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乐清市第十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乐清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乐清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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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乐清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的通知》(国发〔2005〕42号)和省、温州市关于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精神和要求,经全市推选、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流程,现将“包氏中医伤寒治疗法”等12个乐清市第十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柯晓明等23名乐清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泛川派古琴传承基地”等3个乐清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予以公布。 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坚持科学保护理念,扎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等的传承、传播工作,为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1.乐清市第十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2.乐清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3.乐清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名单 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乐清市第十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附件2 乐清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名单
附件3 乐清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名单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市管国企。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29日印发 乐政发〔2023〕25号关于公布乐清市第十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乐清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乐清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的通知.doc 乐政发〔2023〕25号关于公布乐清市第十一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乐清市第四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乐清市第五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基地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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