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2年度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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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单位、各学校(幼儿园): 根据乐清市人社局《关于做好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2年度考核奖励工作的通知》(乐人社〔2023〕9号)及补充解释,现将2022年度学校(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及不参加考核(凡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不定等次、不参加考核”的在附件6《年度考核人员名册》备注栏中注明原因),优秀人员不得超过单位工作人员应考核人数(单位总人数以人事行政关系总人数为准)的核定优秀比率,年度考核要充分运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和师德考核(2022年7月份上报)结果,优秀人员原则上优先考虑专业技术考核优职和师德考核优秀人选。 二、考绩优秀单位名单参照《乐清市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学年学校及校长综合业绩考核结果的通知》(乐教【2022】165号)文件,其中考绩优秀等次优秀比率为20%,其余为15%。 三、2022年度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用表及文件和补充解释请在市教育局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 。 各单位严格按文件规定和要求进行考核。以2022年12月31日温州市机构编制管理实名制系统(即编制库)为准,认真梳理 考核对象,做到不重复、不遗漏,优秀比率原则上不得突破。特别提醒:预退人员不列入考核;2022年新参加工作人员考核等次为不定等次(其中具有研究生学历获得职称初定且具有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的考核等次为合格);病事假累计1个学期以上人员不参加考核;党政纪处分等人员请按文件和补充规定确定等次(以上人员请在表格内做好备注,并提供处分文件)。 五、上报要求及时间地点:
乐清市教育局 2023年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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