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郑传标、郑月娇坐落于乐清市石帆街道朴湖社区(原朴湖一村)的《浙(2019)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21659号》证书的遗失声明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郑传标、郑月娇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乐清市石帆街道朴湖社区(原朴湖一村), 证号为浙(2019)乐清市不动产权第0021659号的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传标、郑月娇
2023-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