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2022年,我局坚持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围绕我市农业农村的工作重点,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农业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按期完成,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高水平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现将我局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狠抓重点工作落实。 1.抓好工作部署。局主要领导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将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研究法治政府工作。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部署,根据农业部、省、市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农、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农业农村工作实际对全年法治工作作了细致部署。 2.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贯彻于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始终。利用党委会议和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规治党、全面依法治国和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内法律法规以及涉农法律法规等,局主要领导带头谈了学习体会,局班子成员和局系统科室负责人参加了学习。 3.推动综合执法改革创佳绩。市农业行政执法队被评为全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示范窗口以及温州市执法工作绩效评价优秀一类单位;执法案件被评为全省农业执法优秀案卷;在温州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大比武中获得团体第三名;滨海大道二期违填海用海处置工作荣获市级“骏马工作”奖项。完成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工作,全面梳理执法权力事项清单,配合综合行政执法部门梳理138项涉农执法事项纳入乡镇“一支队伍管执法”范围。全省农业行政执法案卷集中评查暨专项业务研讨培训班我市召开。 (二)健全机制,狠抓法治系统集成。 1.做好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出具了9个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意见并完成备案工作;清理市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20件,继续有效15件,废止5件;清理部门行政规范性文件26件,继续有效的12件,废止的14件;将《乐清市雁荡山铁皮石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等2个文件报送立项。 2.认真实施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完成增量审查工作,共审查了涉及市场经济活动的市政府规范性文件2份,部门规范性文件9份,共出具审查表11份;加大公平竞争宣传培训力度,加强公平竞争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在全局中层干部、年轻干部会议上组织学习《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细则》,在“乐音清扬”APP上开展宣传,增进对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和工作环境。 3.抓好重大行政决策工作。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完善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制发并公示了《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乐清市铁皮石斛产业发展规划(2022-2026 年)》重大决策将于2023年上半年制定出台。 4.加强行政机关合同审查。认真做好机关合同合法性审查工作,2022年完成机关各类合同合法性审核251件并出具了审查意见。重大合同均经过局法律顾问审核并上报局“三重一大”会议研究。 5.积极做好案件应诉和法律咨询工作。共有行政诉讼案件6件,其中一审5件,胜诉1件、败诉1件,未结3件;行政复议3件,结果维持2件、结果纠正1件。根据我局涉法工作增多法律业务需求不断上升的现状,让法律顾问参与到相关会议及重大案件审查;法制机构积极做好法律咨询解答工作。 (三)强化监督,狠抓公正文明执法。 1.强化执法案件法制监管。严格执行农业行政执法重大案件集体讨论制度,召开8次案审会对52个重大行政执法案件进行了集体研判。 2.抓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贯彻落实。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省行政执法监管(互联网+监管)平台与乐清市门户网站上公示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等执法信息。扎实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完善各类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具体办法,制定《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全面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的执法决定均实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 3.做好执法证件管理工作。开展行政执法证件审验、换证和注销工作,严格审核把关,如期完成任务。对省政府和农业部执法证件信息进行了全部归并。市农业行政执法队持证率为100%。 4.切实履行行政执法职能。出动执法人员4285人次,检查农业相关主体1527个,查处违法行为121起,立案121件,包括宅基地案件11件,渔业相关案件46件,农业相关案件35件,海洋相关案件29件,其中结案99件,移交公安3件,移交线索9个,移交人员15人。 5.积极开展“互联网+监管”工作。完成农业部门103个县级行政处罚事项和23个行政检查事项的认领和覆盖,认领率和覆盖率均达到100%;做好“双随机”监管工作,现场执法的掌上执法率达到100%,计划任务抽查完成率达到100%。 (四)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 1.大力推行政务服务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及时编制并公布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备案管理事项清单。从79项行政审批事项中梳理出16项常办事项供群众参考;主动添加群众微信等联系方式,随时指导网上办理、解答群众疑惑。2022年网办率为100%,办事指南的正确率为100%。 2.助企服务队开展点对点精准政务服务。对有需求的企业,精准开展政务服务工作。如对乐清市雁湖盛鑫畜牧场办理二级种猪场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从申报材料、模拟评分等方面帮扶企业做好相关准备工作,让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有温度、有速度、有态度”的政务服务。 3.规范窗口建设提升服务质量。全年共办理行政许可430239件(包括分窗口办件和备案),其中政务服务中心窗口129件,农机窗口409件、畜牧窗口429701件。群众满意率达100%,政务2.0收件率95.3%,政务服务网更新与省、市的数据100%同步,政务服务网办事指南的正确率100%,所有行政审批事项群众“好、差、评”100%全覆盖。 (五)深化普法,狠抓农业法治环境营造。 1.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制定2022年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坚持领导班子带头集体学法,局理论学习中心组全年开展学法活动3次,局市管领导干部10人全部按时参加了市领导干部法律知识考试并顺利通过。 2.抓好机关干部学法工作。全局公务员、参公人员除领导干部外共89人全部参加了考试并顺利通过,考试率和合格率都为100%;通过党员干部网络学堂、浙政钉机关群、微信群“学习强国”等平台,采用集中辅导与自学相结合方式开展机关干部学法工作。组织召开局法律知识业务培训会,特别邀请局法律顾问授课。 3.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全面推行“一周一交流、一月两学法”的全员学习制度,全年共计开展学习19次;每月安排各队骨干队员讲解案卷制作要求或办案思路、办案技巧,迅速提升全队执法人员执法能力;参与温州市交叉执法检查,以查练兵、以老带新;参加省市执法业务培训班、研讨班和交流活动,进一步规范农业执法工作,提升案件办理水平。 4.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强化传统与创新融合,通过新闻媒体报道、社区校园宣传、业务培训教育、以案释法普法、学法用法示范户、宪法宣传周等“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法律宣传活动,积极推进农业法律法规的普法,努力营造法治政府建设良好氛围。牵头开展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工作,全市已认定示范户480户,覆盖453个村。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一是法律专业人才缺乏。随着农业农村各项改革的深入推进,法治工作面临新的挑战,我局现有法律人才储备不够;二是执法力量薄弱,事多人少,日常巡查难以到位;三是宅基地案件裁决执行难度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时受理率较低,影响下步工作开展。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有关情况 局党组书记切实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全年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把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放到重要位置,贯穿到农业农村工作全过程中。不断提升党员干部学法用法能力,提升运用法律手段管理工作的水平。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细则、“六个严禁”等有关要求,坚决反对“四风”,强化反腐倡廉教育,班子成员无党纪政纪处分情况。 四、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一)深化依法履职制度建设。认真履行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参谋助手作用,不断提升单位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推动合法性审查工作全覆盖,不断提升行政能力和水平,夯实依法治理的根基。 (二)全方位提升提高农业执法监管能力。推广使用“浙政钉.掌上执法”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建立农业行政执法内部管理制度以及行政执法规范,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复杂案件实行案情讨论制度。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县执法知识和技能培训,狠抓制度落实,着力构建一支政治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务实的基层农业行政执法队伍。深入与市场监管、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畅通情况通报和案情会商渠道,发挥联合执法作用。 (三)提高农业农村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法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开展2次以上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普法融入监督检查、调查取证、处罚决定等执法全过程。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立改废情况,及时调整补充普法责任清单抓好学习宣传,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重点讲好讲透涉农内容。协调司法行政部门进一步抓好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推动法律法规进村入户。 (四)依法化解涉农矛盾纠纷。加大涉农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力度,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体系,指导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纠纷调解仲裁。依法办理涉农信访事项,落实各级领导信访接待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农业农村行政调解工作机制。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完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0日 抄送:中共乐清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