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第二批)补助名单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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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一县一品一策”)的通知 》(乐农〔2022〕211号)和《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确定第二批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创建(“一县一品一策”)项目主体的通知》(乐农(2022〕271号)文件精神,现将乐清市新建水果专业合作社等5家示范创建主体补助金额予以公示,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8日起到2023年12月14日,共7天。 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应署本人真实姓名。 1、受理电话:61880128(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科) 附件 乐清市杨梅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主体补助名单 (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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