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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乐清市招商引资项目咨询评估专家人选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 03- 02 15 : 27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各有关市直单位及社会各界组织、人士:

为进一步加强和提升招商引资专业化水平,加快引进一批标杆性、旗帜性重大项目,发挥各领域专家在重大项目招引过程中的参谋和外脑作用,提升项目招引的精准性、有效性,助力决策科学化水平。经研究,决定向全社会征集有关领域专家信息,建立乐清市招商引资项目咨询评估专家库。

一、入库专家征集

(一)征集范围

根据产业链链长制工作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数字经济、新材料、智能装备、新能源、生命健康等五大战新产业,以及集成电路、电气、汽车零部件、临港产业、文旅、现代农业等乐清传统和延链补链强链产业领域的高层次人才。

(二)基本条件

1.诚实守纪、公道正派,对工作认真负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科学提出咨询论证意见建议;

2.在产业规划、招商引资、投资评审等方面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研判能力,熟悉相关产业国内外发展动态,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3.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有足够时间和

精力参加专家库各项工作,并自觉接受投促部门的监督。

(三)主要职责

1.对企业提交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投资说明书

进行评审,并提出书面评审意见;

2.对拟招引的重大项目,从产业前景、行业准入、入驻条件、优惠政策、社会风险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带动效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多方面研究论证,并形成书面材料供决策参考;

3.参与研究和制订全市投资促进政策以及相关配套措施;

4.参与全市投资促进系统人才建设培训活动,为全市投资促进工作提供咨询指导和对策建议;

5.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交办的其它调查研究和咨询论证任务。

二、入库专家征集程序

专家入库坚持自愿原则,采取个人自荐、部门推荐和直接邀请入库三种方式。

(一)个人自荐程序:由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加具意见,将申请材料报送至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所在单位应予以核实,严禁弄虚作假。

(二)部门推荐程序:由部门根据本人意愿加具意见,将推荐材料报送至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部门对所提交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予以核实,严禁弄虚作假。

(三)直接邀请程序: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在综合考虑拟聘专家学历、履历、特长等因素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直接邀请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受邀请专家递交《乐清市招商引资项目咨询评估专家资格推荐表》后,报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

(四)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个人自荐和部门推荐的各行业领域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聘专家名单建议,最后由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后予以入库。

三、颁发聘书

入库专家经审议通过后,由由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文并颁发聘书。

四、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功能区管委会,各有关市直单位及社会各界组织及时做好本通知的转发和宣传,共同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专家申报的宣传发动和服务指导工作。

(二)申报人员须填写《乐清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咨询评 估专家申报表》,并附相关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于2023年3月15日前报送至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

(三) 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并择优确定,纳入乐清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咨询评估专家库。


附件:1、《乐清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咨询评估专家申报表》

          2、《乐清市招商引资项目咨询评估专家库管理方案》

          3、《乐清市招商引资项目咨询评估专家人选征集重点部门推荐任务分解表》




                                                                                                                                  乐清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2日

(联系人: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林志远,联系方式:15988786903/636903,邮箱:zszx61882293@126.com,办公室电话:61882293)



附件1

                    乐清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咨询评估专家申报表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


(贴照片)

现工作单位


职务


毕业院校


专业


最高学历


最高学位


职称名称


职称专业


取得时间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E-mail


学习工作简历:


熟悉擅长产业领域(可多选,见填表说明):


科研成果:


个人荣誉: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人对所填写的个人信息真实性负责;

2.熟悉擅长产业领域请填写行业细分领域,如数字经济-集成电路;

3.个人荣誉需填写获得市级以上奖励。




附件2

                                                                                 乐清市招商引资项目咨询评估专家库

管理方案


第一条 为规范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咨询评估专家库(以下简称专家库)建设和运行管理,充分发挥各领域专家在重大项目招引过程管理中的“智囊”作用,切实提高招商引资科学决策水平,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第二条 本管理方案适用于专家库的设立、管理、运用及专家库专家的遴选聘任、权利义务、监督管理等。

第三条 本管理方案所称的专家是指来源于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高能级平台)和其他社会组织,由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聘请参与全市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咨询评估工作,对项目可行性等方面提出论证意见的专家。

第四条 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是专家库的管理部门,研究决定专家库建设和运行过程管理中的重大事项。乡镇、街道、功能区和各相关部门须按规定使用专家库,并积极支持配合专家参与招商项目咨询评估的各项活动。

第五条 专家的主要职责:

(一)对企业提交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投资说明书进行评审,并提出书面评审意见;

(二)对拟招引的重大项目,从产业前景、行业准入、入驻条件、优惠政策、社会风险以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带动效益、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多方面研究论证,并形成书面材料供决策参考;

(三)参与研究和制定全市招商引资政策以及相关配套措施;

(四)参与我市招商引资人才建设培训活动,为我市招商引资工作提供咨询指导和对策建议;

(五)完成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交办的其它调查研究和咨询论证任务。

第六条 专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纪、公道正派,对工作认真负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科学提出咨询论证意见建议;

(二)在我市重点引育产业及产业规划、招商引资、投资评审等方面具有丰富工作实践经验,具备较高的专业理论水平和综合分析研判能力,熟悉相关产业国内外发展动态,熟悉相关领域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专业技术人员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

(三)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参加专家库各项工作,并自觉接受投促部门监督。

第七条 专家入库坚持自愿原则,采取个人自荐、部门推荐和直接邀请入库三种方式。

个人自荐程序: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公布征集信息,属于个人自荐的,由所在单位加具意见。申请人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所在单位应予以核实,严禁弄虚作假。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各行业领域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聘专家名单建议,最后由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后予以入库。

部门推荐程序: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外公布征集信息,属于部门推荐的,由部门根据本人意愿加具意见。部门应对所提交推荐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予以核实,严禁弄虚作假。市投资促进服务中心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对部门推荐的各行业领域专家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提出拟聘专家名单建议,最后由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后予以入库。

直接邀请程序: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在综合考虑拟聘专家学历、履历、特长等因素基础上,结合实际工作需要,直接邀请符合条件的专家入库。受邀请专家在递交《乐清市招商引资项目咨询评估专家资格推荐表》后,由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议后予以入库。专家直接邀请入库实行常年受理。

入库专家以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发文并颁发聘书。

第八条 专家每届任期1年,任期届满自动终止。经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专家本人同意,可以续聘,并向专家重新颁发聘书。直接邀请入库专家聘任截止日期与同届专家聘任截止日期相同,到期一并换届。

第九条 咨询评估程序和方式:

(一)使用范围。咨询评估项目要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满足我市招商引资基本条件的项目;

2.符合招才引智及招引外资要求的项目;

3.市委市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认为有必要的项目。

(二)抽取专家。由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项目产业类型和专业需要从专家库中抽取咨询评估专家,一般抽取3人,涉及面较广、争议性较大或内容特别复杂敏感的重大项目,人数不少于5人,并提前3个工作日向专家提供咨询评估所需的资料。专家库专家不能满足咨询评估工作需要时,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可根据需要邀请对拟招引项目富有经验或者研究的其他专家参加。

(三)组织咨询。一般通过以会议评审形式实施,与会专家形成书面意见并签字确认。采取网络评审形式咨询专家意见的,应当明确提出函复时间。必要时采用机构与专家相结合的方式,根据需要与有关专业机构合作,委托出具咨询评估意见。

(四)结果运用。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结合专家咨询评估意见,讨论形成项目落地可行性的综合意见,供各级单位决策参考。专家咨询评估意见不替代各职能部门根据法定职责应当自行组织的相关专项评估。

第十条 专家参与招商引资项目咨询评估活动,享有以下权利:

(一)独立发表咨询意见,不受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二)有调阅非涉密相关文件、资料,参加有关会议和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的权利;

(三)获得必要的工作保障,根据具体工作量获得参加咨询评估活动的劳动报酬;

第十一条 专家履行职责时,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一)按照科学、严谨、客观、公正的原则进行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咨询评估工作,按时提供公正的意见或结论;

(二)独立自主地开展咨询评估工作,对提出的咨询意见、评估观点和论证结论署名负责,并服从监督管理;

(三)参与咨询评估的事项与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四)遵守保密规定,未经授权,严格保守在咨询评估活动中获取的非公开信息;对违反法律法规造成泄密的,依法追究责任;

(五)从事咨询相关工作时,不得接受有关单位、个人的宴请、赠予,不得利用专家身份和影响力从事商业活动;

(六)其他参与咨询评估应尽的义务。

第十二条 各乡镇、街道、功能区及市直属各单位可共享专家库资源,需要使用专家库专家时,应书面递交申请。经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按照要求为其推荐专家。

第十三条 专家参加咨询评估等活动时,可按照有关规定获取相应的劳动报酬。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咨询评估专家费执行“谁使用、谁付费”原则,在单位预算中列支。

第十四条 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前解除聘任:

(一)受到党纪政纪处分、行政拘留或者刑事处罚的;

(二)咨询评估事项与本人或者所在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应当主动回避而不回避的;

(三)收受咨询评估事项涉及的企业、组织和个人输送利益,或利用决策论证专家身份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利益的;

(四)未经委托单位同意,泄露咨询评估的内容、过程管理和结果等重要信息的;

(五)聘期内累计2次不接受咨询评估工作任务、接受邀请无故缺席的,或者累计2次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咨询评估任务的;

(六)存在其他不适宜继续担任专家库咨询评估专家的情形。

第十五条 专家使用单位可在相关咨询评估等工作结束后,对专家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反馈。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专家履职情况进行抽查评估,对专家的评审能力、评审质量以及公正性、责任性进行绩效评价,评价结果将作为专家续聘和优先选择的重要依据。

第十六条 本管理方案由乐清市投资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附件3

    乐清市招商引资项目咨询评估专家人选征集重点部门推荐任务分解表

单位

推荐专家(名)人数

乐清市发改局

5

乐清市经信局

5

乐清市科技局

5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

乐清市住建局

3

乐清市水利局

3

乐清市农业农村局

5

乐清市商务局

3

乐清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

5

乐清市卫生健康局

3

乐清市市场监管局

3

乐清市生态环境局

3

乐清市金融工作服务中心

3

乐清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

3

乐清市城投集团

3

乐清市交通水利集团

3

乐清市长三角电气工程师创新中心

5

关于征集乐清市招商引资项目咨询评估专家人选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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