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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数字经济培育激励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
  • 索引号:
  • 001008003013003/2023-226540
  • 主题分类:
  • 国民经济管理、国有资产监管/其他
  • 文号:
  • 乐经信〔2023〕5号
  • 发布机构:
  • 市经信局
  • 成文日期:
  • 2023-03-03
  • 有效性:
  • 有效

各有关企业:

为加快我市数字经济发展,加快惠企政策落实,根据《乐清市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政策》(乐政发〔2022〕6号)文件精神,现组织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对企业在2022年度获得以下荣誉或资质予以奖补:

(一)被认定国家级、省级和温州市级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制造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企业;

(二)通过国家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AA级及以上)认定的企业;

(三)被认定国家级、省级、温州市级工业互联网平台以及列入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创建名单的企业;

(四)被认定国家级、省级数字经济重点企业或者电子信

息百强企业;

(五)被认定为省级、温州市级“云上企业”、大数据应用等项目;

(六)经省经信厅核定或通过省软件行业协会评估并获得软件企业证书的软件企业;

(七)产品被评为省首版次软件产品的企业;

(八)对通过软件能力成熟度 CMM(集成 CMMI)三级、四级、五级认证的企业;

(九)年度软件业务收入(不含嵌入式软件)首次突破200万元、500万元的软件和信息服务业企业。

二、奖补额度

具体奖补标准可见《乐清市进一步推动工业经济高质量转型发展若干政策》(乐政发〔2022〕6号)。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

1.申报企业登录温州市产业政策奖励兑现系统(http://reward.wenzhou.gov.cn/),注册后选择乐清地区,选择相关奖励项目按照指南进行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1-8项截止日期3月19日,第9项截止日期5月14日;

2.如后续新出台2022年度相关项目认定文件,另行再进行申报奖补;

3.企业所获奖补资金上限以系统显示当年可用奖补资金额度为准。

(二)联系方式:市经信局数字化推进科,电话:61522625。

乐清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3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乐经信〔2023〕5号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数字经济培育激励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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