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乐清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校本培训精品项目(课程)评选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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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完善教师专业发展培训课程体系,加强中小学(园)教师校本培训精品项目建设,提升教师培训质量,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乐清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校本培训精品项目(课程)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项目已经过一次以上校本研修实践,效果良好。 (二)全部课程资源必须具有清晰的知识产权,不存在侵犯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识产权问题。 (三)课程容量24学时以上,课程项目负责人和课程团队骨干成员实际承担培训课时数占总课时数30%以上。 二、内容要求 (一)培训定位准确,设计科学,内容新颖,任务要求明确。 (二)问题导向精准,理论与实践联系紧密,培训模式创新互动性强,教师参与培训积极性高。 (三)有一支高质量的师资队伍,项目主要负责人、课程研发和实施团队具有良好的专业素养和权威。 (四)项目实施认真,过程管理严格规范,作业记录完整,参评资料齐全,培训日志记录详细,培训档案完整。 (五)在同类教师培训项目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 三、材料报送 每个申报项目(课程)需上交以下资料:
注:每一个申报课程资料装入一个档案袋(大信封袋),并在正面注明报送单位、名称和联系人电话。 请各学校统一填写《申报汇总表》(附件3)。汇总表和申报材料送交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联系人:黄益远,电话:教育网687340。材料上交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27日。
附件:1.2023年乐清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校本培训精品项目(课程)评选申报表 2.2023年乐清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校本培训精品项目(课程)装订格式要求 3.2023年乐清市中小学教师专业发展校本培训精品项目(课程)评选申报汇总表
乐清市教育研究培训院 2023年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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