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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入选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发布日期: 2023- 02- 03 08 : 37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自然资源部公布首批全国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名单,乐清市入选。

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创建活动是由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的一项国家级创建示范活动,目标包括定期创建一批示范县(市),探索节约集约模式创新、技术创新、制度创新和管理创新,形成地方可复制、可推广的模式机制和制度经验等,创建示范期为2023年至2025年。

2021年以来,乐清坚持开源与节流并举、保护与开发并重,通过结合“处置、专项、亩均”,推动“存量、低效、低配”分别向“增量、高效、高配”转变,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高层次、更优质量的发展,成效明显。

去年,全市消化批而未供土地3847亩,完成率达174.86%,获得省自然资源厅奖励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491亩。以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为抓手,乐清推动存量空间资源高质量发展。依托“老旧园区整改专项行动”,2022年完成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3806亩;实施“拆后空间治理专项行动”,2021年以来报批拆后空间土地利用建设标准厂房项目13宗,用地面积总计223.8亩,有效缓解了工业用地落地难的问题;“老旧厂房改造专项行动”中,2021年以来共启动老旧厂房改造项目234个,新增厂房面积约200.64万平方米,相当于新增工业用地1400多亩。此外,乐清还创新实施“先租后让”“弹性年期出让”等供地模式,切实提高土地出让质效。在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的同时,建成大面积连片高标准农田,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力求实现农地集中、居住集聚、用地集约、效益集显的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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