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2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声乐、舞蹈、器乐、朗诵、戏剧、立体造型、美育成果展示和微电影比赛的通知
时间: 2023- 02- 24 信息来源: 办公室 字体:[ ]

各学区,各中小学:

根据《乐清市教育局关于举办2022学年全市中小学艺术节的通知》(乐教学〔2022〕18号)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2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声乐、舞蹈、器乐、朗诵、戏剧、立体造型、美育成果展示和微电影比赛,现将比赛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声乐、舞蹈、器乐、朗诵、戏剧比赛

项目设置:

(一)声乐:分独唱(含二重唱、三重唱)、合唱(含室内乐合唱)两类。

(二)舞蹈:分独舞(含双人舞、三人舞)和群舞两类。

(三)器乐:分独奏(3人以内)和合奏(含室内乐合奏)两类。

(四)朗诵:群诵(4-8人)。

(五)戏剧 


(一)声乐

1.参赛要求

(1)独唱,重唱(1-3人),教师伴奏一律使用钢琴(钢琴由承办单位提供),学生伴奏或自弹自唱可自行选择乐器,伴奏人员为1-2人(必须本校师生),无扩音设备,演唱1首歌曲,节目时间不超过4分钟。

(2)合唱分表演唱(室内乐合唱)、合唱两组进行。表演唱(室内乐合唱),参赛人数4—15人(含伴奏),内分小合唱、小组唱、表演唱,不设指挥,不得伴舞,一律钢琴伴奏(表演唱除外),无扩音设备,演唱1首歌曲,节目时间不超过5分钟;合唱队员人数为16-40人,指挥1人,钢琴伴奏1人(伴奏、指挥必须为本校师生),分同声和混声,演唱2首歌曲(其中至少有1首为中国作品),演唱时间不超过8分钟。需提交合唱谱的电子版。

(3)班级合唱,演唱二首作品,时间8分钟内。参加学生必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伴奏或指挥必须为本校在岗在籍师生,参赛作品要求取材于中小学音乐教材。

(4)参赛选手服装要求朴实、大方,体现学生特点,不可成人化,如着礼服(婚纱)等。


(二)舞蹈

1.参赛要求

(1)群舞:人数4至36人,演出时间不超过7分钟。

(2)独舞、双人舞、三人舞:演出不超过5分钟。

(3)少儿舞蹈体现少儿特点,表现童心童趣,内容健康向上,反映校园生活,成人化舞蹈不得参赛。

(4)鼓励创作,原创的舞蹈评审时将另加一定的分值,改编的舞蹈不列入加分范围。

(5)舞蹈比赛使用统一的背景灯光。



(三)器乐

1.参赛要求

(1)合奏:小合奏人数为4—12人,演奏一首曲目,不设指挥,3种乐器以上,演出时间不超过6分钟;管弦乐合奏人数为16—65人,指挥1人(指挥须是本校在职在岗老师或者在籍学生),演奏一首曲目,时间不超过9分钟。

(2)独奏:人数不超过3人,不设伴奏,演出时间不超过4分钟;将根据报名人数,在原有组别的基础上,再分民族乐器组和西洋乐器组。

(3)所有超时的器乐作品自行处理,如省略反复部分等。

(4)节目一律不使用伴奏带。

(5)除钢琴外,其他乐器一律自备。


(四)朗诵

1.参赛要求

(1)朗诵应着重展示中小学生热爱祖国、朝气蓬勃、勇于探索、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和雷锋精神,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

(2)朗诵节目文体不限,须使用普通话,人数4—8人(含伴奏),学生不作道具设置,不得伴舞,演出时间不超过5分钟,需提交朗诵文稿的电子稿。


(五)戏剧

1.参赛要求

(1)人数4至12人(含伴奏),节目时间不超过12分钟。

(2)形式包括戏曲、校园短剧、小品、课本剧、歌舞剧、音乐剧等。

(3)本校师(在岗)生(在籍)原创作品在评审时将另加一定的分值,外聘人员原创作品或改编作品不列入加分范围。

(4)温州市级比赛承办单位只提供统一的舞台背景(LED背景,参赛选手如需使用,则提供常见可播放的音、视频格式文件、PowerPoint格式文件)、桌椅,其它道具自备。

(5)道具高度不超过1.5米,宽度不超过60厘米,长度不超过2米,重量不超过10公斤。


(六)报送说明

1.比赛各学区的名额分配见附件8,每校每项目每组别限报1支队伍(省级艺术教育实验学校可增报1个名额,逾期不予补报)。各中小学需上报《声乐、舞蹈、器乐、朗诵、戏剧比赛节目报送表》(附件1)、《合唱、群舞、朗诵、戏剧比赛节目汇总表》(附件2)、《独唱、独舞、独奏、合奏比赛汇总表》(附件10-12)合唱、合奏、群舞、朗诵、戏剧比赛参演人员信息采集表》(附件3)电子稿和纸质稿至学区。各学区、各高中将以上表格汇总报至市教育局学生科。

2. 独奏、合奏、独唱、朗诵项目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15日,合唱、独舞、群舞、戏剧项目报送截止时间为4月6日;市属学校、公民办高中直接向市教育局学生科上报,各小学、初中(包括民办)先上报各所在学区,由学区汇总上报市教育局学生科308办公室,电子稿发邮箱:yishu51314297@126.com,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1526715。

3. 戏剧项目以U盘或移动硬盘形式报送。内容必须是2023年录制,MPG、AVI等视频数据格式,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如发现配音将取消资格。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并以“学校+节目名称”命名。视频节目播放内容中不得出现学校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



(七)比赛时间及地点

1.民族乐器(独奏、合奏)比赛时间:2023年3月25日,比赛地点:乐清市建设路小学(清和校区);

2.西洋乐器(独奏、合奏)比赛时间:2023年3月25日,比赛地点:乐清市实验小学(滨海校区);

3.独唱、重唱比赛时间:2023年4月1日,比赛地点:乐清市育英寄宿学校小学分校;

4.朗诵比赛时间:2023年4月1日,比赛地点:乐清市育英寄宿学校小学分校;

5.合唱(含班级合唱)比赛时间:2023年4月15日,比赛地点:乐清市育英寄宿学校小学分校;

6.独舞(含双人舞、三人舞)比赛时间:2023年4月22日,比赛地点:乐清市育英寄宿学校小学分校;

7.群舞比赛时间:2023年4月22日,比赛地点:乐清市育英寄宿学校小学分校。


二、美育成果展示

此项目坚持普及性、群体性原则,开展惠及全体学生的艺术实践活动,以体现校本化、生本化、常态化的学校美育教育成果。

(一)班级综合才艺展示

1.作品要求

(1)含班级合奏、班级集体舞、班级课本剧、班级群诵等,参加学生必须是成建制普通教学班级,伴奏或指挥必须是本校师生。参赛作品要求取材于中小学音乐教材,其中课本剧和群诵可以参考中小学语文教材,鼓励进行二度创作。

(2)艺术特长班、艺术课程选修班学生、职业学校专业类学生不参加此项评比活动。

(3)班级合奏:演奏一首作品,时间5分钟内;班级集体舞:表演一个作品,时间5分钟内;班级课本剧:表演一个剧本,时间12分钟;班级群颂:朗诵一个作品,时间5分钟内。


2.报送说明

(1)班级综合才艺展示采用U盘或移动硬盘形式报送,文件以“学校+作品形式+节目名称”命名。视频内容必须是2023年录制,使用MPG、AVI等视频数据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码流越大越清晰越好),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如发现配音将取消评选资格。视频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在地区、学校名称和指导师姓名。

(2)各中小学于5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学生科308办公室(每校每组别限报一个作品,逾期不予补报);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1526715。


(二)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展示

1.作品要求

(1)以学校为单位参加评选活动,展现师生校园空间艺术设计能力,展示内容应由学生日常美术作业、校级艺术节优秀学生作品等元素组成,同时作品需体现学校办学特色和生本文化,营造环境育人、以美化人的校园艺术文化氛围。参赛设计项目要求提交已竣工的原创单体类实景视频及图文。设计类型如下:

①室内设计类:如:学习空间、廊道、展陈空间、功能室、活动场馆空间等;

②景观设计类:如:校园小景观、室外展示区等;

③艺术装置类:如:空间再造装置、作品展示装置、特色资源植入装置。

(2)设计作品必须是学校教师自行设计并布置,自行拍摄、自主配音,体现节能环保理念的艺术创意作品。

2.报送说明

(1)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项目采用U盘附校园创意视觉空间设计报名表(附件4纸质稿)一份形式报送。U盘内建文件夹以学校全称、作者姓名为文件名命名。文件夹内含设计项目的实景介绍拍摄、现场实景图片、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报名表(电子稿)一份。视频介绍需含有片头(项目名称、作者单位、姓名),视频格式为MP4、画面大小为1920*1080,视频总时长不超过5分钟。视频以拍摄项目实景并结合项目解说为主。参赛项目实景照片提供各角度高清照片5张,图片为jpg格式,照片大小不超过5M/张,必须注明学校及项目名称。校园创意视觉空间设计报名表(纸质稿)须由校长签名和学校盖章后方予以认可。

(2)各中小学于5月30日前上报市教育局学生科308办公室(每校每组别限报一个作品,逾期不予补报);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61526715。



三、立体造型和微电影比赛

(一)立体造型比赛

1.作品要求

(1)作品形式包括雕塑和陶艺、纸造型、杂物造型等。

(2)作品规格:占地面积不超过4开,高度不限。

(3)作品须考虑到连接和粘合的牢固度,并呈现一定的空间感。

(4)作品须一个选手独立完成。

2.评选说明

所有参评作品均不设乐清市级奖项。

3.报送要求

(1)各校需填写《2022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立体造型报送登记表》(附件5),报送表中务必如实填写指导师姓名(1人),并加盖报送单位公章。

(2)每校每个项目限报3件作品;每件作品需张贴标签(附件6)。

(3)报送时间:3月27日下午2:00-5:00,其他时间不予接收。

(4) 报送地点:乐清市教育局学生科308办公室(附件5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ishu51314297@126.com),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 61526715。


(二)微电影评比

1.作品要求

1)本次微电影大赛分设校园生活类主题、社会民生类两个主题。作品要求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富有童趣和青春气息,能够展现多姿多彩的校园生活;体现当代学生关注社会、关注时代的思想情怀。作品题材不限,各类联欢晚会、运动会等全程摄录、MTV、新闻播报和由照片做成的电子杂志等视频均视为无效作品。

2)参赛作品要求原创,由学生个人或学生团队独立完成撰稿、拍摄、配音和剪辑成片。视频采用MP4.H264格式,清晰度不低于1920×1080,文件大小不超过1GB。同期声或配音声音清晰、流畅,如有英文或方言需配上字幕。单片时长不超过15分钟(片头第一帧到片尾上字幕前一帧),片尾为不超过30秒的拍摄花絮片中需出现影片名称、学校名称和演职人员名单等信息,且必须与报名表保持一致,具体显示顺序、位置不限。

3)团队作品演职人员最多15人,指导师最多3人,同一名参赛者只能参与一件作品的创作。为了营造公平的大赛环境,社会影视相关团体或个人不得参与剧本撰写、摄影摄像、后期剪辑、特效处理等,一旦发现取消作品参赛资格;片中涉及到的成人角色可由教师或家长饰演,并在填写报名表时在姓名后加括号注明(成人),成人演职人员不参与评比。

4参赛作品严禁剽窃、抄袭。主办方不承担(包括且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取消其参赛资格,由参赛单位承担相关责任。 

2.报送方式

各校需填写《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微电影比赛报名表》(附件7,经学校领导签字并盖章后,于415日前报送到乐清市教育局学生科308办公室(附件7电子稿发送至邮箱:yishu51314297@126.com),联系人:老师,联系电话: 61526715

420日至520日期间登陆温州教育影院(tv.wzer.net)相关页面,在线上传报送作品、报名表电子稿、盖章版扫描件(见附件)、剧本

温州市微电影评比联系人:郑老师,咨询电话:88609881,邮箱:191870856@qq.com,钉钉咨询群:31438515 。


附件:2022学年艺术节表演类比赛报名附件1-12.zip

1.2022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声乐、舞蹈、器乐、朗诵、戏剧比赛节目报送表

2.2022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合唱、群舞、朗诵、戏剧比赛节目汇总表

3.2022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合唱、合奏、群舞、朗诵、戏剧比赛参演人员信息采集表

4.2022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校园视觉空间创意设计报送表

5.2022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立体造型报送登记表

6.2022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立体造型选拔作品标签卡

7.温州市中小学艺术节微电影比赛报送表

8.声乐、舞蹈、器乐、朗诵现场比赛名额分配表   

       9.声乐、舞蹈、器乐、朗诵、戏剧比赛规程   

      10.2022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独唱(含二重唱、三重唱)报送汇总表 

      11.2022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独舞(含双人舞、三人舞)报送汇总表

      12.2022学年乐清市中小学艺术节独奏、合奏报送汇总表

                      


乐清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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