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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组配分类:
  • 计划总结
  • 发布机构:
  •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 成文日期:
  • 2023-02-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 2023- 02- 14 16 : 00 浏览次数: 字体:[ ]

中共乐清市委、乐清市人民政府:

2022年以来,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全面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和市法治建设领导小组具体指导下,深入开展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积极履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取得较好成绩。现将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普法与依法治理方面

1.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局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法治乐清建设工作第一责任,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共开展4次学法活动,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通过学习,依法行政的能力得到提升。

2.认真做好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制定全年法律学习计划,全年共4次组织执法人员学习了宪法、行政处罚法、噪声污染防治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及相关执法实务,提高全体执法人员法律素养。

3.全面落实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一是重点加强企业的普法,落实“谁执法谁普法”制度,全年对重点企业开展5次普法活动,内容包括噪声污染防治法、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的普法。二是面向全社会开展法治宣传,利用微信、网站、报纸、微博等媒介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在世界环境日等重大节目开展生态环境法治宣传。三是定期报送普法信息,定期向省、市、县报送法治信息和普法信息。

(二)依法行政方面

1.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的,年度执法报告在政府网站公开。内设法制机构负责人具备法制审核资格,本单位目前有专职法制审核人员4人,落实外聘法律顾问制度,聘请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本单位的法律顾问,主要从事涉及诉讼复议、信访调解、规范性文件审查、重大决策审查等内容。设立公职律师1名,依法按人民法院出具的律师调查令提供相关证据材料,促使诉讼顺利进行。

2.落实重大法制审核工作。今年我局未制定规范性文件,制定1项重大生态环境决策,并公布重大决策目录,制定过程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中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重视行政机关合同管理工作,全年无行政合同签订。落实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认真执行《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规定》的要求,对照目录清单开展法制审核,落实法制科为法制审核专门机构,并落实4名专职人员为法制审核人员,今年本局所有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全部经法制审核后作出。本局未承担行政裁决,今年没有行政裁决事项。

3.严格落实执法人员执证上岗制度。我局高度重视持证上岗,在司法局支持下,立足基层执法工作实际,积极探索,创新实践。2022年上半年报名考试人员10人,考试人员精心准备,全部按时参加考试,参考率100%,经统计,10人全部通过考试,通过率100%。下半年将按照市司法统一部署,报名考试人员5人,确保5人全部通过考试,申报领取行政执法资格证。本局目前执有行政执法证人员128名,基层站所持证率100%,全局持证率93%。

4.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认真做好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今年未收到行政执法监督决定,全年没有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环境事件发生,共收到2件检察建议书,全部予以办理和回复;二是认真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以“我的案件你来讲”为载体开展案卷评查工作,案卷评查没有发现不合格案卷,提升了案卷质量。三是认真运行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目前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全部录入浙江省统一行政处罚办案系统,但及时录入有待提高。四是认真落实轻微环境违法不处罚制度。认真实施《浙江省生态环境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清单》《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轻微环境违法行为目录清单》,目前共对10件案件作出免予处罚。五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按规定在浙江政务服务网上统一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执法信息,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案件依法公开。六是规范实施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所有行政处罚案件全部按《浙江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的要求进行裁量决定,今年已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政案件93件,涉嫌刑事犯罪移送公安侦查1件1人,行政拘留3件4人。

5.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依法履行行政应诉职责,今年新增行政诉讼案件1件(2021年温州**柜架有限公司不服行政处罚诉讼案、郑**诉不履职行政诉讼案经二审审理,均已胜诉),行政复议案件1件,当事人已申请撤回复议、诉讼申请。非诉执行案件2件,全部裁定准予执行。

(三)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方面

强化组织领导、全面部署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各项工作。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各部门的沟通协调,按照温州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的安排部署和温州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的要求,乐清湾蓝色碳汇研究纳入省级改革事项、无人机巡航科学监测项目纳入温州市局改革事项,目前乐清湾蓝色碳汇研究已完成文本编制。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我局在依法行政工作做了一定工作,但离新时代、新形式、新任务的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为:一是行政行为不够规范,行政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水平需提升,行政执法基本功不够扎实,执法装备有待提高;二是有重许可轻监管现象,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具体分析问题的能力有待提,行政处罚案件和行政许可件质量有待提高。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局主要负责人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主体责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的要求,切实强化依法行政组织保障和能力建设,建立履职工作任务清单,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狠抓法治建设重点环节,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系统依法行政建设。强化监督,确保《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全面落实。

四、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我局要着力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上一新台阶。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全面依法治国精神。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不断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建设,确保重大决策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不断提高案卷质量。认真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依法办理或应对行政复议与诉讼案件,妥善化解或预防行政争议,解决本系统法治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对重大行政行为开展法制审核,确保行政行为合法性。积极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提高行政处罚案卷质量。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参与社会环境信用体系建设。认真落实轻微违法行为不处罚制度。优化营商环境,继续开展生态环境信用修复。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乐清分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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