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乐清市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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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 根据《浙江省商务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支持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地方方案及重点项目计划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23〕11号)、《浙江省商务厅关于明确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二维分配法”资金的通知》(浙商务发〔2023〕36号)文件精神,按照《关于印发〈乐清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乐商务联发〔2023〕5 号)文件要求,经研究,现决定对乐清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拨付乐清市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补助,补助金额201.76万元 希望乐清市国运资本运营集团加强补助资金管理,继续为促进我市智慧商圈建设作出贡献。 乐清市商务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3年11月16日 乐清市商务局办公室 2023年11月16日印发 乐商务联发〔2023〕9号关于下达乐清市2023年省商务促进财政专项资金(现代商贸流通体系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 .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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