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乐清市2023年知识产权省级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
|
各专利权人、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2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1〕63号)、《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行〔2022〕84号)、《关于做好2023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浙市监财〔2022〕11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 2023年市场监管和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浙财行〔2023〕9号),经研究,决定开展乐清市2023年知识产权省级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2022年乐清市授权发明专利省级补助 补助乐清市2020年7月至2020年12月授权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具体专利权人名单及补助金额请见附件1。 (二)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省级补助 补助乐清市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获得者,具体名单及补助金额请见附件2。 (三)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省级补助 补助乐清市2022年度浙江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获得者,具体名单及补助金额请见附件2。 (四)2022年度高价值发明专利省级补助 补助乐清市2022年度高价值发明专利的专利权人,具体名单及补助金额请见附件3。 (五)2022年度PCT授权专利省级补助 补助乐清市2022年度PCT授权专利的专利权人,具体名单及补助金额请见附件4。 (六)2022年度集体商标省级补助 补助乐清市头盔行业协会获得集体商标,补助金额50000元。 二、申报时间 11月6日-20日 三、申报方式 请申报人登陆“温州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app),选择“乐清市”,注册后点击相应项目,按照项目申报指南及时间要求在线提交申请。 乐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1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