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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103/2023-227971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文号:
  • 清政〔2023〕23号
  • 发布机构:
  • 清江镇
  • 成文日期:
  • 2023-03-24
  • 有效性:
  • 有效

各村,各科室,各企(事)业单位: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促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乐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乐政发〔2018〕59号)等文件要求,编制《清江镇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核、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

二、本目录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上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及时予以修订完善。

三、新增或调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应当按照《乐清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乐政发〔2018〕59号)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进行调整。


附件: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清江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

序号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名称

重大行政

决策主体

承办部门

法律政策依据

计划完成时间

是否履行公众

参与

是否履行听证程序

是否履行专家

认证

是否履行风险

评估

是否履行公平竞争

审查

1

2023年度清江镇民生实事候选项目方案

清江镇人民政府

党政办

中共乐清市委办公室《关于实施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试行)》文件要求

2023年12月底前





清江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印发

23)关于公布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清单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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