梯度培育体系。建立完善创新型中小企业-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梯度培育库,开展申报指导培训服务,分层级落实专项财政政策,不断壮大培育库优质企业群体。

3.建立企业问题清单。根据省厅通报的优质企业发展报告,及时梳理温州专精特新发展情况,形成“补短板”清单,落实优化提升工作举措。

4.帮助企业问题化解。持续开展高成长企业及其问题诉求反馈和梳理,及时进行协调解决,实行“销号制”,定期通报问题解决进展情况。

5.建立完善培育机制。开展申报指导培训服务,落实专项科技政策,不断壮大培育库优质企业群体。聚焦2034家规上工业企业,通过实施分档建库、定期诊断分析,精心打造“一库一图”“一企一表”,初步建立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库760家、国家“小巨人”企业培育库232家。

长期实施

*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人力社保局、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林新豹

张小强

24

五、优氛围增服务

(二十四)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1.2023年底诉前羁押率控制在35%以下,诉前羁押必要性审查率达到80%以上。

2.组织开展“百日集中执行暖春行动”,迭代“执行一件事”应用,推动执行全流程节点公开、接受监督,提高案件执行效率。

3.持续开展涉企“挂案”清理活动。减少和防止涉企“挂案”,减轻企业“诉累”。

4.知识产权行政裁决案件年度结案率95%以上,知识产权案件平均办理周期压减率5%以上。

5.形成电气产业的合规指引;建立健全一批产业合规配套制度机制;打造一个产业合规中心(非实体性机构);培育一批合规治理企业和法治民营企业;打造第一批合规企业、合规园区示范样板2家。

6.大力推进民商事纠纷诉前调解改革,实现民商事纠纷调解成功数与法院一审办结案件数比值达1.2以上。

7.开展涉营商环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活动。

8.配合开展《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立法工作。

9.到2023年底,实现民商事案件自动履行率达到50%以上。

1.全面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公检法司协作配合,形成司法合力,统一不捕不诉适用标准;做好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最大限度减少社会对立面;规范执行非羁押强制措施,做好诉讼后期跟踪保障工作,不断提高羁押必要性审查率,促使诉前羁押率保持在最优区间。

2.严格落实省高院、温州中院部署,持续推进“执行一件事”集成改革,推动落实智慧移动执行应用场景,逐步优化提升智慧移动执行子场景并在温州全市推广。

3.以“当事人一件事”集成改革理念深入推进诉源治理和多元解纷,加快构建“不走、少走、快走诉讼流程”机制。

4.成立县级“挂案”专项清理工作专班,制定集中攻坚行动方案,落实专人编制“挂案”与“准挂案”台账,逐案落实专人负责,持续推进涉企“挂案”清理工作,联动建立清单式排查、常态化督查、数字化预防等机制。

5.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提高行政裁决案件结案率,压缩知识产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周期,降低维权成本。

6.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积极报送2023年度打击侵权假冒典型案例,全面落实《温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优化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的通知》等文件。

7.编制电气产业合规指引,摸排高发法律风险,确保年底前完成电气产业合规指引编制和《企业自主合规操作指南》。

长期实施

*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市社会治理中心、市工商联

赵非拉

王璐璐

24

五、优氛围增服务

(二十四)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

8.建立合规服务阵地,探索建立"1+N"合规阵地,推进产业合规中心和合规服务点建设,集成提供一整套相对成熟的模块服务。创新产业合规配套机制,制定合规激励机制,大力推进“合规激励政策清单”落地。

9.推进企业内部合规,组建法律专家服务团队,探索“一站式”企业合规服务。

10.探索政研联动打造企业合规培训基地,设置一批精品课程。符合分行业、分模块要求,加快制定产业合规有效性评价标准、合规示范企业评级和验收标准。

11.加强合规“三个一”人才队伍建设。在电气产业合规工作过程中建设三支人才队伍:“一支优秀行政指导人才队伍、一支优秀企业合规人才队伍、一支优秀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人才队伍”。

12.推动电气行业协会“企检服务中心”实质化运行,推进全流程刑事合规工作,探索建立合规整改成果互认常态化机制,加强行业事前合规引导。

13.推进“诉调分流、调解优先”,发挥县域社会治理中心、市电气行业调解中心功能,有效提升涉民营企业和涉企业家合法权益矛盾纠纷的调解力度和化解疏导力度。

14.明确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范围以及清理重点,及时梳理我市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推进市政府及其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乡镇(街道)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修订。

15.配合温州市司法局开展《温州市民营企业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相关立法调研工作。

长期实施

*市委依法治市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检察院、市法院、市公安、市社会治理中心、市工商联

赵非拉

王璐璐

25

(二十五)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1.2023年底前调整完善市级领导干部定点联系民营企业家制度、民间投资重大项目制度。

2.每年举办各类政企恳谈会活动不少4场。

1.优化调整市四套班子领导挂钩联系制度,建立市四套班子定点联系民营企业家制度。

2.持续完善“民营企业服务驿站”,以中小微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建立助企服务“三张清单”,形成助企服务责任闭环。

3.推出促进政商关系亲清正循环的九项改革举措。

4.迭代优化“三清单一承诺”机制,细化制定公职人员政商交往“正面清单”“负面清单”和民营企业政商交往“引导清单”,开展反对“挈篮子”承诺。

5.紧盯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坚决查处风险隐患大的行业性、系统性腐败。

长期实施

*市委统战部、市“两个健康”办、市发改局、市工商联

叶如鹏

姚国丹

26

五、优氛围增服务

(二十六)推动政务服务增值化改革

1.加快推动建设市企业综合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企业服务中心。

2.按照“浙里办”建设规范和省级企业综合服务专区建设模式,配合做好市县一体企业综合服务平台建设。

3.积极拓展电子营业执照“企业码”集成应用,大力推动企业信息“一码通展”、企业事项“一码通办”、企业服务“一码通达”。努力提升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涉企事项应用场景数和应用率。

4.在温州市级涉企服务事项清单指导目录和“一类事”指导目录的基础上,结合乐清产业实际和企业需求,推出一批特色服务事项和“一类事”服务场景。

5.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确保企业服务中心发挥实效。

1.建强线下为企服务载体。统筹整合涉企服务渠道、服务职能、服务资源、服务力量,推动以“民营经济32条”为重点的涉企服务从“多头分散”转变为“一站集成”,加快打造市级企业综合服务中心,以工业强镇(街道)为重点推进乡镇(街道)建立企业服务中心(专区),打造县乡一体、高效运行的企业服务中心。

2.推广线上综合服务主平台。探索建设具有乐清特色的综合服务应用,推动企业办事的应用、网站、移动端等向本地企业综合服务专区整合,丰富服务场景、优化交互体验。

3.推动全面应用“企业码”。加快提升电子营业执照下载率,推进温州试点任务和应用场景在我市落地落实,全面关联集成企业各类信息数据,推动形成全面依码办事生态。

4.拓展更多增值化服务领域。根据省、温州市指导目录,结合实际梳理一批日常办件多、需求呼声高的地方特色事项,细化形成《乐清市涉企服务事项清单目录》,进一步拓展为企服务的广度和深度。

5.打造一批“一类事”服务场景。大力推动省、温州市指导目录“一类事”服务场景落地落实,围绕乐清电气、电子、石斛等特色产业培育、发展、壮大,谋划打造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一类事”服务场景,并形成《乐清市涉企服务“一类事清单目录》。

6.完善一系列服务运行机制。聚焦企业综合服务中心高效运行、线下业务协同办理、政府企业有效互动、问题诉求闭环解决等方面,建立健全一系列工作机制,加快构建“企业出题、政府解题”的为企服务工作格局。

7.深化全省首创“科技副总”工作。出台《民营企业“科技副总”工作实施办法》,以政府立项的形式,为企业与人才牵线搭桥,在全国范围内征集大院名校、科研院所专家到企业担任科技副总,嫁接高校资源,帮助企业进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2023-

2025年

*市委改革办、市政务服务中心、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包哲通

朱晓明

27

五、优氛围增服务

(二十七)创新优化监管执法方式

1.2023年,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实施率达30.5%以上,执法监管“一件事”拓展至75件以上。

2.到2023年底,全面承接温州市轻微违法不予处罚清单,基本实现行政裁量标准制度化、行为规范化、管理科学化。
3.推广应用行政行为码,预防和减少随意上门、线下办案。

4.依据温州市高频行政执法事项裁量基准进行细化。

1.依托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系统,统筹执法监管计划和任务,推行以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为主要方式的“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2023年度全市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实施率达30.5%,在全市范围部署开展为期六个月的低质量任务专项整治行动,落实每日监测预警、定期进度通报等制度。全面推行综合查一次,按照《温州市全面实施“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工作方案》,全力推动我市“综合查一次”工作。

2.聚焦群众关注热点、行业治理难点、中心工作重点、部门监管盲点,推广执法监管“一件事”,深入推行综合集成监管,提高执法监管效率。

3.探索开展以部门协同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等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减少执法扰企扰民。承接好非现场监管系统和“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的温州市级层面衔接,对贯通流转的线索进行100%闭环处置。

4.创新涉企执法举措,针对涉案违法企业,在守住底线的前提下,推行“首违不罚+轻微减罚+认罚轻处+企业白名单”等涉企执法举措。落实温州市级梳理出的涉及842项行政处罚事项的“涉企依法不予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持续推动清单扩容提质;强化涉企行为指导,助力企业合规经营;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保障执法规范公正。

5.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基准,指导市级有关业务主管部门配套制定行政裁量权基准,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本地人民政府官网或本单位官网公示。

6.利用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大力推行行政行为码。

长期实施

*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各行政执法监管单位

 

 

28

(二十八)完善社会信用激励约束机制

深化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强化政务诚信建设,持续开展信用应用业务协同,实施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

1.深入贯彻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引导失信企业开展信用修复,落实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浙江温州)网站实现信用修复结果共享互认,避免多头修复加重企业负担。

2.在事前监管中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在全市招投标代理领域范围推行事前“双承诺”制度,构建招标代理信用闭环管理体系。

3.推动实施40个领域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证明。

4.强化政务诚信建设,根据《浙江省政府机构公共信用评价指引(2022版)》精神,以危害群众利益、损害市场公平交易等政务失信行为为治理重点,实施政务诚信提升工程,提升政府及部门公共信用指数。

长期实施

*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政务服务中心

 

杨建斌

29

五、优氛围增服务

(二十九)完善拖欠账款和欠薪常态化预防清理机制

1.全面排查和掌握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信息。

2.完成拖欠案例的分类整理和分办工作,每个案件的清欠工作有明确的清偿主体和督办的责任单位。

3.经核实未清偿且不存在分歧的逾期欠款,原则上在受理后30日内办结;有分歧欠款,推动加快协商解决或运用法律手段解决。

4.完成督查工作,清查拖欠线索,对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情况进行通报,形成全市清欠工作完成情况报告。

5.通过各级经信部门(减负办)主动排查、设立“帮企云”投诉平台和“96666”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汇总拖欠案件。

6对审计涉及到的单位,要清查拖欠线索,督促整改,分类予以清欠。

1.通过各级经信部门(减负办)主动排查、设立“帮企云”投诉平台和“96666”举报电话等渠道收集汇总拖欠案件。

2.了解每个拖欠案件的拖欠内容,鉴定拖欠性质,如无分歧欠款、有分歧欠款等,明确目标任务、责任主体和督办的责任单位,落实到具体负责人,明确完成时间。

3.落实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与根治欠薪联动机制,共享“浙江无欠薪”工作中发现的欠款和欠薪问题,推动企业在解决被拖欠的账款时优先解决拖欠工资问题,并指导企业规范用工、劳动者理性维权,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4.对开展专项督查工作,督查内容包括是否建立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拖欠信息是否按规定披露、有无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等情况以及拖欠案件是否按要求完成清偿和化解。对情节严重的政府、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进行通报。

5.加强审计监督,定期对年度审计计划涉及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应付账款予以审计,经评估后通过审计报告反映问题,督促整改,予以清欠。

6.落实欠薪与拖欠账款联动处置机制,人力社保部门在日常监管中发现因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引导致欠薪的,及时抄告经信部门联动处置。

长期实施

*市经信局、市“两个健康”办、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国资办、市人力社保局

林新豹

张小强

30

五、优氛围增服务

(三十)促进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1.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为民营企业家常补精神之钙。2023年,举办相关主题教育培训活动(50人以上)不少于1场次。

2.营造重企崇企氛围,提升民营企业家的社会政治地位。

3.大力实施乐商“青蓝接力”计划,促进乐商精神有序传承。

1.建好用好永乐人民抗日自卫游击总队纪念馆、乐商家园等民营经济人士理想信念教育基地,筑牢民营经济人士筑牢“红色根脉”思想根基;加强与国内知名院校、党校(行政学院)等专业培训机构的合作,引导广大民营企业家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

2.对民营企业家在交通出行、子女教育、就医等方面给予礼遇;推荐优秀企业家担任市工商联的执委、乐清市劳动模范和“两委员一代表”等,不断提高他们的社会政治地位。同时让他们拥有更多的参政议政机会。

3.实施“青蓝头雁”培育活动,推进导师制、部门指导员等制度落实。

4.擦亮“青蓝新学”培训品牌,加强与浙江大学等知名高校合作,拓宽培训渠道、创新培训方式,提升培训实效。

5.积极促进乐二代“四海归航”,实施乐商“青蓝接力”计划,完善新生代乐商培育“百名人才库”。

6.加大新生代企业家政治安排力度,做好政治传承。

7.发挥乐清市新生代企业家联谊会平台作用,组织走进更多的央企、国企、上市公司与龙头企业,赋能创新企业高质量发展。

8.举办各类主题沙龙,对优秀新生代企业家先进事迹进行系列宣传报道。

9.发挥乐商8090青蓝宣讲团作用,以“企业家讲讲给企业家听”方式,举办宣讲会。

长期实施

*市委统战部、市“两个健康”办、市财政局、市工商联

叶如鹏

姚国丹

31

(三十一)营造尊重民营经济创新创业的舆论环境

1.到2023年底,打造一批具有代表性的营造民营经济良好舆论环境典型案例。

2.到2025年,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宣传工作体系更加完备。

1.依托主流媒体加强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主题报道,推出专题专栏,加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意见等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及时做好成效亮点、工作举措及典型案例的宣传推介。
2.大力弘扬“两个健康文化”、“亲清政商文化”,建设“四千精神”博物馆,深入挖掘民营企业家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
3.针对民营企业的所急所盼所怨,依托网络问效、《今日聚焦》媒体监督栏目开展舆论监督报道。
4.健全民企负面舆情研判联动机制,加强宣传、网信、公安等部门的舆情信息联通对接和联动快反处置,及时指导、大力支持民企处置负面舆情。加强涉民企谣言线索发现落查,加大相关谣言案件的打处、平台整治和宣传力度。
5.深入开展依法治网体系建设工作,健全完善互联网信息内容“分业分层监管、联合联动执法”工作机制。

长期实施

*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网信办、市“两个健康”办、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融媒体中心

周宏彦

 

32

五、优氛围增服务

(三十二)建立健全“四个定期”调度评估工作机制

1.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

2.加快构建形成优质民营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实现优质民营企业数量合理增长和质量有效提升,到2025年累计培育创新型中小企业850家,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500家,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超过60家。

3.做好民营企业家思想政治引领,举办各类培训活动。

4.全年民间投资增速好于上半年,力争超过市平均水平。

1.建立健全“两个健康”直通车问题解决机制。坚持问题导向,整合各类政企沟通机制和为企服务载体,构建多层次多维度的“帮企云+热线电话+直通车”服务体系,建立企业问题“多跨协同、一表通管”和回访评价制度,常态化做好企业问题收集研判、协调交办和督办问效,力争企业问题化解率达95%以上。
2.开展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大化解行动。按照“依法依规、尊重历史、便企利企、信守承诺”原则,建立企业历史遗留问题跨区域协同化解机制,推行容错免责,做到个性分类化解、最大让利化解,实现能解决的彻底解决一批、能部分解决的部分解决一批、的确解决不了的解释终止一批,真正让企业“放下包袱,大胆发展”。
3.实施“品质乐商”提升计划。持续强化民营企业家教育全链条培训,提升“两个健康”文化,筹建“四千”精神博物馆,引导民营企业家重燃“四千”精神,牢记创业创新初心。实施“乐商名家培育行动”、“青蓝头雁”工程,促进乐商政治事业双传承。
4.谋划办好“两个健康”系列重大活动。协助温州高质量办好2023年民营企业家节暨“两个健康”论坛,办好乐清市本级民营企业家节等相关活动,着力营造尊商重商亲商氛围。

5.强化民营企业家思想政治引领,做好民营企业家各层级各类别培训活动。

6.紧盯民间投资增速。加大工业、房地产板块民间投资力度,招引优质企业,挖掘投资潜力,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加快实施。

长期实施

*市“两个健康”办、市经信局、市发改局、市委统战部、市工商联、市住建局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市管国企。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7日印发

乐政办发〔2023〕43号关于印发《乐清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docx

乐政办发〔2023〕43号关于印发《乐清市促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的通知 .pdf

线上视频直播)开放型经济发展市委委员面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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