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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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拟对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温州市乐清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胜利塘滨海湿地修复项目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29日起),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40;邮编:310007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98号;电话:0577-61603208;邮编:325600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9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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