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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乐清市重点行业企业整治评估及一企一策编制工作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24/2023-24456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文号:
  • 温环乐〔2023〕51号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12-14
  • 有效性:
  • 有效

局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根据省厅、市局工作部署,我市需于2023年12月25日前完成修造船行业、再生资源回收、废橡胶利用、废塑料加工、木质家具、建材石料加工和烧结砖行业等7个行业60家企业的环境治理水平评估和“一企一策”编制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责任分工

(一)督察整改办牵头。督察整改办总牵头,协调推进企业整治评估及一企一策工作。

(二)业务科室指导。水环境科指导建材石料加工行业整治评估及一企一策编制工作,大气土壤科指导修造船行业、废橡胶利用行业、木质家具行业和烧结砖行业整治评估及一企一策编制工作,污防中心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废塑料加工行业整治评估及一企一策编制工作,执法队指导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三)生态环境所具体实施。各生态环境所负责具体实施,督促企业按时完成自评打分及一企一策材料上报。

二、工作步骤

(一)企业自评。企业开展自评,填写企业治理水平评分表(见附件1);全面排查是否存在行业突出问题,制订整改措施,填写一企一策清单(见附件2)。此过程需收集各类辅证材料,例如厂容厂貌、车间内部、生产线、环保设施、标准排放口、排污许可证等各类材料电子版。

(二)生态环境所初审。各生态环境所对企业提交的评分表和一企一策清单进行初审把关,于2023年12月20日前报送督察整改办。

(三)科室复审。督察整改办按行业分类整理评分表和一企一策清单,发业务科室复审把关,业务科室在2日内完成复审工作。

督察整改办将结果录入督察在线系统。

三、工作要求

(一)对清单企业再核实一遍(见附件3),搬迁、停产、行业不符的和遗漏的及时报告督察整改办。

(二)生态环境所应认真学习文件资料汇编(见附件4),严格审核把关企业自评表和一企一策表(特别审核是否存在行业突出问题),分数过高或者过低的进行现场审核。

(三)注意方式方法,指导企业及时整改问题以提高评估分数,对市重点企业进行帮扶,技术性问题由业务科室指导解决。

联系人:黄墨涵;联系电话:61605057。

附件:1.企业治理水平评分表

          2.一企一策清单

          3.乐清市重点行业整治提升企业清单

          4.乐清市重点行业污染整治提升文件汇编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2023年1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温环乐〔2023〕51号 关于开展乐清市重点行业企业整治评估及一企一策编制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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