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信息公开 > 依法行政 > 行政强制
  • 成文日期: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解除查封(扣押)决定书(温环乐解查(扣)〔2023〕4号)

发布日期: 2023- 12- 22 16 : 20 浏览次数: 字体:[ ]

乐清市迎福门业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95,法定代表人王**,公司地址浙江省乐清市柳市镇刘宅村。

我局于2023年9月22日依法对你公司以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作出查封决定书(温环乐查〔2023〕4号),因查封期限已经届满,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解除查封。

温州生态环境局

2023年10月20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