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 成文日期: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海域使用权申请公示

发布日期: 2023- 03- 29 15 : 30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拟对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提出的温州市乐清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胜利塘滨海湿地修复项目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20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29日起),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或申请听证的,请在公示期内向浙江省自然资源厅、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特此公示。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118号;电话:0571-88877740;邮编:310007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地址:乐清市乐成街道宁康东路98号;电话:0577-61603208;邮编:325600


项目名称

拟用海人

用海位置

用海类型

用海方式

用海面积

(公顷)

申请用海期限

备注

温州市乐清市海洋生态保护修复项目-胜利塘滨海湿地修复项目

乐清市中心区发展有限公司

本项目位于乐清市胜利塘东测海域

其他用海

透水构筑物

5.2885

40年

养护监测栈道

透水构筑物

0.1284

20年

碳通量监测塔

防护林种植

126.7886

5年

植被种植

透水构筑物

1.7809

2年

施工栈桥


乐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29日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