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思路 |
2023年,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创新,不断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全面砺炼提升干部队伍,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征程中奋力打造生态文明高地和美丽中国县域标杆。 一、2023年工作总结 (一)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打造亮点品牌 勇夺“大禹鼎”银鼎。全域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全方位强化行政监管,并将水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市政府督查范围,坚决把水环境治理工作抓紧、抓细、抓出成效,有力有序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稳定提升,特别是蒲岐国控断面水质明显改善并趋于稳定。创成省级“无废城市”。 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全面攻克短板指标,完善创建台账,凝练成绩亮点,打造具有乐清特色的无废创建模式,成功通过2022年度省全域三星级“无废城市”建设评估,由省美丽办授予2022年度“清源杯”。创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对标对表开展创建评估分析,研究解决薄弱指标技术处理,完成工作报告和台账资料,挖掘工作亮点,做好迎检工作,积极营造氛围,顺利通过生态环境部命名公示,10月28日在山东济南授牌。再获美丽浙江建设工作优秀县。践行醉美乐清建设,持续改善环境质量,以温州最高分获评美丽浙江建设工作优秀县,在8月8日召开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暨美丽浙江建设推进会上受到表彰。承接电镀行业国家级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印发《温州乐清市电镀园区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工作方案》,明确试点对象、试点目标、实施步骤及保障措施,详细部署进度计划,分五阶段明确实施步骤及具体任务,目前已进入调查阶段和评估阶段。 (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役,擦亮生态底色 有效推动治气攻坚。实施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双控双减”,组织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任务,切实保障“亚运蓝”。2023年,我市PM2.5浓度均值为22μg/m3,温州各县市区排名第5,空气优良率98.4%,温州各县市区排名第6,均优于温州考核要求。打响秋收秸秆禁烧战役,绘制重点区域防控“一表通”,强化资源利用,广泛宣传发动,构筑全市“不敢烧、不能烧、不想烧”的禁烧体系,累计日常巡查共出动43931人次,主动扑灭火点567个。深入实施碧水行动。全域推进“污水零直排区”建设,运用水治理综合管控平台及时掌握河道水质情况,持续开展水域综合治理。截至12月,县控以上断面水质优良率87.5%,无Ⅴ类水质断面,蒲岐国控断面水质明显改善并趋于稳定。严格执行饮用水源保护,饮用水源地水质全部达标。加强近岸海域治理,协同推进乐清湾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净土行动。对33748亩中重度污染耕地开展“源解析”,形成技术报告,提出管控及成效评估方案。强化污染地块安全利用,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强化农村生活污水分级分类监管,对日处理规模20吨及以上设施出水水质监测全覆盖,全年水质监测合格率95.8%。切实加强固废治理。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探索“无废乡村”建设新模式,下山头村作为全省唯一基层村级单元代表受邀参加“无废亚运”主题活动的高端交流会。落实“无废亚运”危废污染风险管控要求,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的专项行动,完成浙固码和监控安装工作,推进小微危废收运试点单位规范化服务数字化管理建设,实现全过程、规范化、可视化、进度化管理。 (三)拓宽生态价值变现通道,护航中心大局 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进一步完善碳普惠制度,率全国之先发布了交通碳普惠方法学,入选浙江省减污降碳协同创新区建设2023年度工作任务清单,获评省生态环境科技进步奖三等奖。积极培育低碳试点,乐清经济开发区申报省级减污降碳协同试点,仙溪镇获批省级低零碳镇试点,砩头村、龙溪村、梅溪村获评省级低零碳村,在杭州成功举办第一届中国碳标签论坛活动(乐清分坛)。有偿排污控制总量。持续开展“十四五”企业初始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及网上登记工作,新改扩建项目新增排污权100%通过全省统一排污权交易网竞价获得,截至目前共收缴排污权费4015万元。做好减排计划,推进减排项目按计划开展。“两山”转化实现共富。以“生态环境治理与产业融合发展”为主线,推动雁荡山区域EOD项目落地,总投资30亿元,已纳入省项目库,打通了环境治理金融支持新通道。生态损害达成赔偿。牵头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落实,起草制定《乐清市生态环境系统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工作规范(试行)》。深挖案源线索,推进一案双查,督办重大案件,今年共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10件(其中生态环境系统5起),乐清市郑某某等6人非法倾倒建筑垃圾破坏耕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案被评为浙江省第三批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典型案例。 (四)提升生态环境管理水平,优化营商环境 全面加强审批服务。推行环保行政许可集成改革,率全温州市之先推出审批豁免咨询回复服务,满足企业各类认证之需;深化“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对改革区域内项目降低环评等级,节省环评时间(含编制和审批)1800个以上工作日,为企业节约环评费60万元以上;开展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多评合一”试点,将环评审批和安全生产评估两个事项纳入一个文本编制、一并审批。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组织开展“绿剑2023”等执法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噪声污染专项整治,加大风险源企业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力度,全力开展亚运保障,确保生态环境安全。2023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政案件157件,作出处罚决定书137件,处罚金额1623.3721万元,不予处罚案件13件,移送公安涉嫌刑事犯罪案件3件,移送行政拘留案件14件,办理查封扣押案件4件,完成环境应急备案78个,受理环境信访件1181件,同比下降26%,信访立案60件。创新优化监管执法。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大力推进“环保管家”扩面提质,做到监管无事不扰、服务无处不在。开展生态环境隐患问题“综合查一次”帮扶行动,累计送服务入企12118人次,为企业“把脉会诊”,开出“环保良方”。快速办理信用修复,今年修复信用46件。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充分发挥督察整改办大督察机制作用,一体推进二轮央督、长江经济带警示片、省委专项督察、举一反三“清零行动”等各类问题整改。持续开展“七张问题清单”-重大生态环保督察清单管控工作,建立量化管理考核机制,第三季度清单指数排名全省第12,温州第4。以市级警示片为蓝本开展乐清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警示片拍摄,全面排查市域内各类生态环境突出问题及其他上级督察关注领域,完善生态环境突出问题闭环整改机制。 (五)完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现整体智治 深化数字赋能。把数字化改革作为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关键一招。推进三线一单数字化平台全面应用与系统优化,提升行政许可服务效能。以“生态地图”工作法为主抓手,植入“污水零直排”项目、污水处理终端等数据,深入开展问题发现及闭环整治工作,确保断面及市域水质持续稳控提升。推进“四本账户”改革,进一步建立要素齐全、数据准确、动态更新、信息共享的生态环境信息资源共享数据库。加强工况监控平台管理,强化自动监控系统应用。开展“环保E企管”建设,加强对红黄码企业的检查指导,加快企业环保码复绿。完善监测网络。建立完善一体化现代生态环境监测体系,落实环境空气、地表水、土壤、生态状况、污染源、海洋等例行监测,做好5个水站和14个气站运维和数据审核工作,持续开展地表水国省控站位和大气自动站巡查,防范人为干扰监测行为发生。优化宣教格局。按照“节点宣传社会化、新闻宣传常态化、环境教育分众化、舆情处置精细化、信息公开规范化”工作思路,深化政务媒体矩阵建设,加强生态环境宣传引导,拓展部门和公众参与渠道,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大宣教格局,各类活动受众面覆盖全市数万群体。巩固提升10家省市生态文明教育基地创建成效,建成1家生态文明教育云场馆。2023年生态满意度全省排名54,温州第4,其中公众认知度位列温州第2。 (六)扛起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营造良好生态 以高度自觉勇担使命。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制定工作清单,掀起学习热潮。压实压紧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体系,严格落实“双述双评”制度,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规范化、具体化、可视化。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动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提质增效,形成具有本单位特色的党内政治文化。以科学理论凝心铸魂。提升思想理论素养,深化开展“六学六进六争先”实践活动,健全完善以党组理论中心组为引领、“书记讲党课”为抓手、党支部“三会一课”为重点、青年理论学习小组为补充的学习体系。抓好党规党纪教育,扎实开展谈心谈话、自查自纠和警示教育,整肃作风、严明纪律。以人岗匹配优化队伍。率先在生态环境系统内设立乐清市生态文明建设中心,专门负责生态文明建设有关工作,并由班子成员兼任中心主任,核增周转编制5名。实行新进人员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准入制度,并对当下紧缺专业进行分析研判,今年招聘6名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有序开展公务员及事业编制人员的年度考核、日常考核和职级晋升、岗位聘任工作,有效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活力。以清风正气护航发展。以“清廉分局”“清廉站所”局所联创为主线,串联结合“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双建工作与万人双评议,将创建工作与破解难题、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结合起来,加强点上培育、面上推广,打造具有乐清特色的清廉单元样板。强化权力运行监督,严格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规定,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加强岗位廉政风险点排查和防控机制建设。常态化开展正风肃纪检查,今年已开展督查34次。持续开展深化防范利益冲突专项治理和干部干预企业经营专项整治活动工作,促进生态环境系统干部职工公正用权、阳光用权、干净用权,合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二、2024年工作思路 2024年,我局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为建设醉美乐清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多管齐下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VOCs、NOx等多污染物协同减排。运用浙里蓝天、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站点、无人机飞行走航、大气污染热点网格筛查等措施,持续提升精准管控能力。加强工业源和面源管控,严格落实烟花爆竹禁燃、秸秆露天禁烧等措施,努力推动颗粒物污染天气降级。坚持“车、油、路、企”统筹管理,加强全市柴油货车超标排放治理。高质量完成国家级清洁生产审核创新试点项目,力争形成具有可复制、可推广的电镀园区CCPA“乐清样板”。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持续动态监测市域水质状况,常态化开展水质监测,在在线监测基础上依托无人船走航、手工采测数据,实时掌握水质动态,分析水质变化趋势,第一时间采取应对措施。扎实开展雨污管网提升改造工作,留足污水处理的调度和发展空间。常态化坚持工业企业、六小行业、生活小区等污染源管控,重点强化农业面源管理。三是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持续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加快固废处置、利用等基础设施建设,打造具有乐清特色的无废创建模式。建立健全一般工业固废收运体系,强化危废全过程智能化监管,完善小微危废收运试点单位规范化服务数字化管理,实现“应纳尽纳、应收尽收”。持续深化土壤污染防治,加强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动态评估,推进重点重金属污染治理减排。 (二)多措并举推进高质量发展 全力保障经济平稳运行。全面推进环保行政许可集成化改革,在推进规划环评改革扩面、碳评试点、多评合一、项目打捆审批等改革工作方面推动实践应用。做好重点工程的环评审批提前介入服务,为本市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做好前期环保审批政策参谋,对优质项目创造审批条件,加大服务力度。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企业实行“守法不扰、违法严惩”差异化监管。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总抓手,积极稳妥推进“双碳”工作,着力发展碳市场,推动乐清市居民低碳驾驶与绿色出行碳普惠方法学的落地和应用,组织减污降碳试点和标杆项目申报工作。加强总量控制。落实排污权差别化政策,做好储备排污权出让及企业指导工作,完成初始权有偿使用费征收,探索开展排污权抵押贷款。6、开展污染减排工作,征集减排项目,落实减排任务。 (三)不留死角开展问题排查整改 持续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结合“七张问题清单”“生态环境问题发现•督察在线”系统平台以及乐清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警示片拍摄等工作,建立我市生态环境全量问题库,推进问题整改销号,坚持开展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加大力度进行典型案例报送,争取进一步提升我市清单指数排名。协调全市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市直部门,主动揭短、自查自纠,尽量将问题化解在当地。牵头做好上级重大督察问题整改及督察迎检工作,高质量推进各级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同时对历轮重大督察相关问题进行“回头看”,全力迎检第三轮中央环保督察。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组织开展各类执法行动,推进环境执法规范化,全面提升环境应急能力和响应速度。深化突发环境事件应急联动机制,防范辖区环境风险。做好压降信访总量工作,加大环境初信初访调处力度,提升群众满意率,从源头上遏制重复信访投诉问题,切实化解一批信访积案、消除一批信访热点。 (四)坚定不移锻造环保铁军队伍 全面强化理论引领。扎实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指示,部署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实现机关基层党组织全覆盖、党员全覆盖、干部职工全覆盖和团员青年全覆盖,自觉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全面强化正风肃纪。以“清廉分局”“清廉站所”局所联创为抓手,结合“模范机关”双建工作与万人双评议,深入开展正风肃纪和作风建设行动,巩固创建成果,丰富创建内涵,破解实践难题,提升示范引领效能。在打造硬件形象上塑造新风貌,在规范行政行为、提高服务质量上寻求新突破,高质量通过省厅考核验收。全面强化干部管理。进一步细化、明确职责分工,完善考核制度,搭建能者上、庸者下的激励平台,充分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进一步推进干部任职交流,合理调配干部资源,打造人才储备“蓄水池”,对干部有针对性地进行分类储备,动态管理。进一步强化培训教育,充分利用学习强国、浙政钉等平台和各类业务培训机会,实现知识更新,增强业务本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