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关于拨付2022年乐清市第五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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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了进一步加快我市农业生产机械化推广步伐,提高我市农机装备整体水平和作业能力,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农机发〔2021〕3号)和《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乐清市2021-2023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乐农〔2021〕197号)文件要求,按照相关程序,由各购机农户提出申请,经审核、公示无异议,现将2022年第五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296.843万元(其中:中央资金228.737万元,省级资金8.32万元,县级配套资金12.48万元,县级附加资金47.306万元)拨付给你们。请你们通过“一卡通”直接拨付给农户和农业服务组织。 各用户(单位)要认真管好用好机具,执行机具管理的有关规定,切实提高农机具使用效率。 附件:1.2022年乐清市第五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汇总表 2.2022年乐清市第五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明细表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乐清市财政局 2023年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2023年2月21日印发 乐农〔2023〕37号关于拨付2022年乐清市第五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的通知-副本.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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