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文件 > 市府办文件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1/2023-225699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政务公开
  • 文号:
  • 乐政办发〔2023〕3号
  • 发布机构: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3-02-14
  • 有效性:
  • 有效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22年,全市紧紧围绕“遏较大、减总量、控一般”攻坚,积极推进“七张问题清单”建设,深入组织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除险保安首战、迎战、临战和决战行动,扎实推进重点领域整治,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形势总体稳定。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市安委会、市消安委会分别对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和市有关单位落实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情况进行了考核,经市政府研究,现将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考核结果

(一)乡镇(街道)、功能区

柳市镇、北白象镇、虹桥镇、南塘镇、芙蓉镇、大荆镇、乐成街道、翁垟街道、白石街道、石帆街道、天成街道、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12个乡镇(街道)、功能区考核等次为优秀;

磐石镇、淡溪镇、蒲岐镇、南岳镇、清江镇、雁荡镇、湖雾镇、仙溪镇、城东街道、城南街道、盐盆街道、岭底乡、智仁乡、龙西乡、乐成中心城区管委会、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16个乡镇(街道)、功能区考核等次为良好。

(二)市有关部门(单位)

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应急管理局、市消防救援大队、市气象局、市供电局等8个单位考核等次为优秀;

市发改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市融媒体中心、市华数公司、市二轻工业联社、市供销联社、雁荡山管委会、乐清邮政管理局、市烟草专卖局、市电信公司、市移动通信公司、市联通公司、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市交通水利投资集团、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等29个单位考核等次为良好。

二、消防安全考核结果

(一)乡镇(街道)、功能区

柳市镇、北白象镇、虹桥镇、磐石镇、蒲岐镇、南岳镇、南塘镇、芙蓉镇、大荆镇、湖雾镇、仙溪镇、城南街道、乐成街道、城东街道、盐盆街道、石帆街道、天成街道、岭底乡、乐清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19个乡镇(街道)、功能区考核等次为优秀;

淡溪镇、清江镇、雁荡镇、翁垟街道、白石街道、智仁乡、龙西乡、乐清湾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等8个乡镇(街道)、功能区考核等次为良好。

(二)市有关部门(单位)

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供电局、市消防救援大队等14个单位考核等次为优秀。

市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融媒体中心、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市市政公用工程建设中心、市二轻工业联社、乐清邮政管理局、市水务集团、市人行等13个单位考核等次为良好。

2023年,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和市各有关单位要落实统筹发展和安全的要求,认真按照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要求,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安全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安全监管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我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抄送:市委各部门,市人大、政协办公室,市人武部,市法院,市检察院,各人民团体,各民主党派。

乐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2月14日印发

乐政办发〔2023〕3号关于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doc

乐政办发〔2023〕3号关于2022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pdf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