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思路 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2022年工作总结和2023年工作思路 |
2022年,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以下简称乐清分中心)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新发展理念,围绕乐清市委市政府、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管理中心)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数字化改革,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推进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完善,不断加大住房公积金对住房消费市场和住房保障体系的支持力度,切实在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中贡献住房公积金力量。 2022年主要工作回顾 一、历年获得荣誉 乐清分中心共获得国家级荣誉二项即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全国青年文明号,省级荣誉四项即省级文明单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群众满意基层站所(办事窗口)”、省一级档案达标管理单位、省示范数字档案室等。2014-2022年,连续九年被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市中心)评为考核“全面先进单位”;2015、2016、2018年、2019年-2022年被乐清市委市政府评为考绩“优秀单位”。 二、2022年业务发展及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2022年,住房公积金制度扩面新增单位872个,当年实缴净增人数5316人,完成年度任务的118.18 %。正常缴存单位7153个,实缴人数11.48万人。 住房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2022年,住房公积金归集收入21.69万元,完成年度计划的106.27% ,年末住房公积金归集余额63.60亿元;住房消费额25.65亿,其中住房公积金资金提取 15.10亿元,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发放额10.55亿元,完成年度计划101.22%% ;住房公积金个贷余额为57.97亿元,贷款逾期率为0。 三、2022年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瞄准党建引领,提升打造优质团队 一是强理论提升站位。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采取班子成员领学、支部集中学、党员干部自学、现场实践学等方式,充分利用联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学习强国”和微信群等平台,深入学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及《总书记谈治国理政》,真正做到理论学习全覆盖,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进一步增强了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全年参加联合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3次,主任办公(扩大)会议、全体干部职工会议、党支部学习会、党风廉政专题、法律法规专题等学习共近70次。 二是高标准打造品牌。以“四化”党支部提升工程为抓手,加快推进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设立窗口“厅长”制,党员干部担任大厅“厅长”靠前服务、靠前管理。对乐清、柳市窗口每月进行“正风肃纪”、“文明礼仪”等督查工作,积极配合市管理中心明察暗访。乐清分中心坚持以政务服务数字化转型为引领,以“为民办事智能速办”为目标,全面提升民生服务质量。全面落实省、市有关政务服务2.0工作部署,推进高频公积金事项全面接入政务服务2.0平台,实现便捷在线办理,截至2022年,政务 2.0 网上办理量8.3万笔。乐清分中心通过多渠道发力,打破地域间数据壁垒,实现数字信息共享,通过数字赋能真正做到“减环节、简材料、少跑路、省时间”,提升群众满意度,打造令群众肯放心,有信心的公积金品牌形象。 三是高要求建设队伍。“四统一”后改进乐清分中心工作作风,全面提高服务效能,进一步加强德、能、勤、绩、廉量化考核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高效有序,结合乐清分中心工作实际制订《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乐清分中心关于“四统一”后加强工作作风和考核管理的有关规定》(乐公积金〔2022〕8号)。完善各项服务工作制度,加强对服务工作的考核,强化监督检查机制。严肃“正风肃纪”日常督查,狠抓党员管理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 (二)坚持真抓实干,聚焦彰显亮点特色 乐清分中心坚持“房住不炒”原则,紧扣“租购并举”和“扩中提低”两个重点,稳步推进工作开展,持续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有力促进住房消费,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保障房地产市场平稳运行,结合乐清市本土情况,创新探索,有力地推动当地住房公积金事业高质量发展。全体干部职工真抓实干,攻坚锚定任务目标,在出色完成市管理中心关键指标的同时,乐清分中心因地制宜开展城乡住房建设保障支持工作,彰显亮点成效。 一是以推进乐清特色的民营企业住房公积金建缴的普惠性共富制度扩面工作。坚持“企业减负”工作导向。乐清分中心为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打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在民营企业住房公积金建缴工作上,实施“一企业二标准”、“低门槛进入”的扩面建制政策,积极为企业减负,同时全面开展将企业现有的住房补贴现金发放和职工宿舍租金的现金补贴转换成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的工作实践,配套简化租金提取工作流程,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又不增加企业的负担,同时实现“降本减负”目的,进一步激发了民营企业与职工的建缴意愿。 二是以新增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群体住房公积金缴存的兼容性共富民生扩容工作。探索自愿缴存机制。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和《温州市灵活就业人员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降低建缴年龄,取消户籍限制,扩大公积金缴存对象范围,鼓励年满16周岁且未达到退休年龄,从事自由职业、个体工商户或雇工以及其他从事非全日制、临时性和弹性工作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均可申请缴存住房公积金,享受与机关事业单位缴存者同等的政策优惠。实行体现“宽进宽出”。放宽缴存方式,缴存比例在5—12%之间自主申报。 三是以加大 “租、购”住房市场的资金支持力度的共富助力住房保障工作。加大住房公积金贷款力度,实施差别化贷款支持政策。根据温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贯彻落实稳经济若干政策的通知》,阶段性提高最高贷款额度,最高贷款额从7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在重点支持购买家庭首套住房,提高首套贷款额度,调整贷款计算规则,降低贷款首付比例,支持青年人、新就业大学生等群体安居乐业,完善贷款额度上限、下限等综合管理。加大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力度,提高缴存人租赁住房提取额度,职工因无房租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2022年12月31日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每月提取额度最高由不超过1200元提高至不超过1400元。实行按月委托提取支付租金,支持缴存人长租住房租赁消费提取,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2022年,乐清分中心共办理无房租赁提取71047笔,提取金额17430.53万元。 (三)强化责任落实,纵深推进从严治党 一是健全制度建设。乐清分中心严格执行“三会一课”、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党内谈心谈话等制度,主要负责人对领导班子成员、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科室负责人,定期开展谈心交心谈话,督促落实主体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严格执行议事规则,成员自觉维护班子的团结和统一,自觉起表率和带头作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批评与自我批评。定期公布党务政务信息,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打造清廉机关。乐清分中心深入贯彻市管理中心重点任务会议相关精神,深入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紧扣守好红色根脉这一灵魂主线,全面落实市《关于抓实“瓯江红·双建争先”打造新时代机关党建高地市域样板的实施意见》,以“建设清廉机关、建设模范机关”为总牵引,全面提升党建质量,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深化“清廉公积金”建设,排查岗位风险点,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相关工作制度的贯彻与落实。1、加强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与科所负责人谈话全覆盖,组织开展常态化警示教育,强化“不敢腐”的震慑;2、布设清廉文化展板、标语,组织党员干部集中学习《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七次全体会议公报》《习近平谈治国理政》《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学习资料,开展党风廉政学习专题会,集中观看反腐案例宣传片,提升“不想腐”的自觉;3、党组与各科(所)负责人签订《2022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扎牢“不能腐”的笼子,持续推动深化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打造清廉公积金形象。 三是紧抓意识形态。乐清分中心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将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理论学习,加强舆论引导,畅通汇集渠道、推进文化服务等举措,意识形态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工作态势。乐清分中心负责人亲自抓意识形态工作,强化网上舆论管理,掌控网络意识形态主导权,把握正确舆论导向,营造良好政治生态。 (四)强调优质服务,全面助力共同富裕 一是打造红旗窗口。围绕“红旗窗口”指标体系,把创建活动作为提升窗口服务水平、树立良好社会形象的有力抓手。推行“晨会交流”机制,推行“日常巡检”机制,。推行“比学赶超”机制。加强业务技能、职业道德等教育培训,开展业务技能大比武、新老员工结对“传帮带”等活动,让“小小窗口”始终能提供“满满服务”。聚焦党建引领,形成融合共建局面。坚持党建与业务融合发展,抓落实、抓基础、强队伍,激发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动性和“重要窗口”建设中的担当作为,着力锻造一支重实干、勇担当的住房公积金“铁军”。以“标杆窗口”“服务明星”评选等活动,不断提升窗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深化完善服务评议制度,进一步提高群众满意度,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是优化跑改质量。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扎实推进住房公积金“数字化”改革工作。通过政务服务网、长三角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一件事联办等渠道,简化办理流程,减少申请材料,进一步提升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服务水平。优化线下服务,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和“限时办理制”,采用延时服务、上门服务、午间午休服务等业务办理模式,保障疫情期间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高效便民。 三是争创文明单位。以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为引领,以乐清市文明城市创建“三包三联”工作为抓手,进一步细化文明创建工作任务,抓实创建工作,争取创建工作提档升级。认真抓好本单位应对防控相关措施外,积极助力民丰社区双雁小区开展疫情防控工作, 利用双休日下沉湖雾镇,尽全力协助乡镇开展好疫情防控工作。与多家单位开展文明结对共建,形成共创格局,发挥文明志愿者在窗口服务、疫情防控等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抓好节日前后窗口作风建设,筑牢廉洁登记防线。 2023年工作思路 2023年,乐清分中心将继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建统领,在共富路上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盯重点,助力共同富裕 (一)推进扩面工作扎实有效。根据市管理中心发布的《关于推进个体工商户建缴住房公积金工作方案》《关于公银合作全面推进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制度覆盖面实施方案》等相关实施方案,乐清分中心通过行业扩面、区域扩面、联合扩面、精准扩面,全员出动、全线发力,推进扩面工作向纵深发展。谋划扩面工作向“共富”工作聚焦的思路,探索支持住房租赁市场工作。实施宣传先行,进一步做好政策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提高住房公积金制度知晓率。 (二)推进业务管理统一规范。针对群众关心、企业关注的高频业务事项,进一步精简业务流程、简化受理材料。举一反三加强对资金、业务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以审计稽核为主抓手,建立健全审计稽核工作制度,加强审计稽核自查。加强档案管理,提高电子档案的检索和使用,提高服务效率。 (三)推进争先创优服务提升。加强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加强窗口服务提升,落实窗口服务规范工作,推进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通过开展文明创建活动,促进各项工作创先争优、提档升级,为实现“住有所居”目标发挥积极作用,乐清分中心将进一步突出服务能力建设,着力巩固精神文明创建成果,内抓规范管理、外抓形象树立,促进文明创建质量和与服务效能的全面提升 。 二、优服务,推进队伍建设 (一)推进服务效能迭代升级。在立足岗位做好服务的基础上,开展服务功能的延伸拓展。开展“上门服务”,为路途较远单位大批量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提供上门服务。全力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支持住房公积金用于住房租赁市场发展,以完善住房公积金政务2.0平台、推进住房公积金“数据高铁”、跨地区“一网通办”等为抓手,进一步深化住房公积金“数字化”改革。一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满足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基本住房需求作为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用数字技术解决办事的堵点难点,提升住房公积金普惠性公共服务效能;二是依法加强数据汇聚、共享和利用,发挥数据的基础资源作用和创新引擎作用,丰富数字化应用场景,提高住房公积金决策科学化水平和管理服务效率;三是全面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发展与安全,依法保护个人信息,规范新技术应用,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切实保障数据和网络安全,防范化解各类风险。争取早日实现全方位数字赋能,全业务线上服务、全链条智能监管的住房公积金数字化发展新模式在乐清市落地开花。 (二)推进服务廉明坚强有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以建设“清廉公积金”为总抓手,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第一责任和“一岗双责”。开展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岗位风险排查、正风肃纪检查等,抓牢少数关键和重要岗位的廉政建设。 (三)推进服务文明蔚然成风。切实改进工作方法,保持发扬优良工作作风,持之以恒纠治“四风”,重实干、重服务,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深化争先创优,不断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推进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加大监督检查,以万人双评议和明查暗访为主抓手,对制度执行、办事效率、政务公开、服务态度、工作纪律、咨询投诉处理等六个方面进行重点督查,确保作风建设持续向上向好。 三、强风险,注重资金安全 (一)全面防控贷款风险。加强贷前调查、贷中审查和贷后管理等工作;建立贷款抵押信息核查长效机制,加快推进期房预告抵押转正式抵押工作进度;严格控制贷款逾期率,努力实现全年“零逾期”工作目标。 (二)全面防控提取风险。加强业务预审和审核人员再培训工作,严格审查提取的要件和要素,筑牢“防骗提”的提取红线。 (三)全面落实整改责任。进一步健全细化审计稽核工作的岗位、责任等制度,压实工作责任,扎实做好资金管理、政策执行和业务运行等方面审计稽核工作的问题整改,查纠各类违规行为,防范运营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